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心理測驗(3 / 3)

4.特種能力測驗

指檢查人的特種能力,如推理、繪畫、音樂、操作等能力的測驗。

(二)以測驗的性質分類

1.文字測驗

測驗項目均用書麵文字或口頭言語回答。如明尼蘇達多相人格調查表、艾森克人格問卷均屬文字測驗。

2.非文字測驗

這類測驗也稱操作測驗,其項目多用實物、圖片、模型之類的直觀事物所組成,測驗多以操作方式進行。如洛夏墨跡測驗、主題統覺測驗等。

(三)按測驗的方法分類

1.問卷法

指采用文字材料以回答問題的形式讓被試作出答案的傾向性選擇。問卷法的測試經統計處理,結論易於作出數量化確定。明尼蘇達多相人格問卷、艾森克人格問卷等均屬此類。

2.作業法

一般用非文字材料,讓被試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實際操作,多用於測量感知覺、運動、特殊操作等能力。如瑞文推理測驗、卡特爾聯合能力測驗。

3.投射法

將一些無結構、無主題的墨跡圖或人物圖像呈現給被試,讓被試者根據自己的理解和體驗作出回答,借以分析歸納受試者的主觀體驗、情緒傾向和內心衝突。如洛夏墨跡測驗、主題統覺測驗等。

(四)按測驗的組織方式分類

1.個別測驗

指測驗一次隻有一個被試對象。通常測驗者與被測驗者是一對一、麵對麵地進行的。臨床方麵大都采用個別測驗。

2.團體測驗

在同一時間內由一個主試或幾個主試一起對數量較多的被試者實施測驗。由於這類測驗在實施中對被試的行為不易控製,因此在臨床診斷中應慎用團體測驗。

除以上分類外,還有教育測驗、職業測驗、多種功能成套測驗、興趣和才能測驗等。

四、心理測驗實施的條件

一個有效的心理測驗,不管它是什麼類型,都必須經曆大量複雜而嚴肅的工作。除應對測驗的施測環境保持安靜,對測驗材料、測驗涉及個人隱私及測驗結果進行保密外,從理論上說還要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一)效度(validity)

效度是指一個測驗能夠量出所要測量的事物的真實程度,它反映測量工具的準確性或真實性。效度是編製心理測驗時最重要的條件。如果一個測驗測得的結果不能反映其所要測的事物的真實程度,那麼就無法對測驗的結果進行解釋,就不能說這個測驗是有效的。如以算術測驗為例,如果題目是用古漢語寫的,一個人因語文水平限製讀不懂題,這並不能說他的算術能力低,這種測驗就是效度不高的測驗。

(二)信度(reliability)

信度是指一個測驗在對同一對象進行的幾次測量中所得結果的一致程度,即測驗工具的可靠性與穩定性。在編製時要進行信度測量,根據不同時間的數次測驗結果求出它們的相關係數。相關係數高,則測驗信度高,結論自然可靠。比如智商測驗,今天測的結果是100,一個月後再測還是100或100左右,這叫可靠。在測驗時,一個人所得分數會受情緒、健康、測驗指導語等偶然因素的影響,偶然因素造成的影響越大,則信度越低,反之越高。

(三)常模(norm)

為了對個別測量結果進行正確評定,必須與規範的標準比較後才能作出判斷,這種標準稱為常模。常模是測驗取樣的正常平均值的水平,是用來解釋測驗結果的依據。個別測量結果通過與常模進行比較,便得出優或劣、正常或異常的結論。心理測驗的常模是通過標準化的程序建立起來的。常模有年齡常模、百分等級常模、標準分數常模等,用於測驗時,要根據實際需要選用適合的常模。

(四)標準化(standardization)

所謂標準化是指施測方法、記分方法、標準結果的換算法都要按一定的規定進行,不得例外,否則會影響對測驗結果的正確評定。

(五)鑒別力

指測驗項目對所測量的心理特征的區分程度,即該量表區別個體差異的能力,如果某個測驗結果的數學標誌設計過粗或過細,將會影響對個體差異的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