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the cold streets, along the walls, sorrow drift in through the windows
With stories from the border-town;
The great earth heaving its erratic breaths
The patience of the woods and plants
The silence of the mountains, throwing down the long
neighing of the Tartar horses……
細對葉維廉的原作與他自己的翻譯,可說輪廓猶存,麵目卻改變了不少。我們從第二行算起。Streets shivering along the walls的大意是“街冷得沿著牆發抖”。不消說,葉維廉用的是擬人化,以圖增加戲劇效果。這點且不說,要命的是“煩憂搖窗而至”在譯文中消失了。
我們重申前意:如果葉維廉把翻譯認是創作的延續,我們無話可說,可是以翻譯論翻譯,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要刪掉這個句子?
除非葉維廉將來給我們一個答案,我們隻得假設下去。我個人認為,就原文來說,“搖窗而至”是一個別開生麵的句子,但譯成英文,卻不好處理。歐文說得好:“中國詩的語言漫無邊際,英文不易掌握得住。運氣好時,我們也許找到幾個庶幾近矣的例子,但要翻譯與原文完全相等,實無可能。也許是一些中國人習以為常的話,用英文來說會使人覺得莫名其妙吧。”
“搖窗而至”中的“搖”字,其難捉摸處雖不及“風”和“骨”之玄妙,但也頗費思量。煩憂可以搖窗,擬人無疑。讀原文,怎麼“搖”不必解釋,但若要翻譯,得先鑒定字義的範圍:是 rock?是 roll?還是 shake?
我們再細對原文譯文,就不難發覺這幾乎是兩首不同的詩。“煩憂搖窗而至/帶來邊域的故事”一口氣讀完,於人的直覺是:煩憂搖撼窗門進來,給我們講邊城的故事。分開來念的話:煩憂到臨,使人聯想到邊城的故事。
這究竟是哪一回事?除非譯文能像原文一樣包含了這兩種可能性,否則二者間總得作一選擇。由此看來,現有的Romances in cold sorrows the frontiers/Remind me of these隻能算是完全獨立的英文詩句,不是翻譯。
葉維廉譯詩第三個顯明的遺漏是沒有把“胡馬的長嘶”前麵的動態語“投下”翻譯出來。熟悉葉維廉“定向迭景”理論的讀者不以為怪。《賦格》四景渾然天成:
嗬氣無常的大地,
草木的耐性,
山岩的沉默,
胡馬的長嘶。
此情此景,呈現眼前,再“投入”些什麼未免畫蛇添足了。這個關鍵葉維廉創作時可能沒有看到。翻譯時大徹大悟,乃筆路一轉,添了“Remind me of these”一句,把零碎的意象重疊起來。
五
我們先後看過歐陽楨、許芥昱、餘光中和葉維廉的翻譯,現在可以綜合他們的經驗,作一個粗淺的結論。我們認為,若把翻譯看成一種有別於創作的活動的話,第一個應堅守的原則是忠於原作者的本意,不恣加增刪。歐陽楨和許芥昱在這方麵都符合了這個前提。
餘光中和葉維廉翻譯別人的作品時,大致也中規中矩。值得討論的是他們自譯的詩篇。他們作了些什麼剪裁、改動的幅度有多大等細節我們已交代過了,不必在此舊話重提。我個人覺得需要注意的,是一個技術上的小問題。我覺得,像《賦格》一詩的“英文版”與原文出入這麼大,不應再說translated by the author這亂人耳目的話。道理很簡單,因為這不是翻譯。初習翻譯的人一時不察,拿了葉維廉的“非翻譯”作翻譯範本來研究,就會誤入歧途了。
葉維廉身為作者,有權邊譯邊改自己的作品,這話我們也說過了。最不可饒恕的是今人譯古人詩,明知故犯,無中生有。我且舉個近例。李商隱詩蕩氣回腸,固然是他的特色,但說話不留痕跡,更是他的特色,要不然他不必以《無題》傳衷曲了。“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是家喻戶曉的名句,且看落在譯者手裏變成什麼個樣子?
