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心理問題與護理(3 / 3)

對否認的病人應采取下列心理護理措施:

(1)鼓勵病人談論自己的感受及想法。護士需要鼓勵病人及其家屬談論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並鼓勵病人多提問題,如護士可以問“你對自己疾病的感受是什麼?”“你知道這種病會產生什麼問題?”“你知道如何應對以後所發生的事情嗎?”等。通過鼓勵性交談,可以明確病人的感受與事實之間的差距和對疾病及預後的了解程度,並使病人通過交談傾訴宣泄自己的恐懼不安,平靜地接受現實。

(2)向病人提供準確的、詳細的疾病信息,使病人能盡快了解自己的疾病,決定自己的治療及護理方案。

(3)鼓勵家屬陪伴病人,接受病人的心理感受,解除病人的現實分離感。

(4)如病人及其家屬無法承認現實,不配合治療及護理,或否認心理嚴重影響了病人的康複,需要邀請有關的心理專家對病人及其家屬進行心理谘詢。

(四)不合作及過分要求病人的心理護理

醫院中常見一些過分要求及不合作的病人,表現為要求太高、不合作、自憐、說謊、挑撥醫務人員之間的關係,敵意、自我傷害,甚至出現反社會行為。一般有人格障礙的病人容易產生這些行為。

病人不合作的原因一般為不了解診斷治療,認為自己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認為別人應該為自己的疾病負責,或疾病過分嚴重使病人產生不安等。由於病人的不合作或過分要求,使護士感到沮喪、焦慮、無助、尷尬,因此,試圖逃避或忽視這類病人。

心理危機護理的具體措施有:

1.關心病人,及時滿足病人的合理要求。忽視病人的想法及要求會增加病人的不合作,對不合作的病人應采取措施進行心理護理。

2.鼓勵病人講出自己的想法,了解病人不合作的原因。與病人交流時要清晰、簡短、有次序,並盡量限製時間。

3.限製病人的不合理要求,並和善地告訴病人限製的原因。不要與病人爭執,與病人一起探討護理計劃,如果計劃有改變,隨時告訴病人。

4.為病人提供參與護理及決策的機會,增加病人的控製感。

5.尊重病人的價值觀及人格,尊重病人的自由選擇權。

三、心理危機病人的護理措施

(一)心理危機的概念

如果生活中突然發生意外事件,使人不能按照以前的慣用方式應對時,會造成心理失衡,即心理危機。Caplan認為:“心理危機是個人無法應用常規的方法來解決目前所遇到的問題時所出現的一種反應。”危機具有以下三個特征:

1.重大的心理影響事件,如突然患嚴重的疾病,突然失去某種器官或功能,突然失去親人等;

2.有急性情緒紊亂或認知行為方麵的改變,但不符合精神疾病的診斷標準;

3.病人不能用常規的應對方式解決問題。

危機是人的自我受到很大威脅時的心理表現,醫院中常見的病人心理危機常發生在病人突然聽到某種有威脅的診斷,失去某種器官或功能,身體傷殘,或生命突然受到威脅,突然失去親人時。

(二)心理危機的表現

危機的發展過程一般分為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 創傷性的危機事件使處於危機的人情緒焦慮水平上升,影響日常生活,病人表現為極度的恐懼、激動或悲傷,有時甚至會出現驚呆、茫然,不知所措。病人試圖用原有的應對機製來應對危機,以恢複心理平衡。

2.第二階段 病人不能用常規的應對機製解決心理問題,創傷持續存在,生理及心理緊張加重並惡化,病人的社會適應功能明顯受損或減退。

3.第三階段 病人的心理危機進一步惡化,情緒、行為症狀進一步加重,表現為極度的焦慮、緊張、抑鬱、失望等情緒。促使病人盡可能地應對或嚐試新的解決問題的方式,包括應用社會支持及危機幹預措施,一般病人均能解決或暫時消除心理危機。

4.第四階段 危機持續狀態。病人由於應用了不恰當的心理防禦機製,或危機影響的範圍太大,病人缺乏足夠的社會支持,使心理危機持續存在,會出現明顯的心理障礙或產生自殺傾向。

(三)心理危機的護理措施

心理危機的護理是一種短期的心理協助及救助過程,是對處於困境或受挫折的人的一種情緒救助。心理危機護理的目的是以心理支持的方式幫助那些處於心理危機的人更好地應對危機,防止他們出現心理或精神障礙,同時幫助病人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一般對病人心理危機的護理包括以下四個階段:

1.危機的護理評估 在建立良好的護患關係,取得病人信任的前提下,全麵評估病人的危機原因及危機發生時病人的表現,需要明確病人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是否為嚴重的軀體疾病或損傷、需要立即解決的問題是什麼、病人有無要求幫助的動機、是否需要家屬及朋友參與解決病人的問題、病人目前的情緒狀態是什麼、是否有自殺傾向、是否需要心理醫生的幫助等。

2.計劃階段 針對病人所麵臨的具體情況,病人的功能水平、心理需要來製定具體的心理危機護理計劃,在製定計劃時要考慮病人的文化背景、生活習慣、家庭環境、職業狀況等,以製定具體、實用、靈活、可評價的護理計劃。

3.危機護理階段 危機護理的最終目的是幫助病人恢複心理平衡,達到或超過原有的心理功能狀態。這需要護士嚴格執行護理計劃,采用以下護理措施改善病人的情緒:(1)通過交談及宣泄等方式疏導病人被壓抑的情感;(2)引導病人正確認識及理解危機的發展過程;(3)幫助病人學習解決問題的技巧及心理防禦機製;(4)幫助病人建立新的社會交往關係;(5)調動病人的所有應對資源及支持係統;(6)與醫生密切合作解決病人的心理危機;(7)必要時請求心理醫生或其他專業人員的幫助;(8)采取措施,防止病人自殺。

4.評價及隨訪階段 評價病人的心理狀態,看各種危機的情緒反應是否已經緩解,並根據評價的結果修改護理計劃。一般病人在接受了恰當的危機護理後,心理危機能夠很快緩解,心理功能逐漸恢複,會自我調整失衡的心理,提高心理適應及承受能力。護士在護理病人心理危機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心理危機的護理隻是幫助病人自我恢複及調節的過程,護理的結果是要求病人能獨立地麵對現實,解決自己的問題,而不是由護士來解決病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