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假如防禦者駐守在河岸的一邊,那麼在戰術上就有兩種打敗防禦者的辦法:或者是不顧對方的防衛,在某一地點強渡,以此來打敗防禦者;或者是通過發起會戰來打敗防禦者。對第一種辦法來說,後防基地和交通線的情況起著主要的決定作用;但是,我們又經常看到,一些事先的準備工作,要比一般條件起著更重要的決定性作用。比如說誰的陣地位置選擇得更好,誰裝備得更好,誰的軍隊更服從命令,誰的進軍更迅速,這些有利因素能夠削減一般條件的不利。對於第二種方法來說,進攻者首先要具備發起會戰的手段、條件和決心。要是進攻者具備了這些先決條件,防禦者就不能輕易冒險使用河流防禦這一手段。

8.我們得出的最後結論是,即使渡河隻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有很大的困難,但是在不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戰鬥中,進攻者也會很容易因為對渡河的後果和將來的情況有顧慮而停止進軍。或者不去進攻駐紮在河流一岸的防禦者,或者充其量隻是渡過河,然後,就緊靠河岸駐紮下來。雙方長期的隔河對峙是很少見的。

即使是在有決定性意義的戰鬥中,河流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它總是減弱和妨礙進攻。如果防禦者把河流防禦作為其抵抗的主要戰術,把河流看做是一個戰術屏障,在這種情況下的河流防禦對進攻者來說是最有利的,因為這樣他就可以比較輕鬆地對敵人進行決定性的打擊。當然這種打擊決不會馬上就使敵人遭到徹底失敗,但是通過一係列對進攻者有利的戰鬥,會使防禦者的處境變得非常糟糕。1796年奧地利軍隊在下萊茵地區的情況就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