Just as the silkworms spins silk
Until it dies。
So the candle cannot dry its tears
Until the last drop is shed。
And so with me。
I will love you
To my last day。(Ding&Raffel 1986)
我們無法想象李商隱會說出這麼“摩登”的話:“我也一樣,愛你到海枯石爛。”
這種畫蛇添足的“譯”法,無疑是嫁禍古人。正因翻譯界有這種歪風存在,難怪能用第二種語言來表達自己的近代詩人都覺得,與其像李商隱一樣任人宰割,不如自己動手翻譯了。除餘、葉兩位外,常常在這方麵“自彈自唱”的近代中國詩人還有楊牧和張錯。本文因篇幅所限,沒有把他們自譯的作品收在討論的範圍,但我閱讀他們的譯作時,發覺到他們在某種程度上一樣有“不惜以今日之我改昨日之我”的習慣。這現象使我想到該拿自己的東西做例了。我不寫詩,不譯詩,但因寫了本文,使我有機會在翻譯問題上試作“現身說法”。
本文之構想與資料全由我的一篇題名Unto Myself Reborn:Authors as Translator的英文稿衍生出來。所謂衍生,就是一種妥協。我原來的打算是把自己的文章自譯成中文的,但一開始就遇到無法克服的困難。Unto Myself Reborn:Authors as Translator這個題目是我想出來的。可是我就沒有辦法找到一個令我自己滿意的中譯。“再生為我”?這是不倫不類的中文。“自充譯者的作家”?一樣不倫不類。
題目不好譯,內文第一句也不好處理。Imagine Tu Fu(712-770)to be as gifted a polyglot as George Steiner,若果規規矩矩地譯出來,不外是:“讓我們假設杜甫跟喬治史泰納一樣有語言天賦,可以說寫多種文字。”
我自信這句譯文沒有什麼錯失,但我自己看了不滿意。為什麼不滿意?因為我相信如果我用中文寫作,絕對不會用這種句子開頭。我這種“自譯”的嚐試,使我深深地體驗到,一個可以用兩種語言寫作的人,就同樣一個問題發表意見時,內容可以完全相同,但表達的方式可能有很大的出入。
就我個人經驗而言,這種表達方式的差異,可有兩種解釋。一是文字本身約定俗成的規矩,正式英文所說的convention。譬如說,Imagine Tu Fu to be這種句法,可說是英文規矩的產品。要用中文表達這個意思,如不想用西化句法如“讓我們想象什麼”的話,得在中文的規矩範圍內找。有時英文簡簡單單一句話,用中文說不但洋腔十足,而且羅嗦透了。同樣一個意思,當然可用中文來表達,但話不是這麼說的。
第二個原因更具體。任何人用某一種文字寫作,都會投入在那種文字的思維模式中。我既然決定了“現身說法”,應該繼續以自己的經驗為例。我的母語是中文,但我著手寫Unto Myself Reborn一稿時,腦海中出現的句子,全是英文的。這就是說,並非先想好了中文句子,然後再翻成英文。英文雖不是我的母語,但既接觸了多年,已成日常生活與思考的一種習慣。譬如說,在Gerald Manley Hopkins的討論會上,隻要與會人士都用英語,像inscape(文藝作品的內在特性)這類字眼將脫口而出,絕不會想到與翻譯有關的頭痛問題。
同樣,我們用中文論詩詞,風骨、神韻、境界這些觀念,自自然然成了我們思維的一部分。
最後,我不能不就Unto Myself Reborn:Author as Translator的翻譯問題交代一下。若獨立地看,“輪回轉生:試論作者自譯之得失”也許沒有什麼不對,但若說是翻譯過來的,就顯得不盡不實了。第一,輪回轉生並不保險unto myself reborn。此生若有差錯,下輩子可能轉生為牛為馬。作者自譯作品,就是不願意別人把自己弄得麵目全非。“試論作者自譯之得失”確包括了author as translator這個概念,但不是翻譯。“試論”和“得失”乃原文所無,但這是中文約定俗成的規矩。若說“輪回轉生:作者自譯”就非驢非馬了。
連自擬的題目都無法翻譯,因此我隻好打消原意,把Unto Myself Reborn的資料抽出來,重組改寫。這次經驗使我深切地了解到像納波可夫和貝克特這種大家,為什麼拒絕“輪回轉生”,而餘光中和葉維廉等詩人,為什麼在翻譯自己作品時,常迫得作出“削足就履”的措施。
沒有翻譯經驗的人不懂翻譯之苦,隻有為“一詞之立”而受過折磨的人才會特別欣賞行家卓越的成就。翻譯這工作值不值得做下去?且引 1986年 12月 1日《新聞周刊》(Newsweek)一篇報道作為本文的結束。根據該報道執筆人David Lehman的說法,《百年孤寂》(One Hundred Years ofSolitude)的作者馬爾克斯(Gabriel Garcia Marquez)對拉伯薩英譯本之喜愛還要超過自己用西班牙文寫成的傑作。
這個報道,令人興奮,雖然我們知道這是可遇不可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