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不論台灣還是大陸,研究台灣文學的文章,都很少談及謝青,所以我有一天在紐約和他邂逅相遇,我壓根沒想到他是同行,而且二十多年前在台灣文壇很有名氣,頗出風頭。當時我正坐在一個中文報紙的辦公室裏等待一個熟人,那熟人正被另一客人攔住說話,那位客人穿著一身皺皺巴巴的衣服,鞋似乎也不合腳,雖說美國不像歐洲,衣著比較隨便,但和這屋裏編輯們的筆挺西裝相比,他這身打扮仍是滿顯眼。這人說話滔滔不絕,而且有些羅嗦。我想大概這位生活困難的同胞,來找工作的。過了會兒,他們談完了,熟人朝我走來。剛走到我麵前,那客人又追了過來,對我那熟人說:“我這個旅館,一個月一兩萬的利潤是少不了的。可我實在幹煩了,有那麼多大生意要作,還想有點頭空時重操舊業,耍耍筆杆,哪有精力再顧它?決心賣掉了。這麼好的產業,賣給美國人白便宜了他們,所以才找你們。沒有便宜我不會勸你們買的。都是中國人嗎!你跟你們老板一定講明白這一點,我謝某人是不從中國同胞身上賺錢的。我隻賺美國人的錢。當然,我也是美國人……”
大概是這幾句引起了我的興趣,大概是我的眼神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衝我笑了笑,問那位熟人說:“這位是?”熟人說:“大陸作家鄧友梅。你們沒見過?”“沒有沒有,幸會幸會,久仰久仰。”他每個字都重複兩次,熱情地伸過手來,並遞過一個名片,上麵寫著“全美江西同鄉會會長,謝天樂”。接著他主動問我什麼時候來的,住在什麼地方?我說住在台灣作家C家裏。他說:“他家離市中心太遠,天天要坐地鐵是不是?算了,搬到我旅館來,我管你吃管你用車,別的事你自己負責,好不好?”我說:“初次見麵,怎麼好打擾?”他說:“都是中國人麼,我以前也寫作,我讀過你的小說,見麵就是朋友了,是不是?我來美國時一個錢都沒有,全是在這裏掙的,死了又帶不走是不是?到我這來住吧。”態度很誠懇。我不久就要去西部,不想再折騰,終於沒有搬去,但這個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覺得這人既熱情又有點怪僻,事後向幾個朋友打聽,才知道二十多年前他在台灣是很出名的作家。在那個時期,人們論到近年出現的文學新秀,談小說必提於梨華,寫詩就舉謝青,也就是這位謝天樂。在短短幾年內他連出幾本書都得到好評,二十幾歲時就但任《中國時報》駐歐洲記者。曾采訪過梵蒂岡百年難遇的教會盛典。但他不滿足在新聞界的這點成就,既想闖出番更有聲色的事業來,老實說也想改變一下文人常有的拮據狀態。他來到了美國,耍筆杆同時業餘半做起地產買賣來,不知道怎麼一來(按他自己的話說是交了狗運。這未免太抽象),三晃兩晃,他竟然真發了財,成了紐約有名的房地產資本家了。他掙下了多少財產,盡管人們說法不一,但算得上是個美國財主。這一點則是公認的。可此人仍保留著文人和中國貧苦知識分子的許多脾氣。比如說,好交友,愛清談,生活作風另有一套路數。比如出席上層社會的集會,他渾身高檔名牌,絕對美國第一流標準,但居家生活,他的褲子不發現有兩個破洞,決不肯丟掉。平時去唐人街,他總是我見到的那一身舊衣,兩隻舊鞋,連大陸剛來兩個月的留學生都當他是打工仔。這又幫他創了另一個奇跡,就是在紐約二十幾年,居然沒遭過一次搶劫,因為美國的暴徒持有的也是美國人的邏輯,不能想象有錢人肯穿這麼一身來糟蹋自己。
和謝青成為朋友之後,我曾問他這種作風是有意識采取的呢還是習慣成自然,改不了在中國,在貧困時養成的老習慣?他說是有意采取的,不過人們對他的動機不大理解就是了。衣著是為人服務的,不能叫它管著你,這點中國人就比老美聰明。參加上流社會活動,美國人要看你的衣裝估量你的地位。派頭不夠,禮儀不周,人家連理都不願理你,還想和你談什麼作生意?當然要衣冠楚楚。唐人街是另一個世界,多半是自己人,越隨便越好,大家相處親切。這就叫入鄉隨俗。到哪裏成為哪裏的一員,才不顯得特殊,不引人注意。越不引人注意才越能作出事業來。由此又引出他許多感慨,他說美國是個偉大的國家,為人們提供了許多機會,但真要取得成功也是很不容易的事。要在一個方麵取得成功常常要在另一方麵付出很大犧牲,他在經濟上這點成就,就是用犧牲文學抱負換來的,這很令人辛酸,但對誰說誰也不信,人家反以為他在說俏皮話。文學界朋友們聚會,他常常不積極參加,人家以為他忙於賺錢。其實是自己有種失落感。當年同時起步的人,如今著作等身,名揚天下了。他自己卻被讀者忘卻了。但他並不死心。他想過一二年就從商業事務退休,重新投入寫作。他不相信繆斯已永久棄他而去了,經過幾十年的生活磨練,他想會比以前寫得更踏實些了。這兩年稍有空閑,他就要拿起筆寫點散文隨筆之類,作為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