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寫一個關於我的高中同桌和她初戀的故事,忽然就想起來了,忽然就想把它寫下來。
每個人進入一個新的陌生環境,都會選擇一個人作為這個時間的行走夥伴,就是說,進入一個陌生的環境,你會迅速的交一個可以陪伴你的人,在心靈上和在活動上,這種算是一種行為選擇吧,在校園生活中尤其突出,而我的選擇就是她。我的同桌也是我的舍友,雖然她不是我在高中交的第一個朋友,卻是我一眼認定的那個,將會和我一起度過高中,一起玩耍,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一起回宿舍的那個人。我不敢說我對她有多少了解,因為我並不是一個善於看透他人的一個人,而我對她印象最深,感慨最深的就是她的初戀。
很難想象她是一個主動勇敢的人,剛剛進入高中軍訓的時候我就見過她的初戀,一個長相清秀、比較內向的一個男孩。我還記得她知道他們兩個可以一個學校的時候那開心的模樣,大概過了才沒有一個星期吧,我記得那是一個晚上,軍訓一天完真的很累,我們剛剛吃完飯,那個男生就把我同桌叫走了,回來的時候她是哭的,而且看起來整個人很生氣,我問她發生了什麼,她說那個男的家長讓他去外縣上學,過幾天就要走了,這個事情真的發生的挺突然,我們的這個高中是分好壞班的,按照入學成績分的,我和同桌都分在了尖子班,一班,而那個男孩在十一班,我們年級一共有十一個班,可想而知,在家長眼裏是一個挺亂的班級,男孩的家長找了關係沒能進尖子班,就決定送兒子去外縣上高中,中國人都知道,沒有一個孩子能逃過高考的魔障,讀書讀了那麼久,可以說全是為了高考,家長的選擇也是為了孩子好,盡管男孩和家長抗爭了很久,還是沒能爭得過父母,沒幾天就帶著學籍去了外縣。那段時間同桌和她初戀吵得挺凶的,怪他為什麼不努力爭取留下來,其實很多時候情侶都因為這個原因吵過架,一邊是前途,一邊是我愛的人,每個人都想有好的前途,也想和愛的人在一起,但是我們都忽略了一個問題,魚與熊掌從來都是不可兼得的,你想到得到一樣東西就必須放棄一樣東西。
那段時間我的同桌經常和我說一句話,她說,誰先愛了,誰就輸了,我也記得張愛玲說過一句話,“遇見你我變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裏去,但是我的心是歡喜的,並且在那裏開出一朵花來。”我想我的同桌就是那樣的。
那時候的我們還小,十六七歲的年紀,可能還不懂什麼是愛,但是我覺得我同桌對她初戀的心意,不足愛,也滿是喜歡。可能真的是我同桌先喜歡上的他,所以在這場感情中,她一直處於劣勢,以至於後來輸的一敗塗地。我同桌和我講他們的故事,那時候是初三,他在他們班很出色,不是學習好,而是那種痞痞的,他的朋友很多,對男的很義氣,而麵對女的,說一句話就會臉紅到不知所措,大概是這一點吸引了她吧,畢竟害羞的男生能打動60%女生的心。都說女追男隔層紗,我同桌說,這一生的勇氣大概都用在了那個時候吧,她再也不會那麼勇敢的追求一個男生了。那時候隻要有他出現的地方,我的同桌都會在,大喊他的名字,或者毫無顧忌的上前打招呼,每次都會把她初戀弄得麵紅耳赤,送禮物、搞親近,我的同桌更是不會手軟。
大概害羞的男孩都抵不住這樣直白的追求,畢竟我的同桌也是美女一枚,中考的前三天,男的終於答應做她的男朋友,中考一結束,我的同桌就迫不及待的開始了他們的約會,可能男的比較害羞,還帶了他的朋友,另外一對情侶,我的同桌談起這段算是他們感情最甜蜜的時候,臉上的笑容是止不住的,用眉飛色舞最合適不過。那天很不巧的是,我的同桌恰好來了大姨媽,染到了短褲上,她自己沒有察覺,而那個男的早就看見了,解下了他的短外套給她係在了她的腰上,隻說她的短褲太短了,直到送她到家樓下,才告訴了她,這件小事可以說明這個男生真的是很好的,而我的同桌因為這件尷尬的事好幾天都不敢見他。他的一句話,一個動作,真的可以影響我同桌心情的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