第 414 回 驗真假刺血斷孤兒 警刁頑備禮迎節婦(1 / 2)

話說施公將王守道訓斥了一番,令他站在一旁,聽候驗試。又將王梁氏的生父梁鴻才傳到,問道:"爾既為王梁氏的生父,在前受王有仁的大恩,受恩必報,古之大義也,應該另想他法以報恩德,怎麼甘心將一個親生弱女,不知審慎,猝然許與王有仁那一個垂死的老夫,這也是錯事於前,也該自己追悔。怎麼王有仁既死之後,爾女生有遺腹子,王氏不能容留,勒令爾女改嫁,爾就該力與王法等人爭辯,何能聽信王法等一麵誣栽之言,遂令爾女母子自尋死地。爾難道不知爾女平日性情如何麼?"梁鴻才道:" 小人豈不知女兒在家時生性端莊,小人感恩王守仁大德,又因他年老無子,不過一時之念,便將女兒許他為妻。過門未及三日,王有仁便自身死。又豈料女兒自出嫁之後,不過一宿便有身孕,這是小人再也想不到的。及生下遺腹,王法便疑女兒這遺腹子定非王有仁的骨血,當將小人呼喚前去,與小人辯駁。小人亦與理論道:' 我女兒這身孕,如果未滿十個月,生下孩兒,這就是我女兒在家不端;若果已經足月,且不止十個月,這就是我女兒從王有仁死後,幹出不端的事情。今日女兒所生遺腹子,計算起來,從嫁與你家日起至生產日止,不多,不少,足足十個月,怎麼說道我女兒不端,不是王有仁的骨血呢?'小人雖如此向他理論,爭奈王守道、王法執定:' 八十多歲的老翁,固然不能生育,且從來沒有一度之後,即受胎成孕,什麼憑據?'小人見王守道、王法兩人說的這句話,雖是強詞奪理,細細想起來,也不盡無理。又因小人是個平民,他家是有功名的,財固不能相敵,勢又不足抗衡,無可奈何,隻得將女兒帶回。小人又是個好臉的人,旁人說女兒不端,有些閑言閑語,小人麵上很覺慚愧。因此才令女兒自尋死地,為的是女兒果有私情,一死就可滅了口;如若是冤枉,我女兒到陰間,也不能饒王守道、王法那兩個欺心昧己的人。不料小人正使女兒自盡,忽然小人的妻弟聞風而至,將女兒母子二人帶往他家。並說小人萬分糊塗,冤屈親女。小人的女兒既到他家,也是心實不甘,便控訴府縣,以冀申雪,哪知均未曾允準。今聞大人到此,又來申訴求雪,還求大人明斷。"施公聽罷,見鴻才實是個忠厚老實人,並無半字刁狡,因又說道:"今本部堂已思得一法,代爾女驗試。如果驗得確實,爾女並無苟且不端情事,本部堂不但令王守道、王法置備花紅,將爾女領回,好生看待;還要代爾女出奏,請旨旌表。但爾一誤於前,再誤於後,不能不稍有薄懲。"梁鴻才說道:" 小人實是昏憒,情甘領罪,聽候驗試。"當下施公又與原被告人等說道:"爾等不知道驗試之法,待本部堂告訴爾等人一番:但凡少年強壯之人,所生之子,先天滿足,這小孩子渾身精血堅凝;若是垂老之人,所生之子,先天便自不足,那生下的小孩子,身上的精血便也輕薄不凝。現在驗試之法:隻須在外麵揀那貧戶人家,少年人所生的孩子,抱一個來;再將中年人所生的,也抱一個來;更將老年人所生的,也抱一個來。當用清水一碗,將各小孩子身上的血,刺一點出來滴在水內。那少年人生的孩子,其血滴入水內,登時沉在碗底,聚而不散;中年人生的孩子,其血滴在水內,凝結水之中央,欲下不下;老年人所生的小孩子,其血滴在水內,即刻見水便散。此為真憑實據,萬不能假的。"這番話,說得王守道等大家皆是將信將疑,就連知府也不甚信。施公見他等都有些不信,因命下役出外把小孩分別抱來,驗試之後,不但小孩子有賞,連爾亦複有賞。差役聽說,哪敢怠慢,當走了出去,不到一刻,已經分抱了三個孩童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