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幸福就在我們身邊(1 / 1)

幸福不在於一些大事當中,它可能就在你的身邊一些小處之中。

——塔爾,哈佛大學教授

關於幸福的學科,離我們的遠近,哈佛大學幸福課的教授泰勒·本·沙哈爾說:“幸福是所有人應該具有的,幸福一直在身邊,你可以從身邊的環境身邊的人當中發現、得到幸福。”

泰勒·本·沙哈爾還認為,衡量人生的唯一標準是幸福感,幸福感是所有目標的最終的目標。我們會知道,在商業上衡量的標準是金錢,所有與金錢無關的難以被考慮進去。人生也便如商業一樣,可以把正麵的情緒當為收入,把負麵的情緒當為支出,當正麵的情緒大於負麵的情緒,我們就算在人生的金錢中盈利了。

一個人幸福,會目標明確、快樂、有意義。而真正快樂的人,會活在有意義的生活方式中。

有一個郵差,他每天往來於一些小村莊,也是經常走著那些小路,他便覺得生活了無意義。

有一天,他看到了一朵十分美麗的花兒,便把那朵花兒小心翼翼地摘下,裝進自己的郵包。他開始設想,如果路上都會盛開著這樣美麗的花朵,便不會覺得無聊了。

於是,在接下來郵差送信或返回的路上,他都會散一些花的種子。這樣,到了第二年,他走的那條路已經是野花遍布了。而且他不僅愉悅了心情,還可以把那些花兒拿到市場上去賣。郵差因此獲得了不少收入。

單調的路如果多一些想法就會變得不平淡,就會因為那些隨機的幸福讓自己活得更為充實。

幸福很簡單,一個簡單的念頭便會給我們帶來幸福。我們要真正地想到自己的想要,並把幸福擴大化、具體化。

每個人都會想象著某種美好,幸福也有時看起來遙不可及,如果多一些隨機現象,就會給生活中注入一脈活力。幸福不在於太大的事情,而在於點點滴滴。

有一個哈佛大學的畢業後,他後來和一位法裔的姑娘結了婚,本來因為幸福開始了,可是兩人由於生活習慣等不同,漸漸地沒有了昔日的浪漫與溫馨。兩個人開始變得鬱鬱寡歡。男的忙於工作,女的也忙於自己的生活。

終於有一天晚上,法裔的妻子忍不住了,說:“咱們離婚吧!”男的沒有說什麼,隻是沉睡。

到了深夜,忽然打起了雷聲,女的“忽”得一下驚坐了起來,男的馬上抱住女的說:“寶貝,別怕,有我在你身邊,我會好好保護你的。”這一刻,女的眼淚嘩嘩直流,說:“我再也不要離婚了,隻要有你在我身邊惦記著我就足夠幸福了。”

可見,幸福不在於一些奢華的舉動,並不是每天都給你鮮花、給你燭光晚宴,幸福在於點點滴滴的平淡之中。

哈佛人認為,要獲得幸福,不能隻著眼於長遠,身邊的隨機現象也會讓自己幸福良久。

我們的幸福便在一步一步的方案之中,隻要抓住點點滴滴的具體,便會與幸福握手。

在哈佛大學,會聽到這麼一個故事。

有一個年輕人對生活很失落,便去尋找大師的指點。年輕人說,他什麼也沒有,生活得也一點不幸福。大師說:“如果把你的一隻手割掉,你會幸福嗎?”年輕人搖搖頭。大師說:“如果把你的一條腿換掉,你會幸福嗎?”年輕人搖搖頭。大師說:“你認為海倫·凱樂、貝多芬幸福嗎?”年輕人這時才恍然大悟,幸福不在於比較之中,要能從自己身上更好地挖掘幸福。

我們就有必要多想想一些美好的事情,並把這些好念頭付諸於行動,那麼會因為這些隨機的現象開放出美麗的花朵,讓我們從這些細微末節之中感受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