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的孔雀(1 / 2)

名鳥孔雀以多情著稱。這種性格,在未知孔雀的人眼裏,新奇,在對它知之甚少的古代,尤為新奇。

北宋作家黃休複,四川人,那裏沒有孔雀,於是,他在《茅亭客話·寓孔雀書》中,詳細記載了讓他新奇的孔雀。

他寫孔雀,是因為他的朋友,內廷侍衛官(左侍禁)辛貽顯送了他一隻小孔雀。辛貽顯,做過容州、宜州、廉州、白州等地的檢察官(巡檢)。小孔雀的故鄉在西南,和成都相距有數萬裏,蜀人從來沒有看到過孔雀,大家都非常喜歡。

辛檢察官為了讓他的老朋友更加清楚孔雀的習性,就給他寫了一封很長的信,這封信就好比是養孔雀的說明書呢。

信是這樣寫的。

在我所管轄的郡邑的大山中,生活著許多孔雀。雌孔雀短尾,雄孔雀長尾巨大且羽毛碧綠,光翠奪目。我和你說說這孔雀的特點吧,它們特別珍愛自己的尾巴,如果要棲息,一定要找個安放得下長尾的地方。南方人怎麼捕捉孔雀呢?他們先張好網,然後等待,等待下雨,因為孔雀的長尾,一遇到下雨,它就麻煩了,尾毛沾了雨,水份重,飛翔不起來。孔雀被抓後,起初還要爭紮,想展翅飛翔,結果呢,它又怕自己傷了長尾,因為它到死都要愛護自己那漂亮尾巴的,所以束手就擒。

孔雀這麼看重長尾,是因為長尾漂亮。它自己認為漂亮,人類當然認為更漂亮了,它可是製造婦女首飾和扇子的好材料啊。於是,當地的老百姓就會將活孔雀的長尾割下來,賣上好的價格。怎麼實施這個對孔雀來說相當殘忍的行動呢?他們往往預先藏在叢林的深處,等孔雀毫無防備地經過時,突然抓住長尾,手起刀落,砍斷孔雀的尾巴。如果一刀沒斷,孔雀一定會回過頭來看,那是一種什麼感覺?如人一樣,五內俱焚,萬箭錐心,孔雀閃亮金色的羽毛,頓時就會失去光澤,所以,當地人都知道,活活砍下的長尾最值錢了。

人類不僅僅拔取孔雀的羽毛,很多人還吃孔雀肉。他們說,孔雀的肉,如同那些天鵝和大雁一樣,味道還真是不錯。

為了使你閱讀我的信不沉悶,再給你插一個有趣的故事吧。

南海地方有一個讀書人,曾經養了一隻孔雀。有一天,他的仆人急匆匆跑來告訴他:不得了,有一條蛇將孔雀盤住了,恐怕孔雀要遭毒手。讀書人喝道:那你還不趕緊去救啊。過了一會,仆人跑回來,隻是一個勁地笑。讀書人罵仆人:你還笑,有什麼好笑的啊!仆人慢悠悠回道:那蛇是在和孔雀交配呢,孔雀沒有受到威協,孔雀正享受快樂呢!

孔雀的性趣味有點特殊,也有點亂,它們不是有雌雄嗎?為什麼要找蛇,沒有人能解釋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