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過兩次床弟之歡,我和豪雨仍然屬於典型的一夜情關係。是去年國慶後一天的晚上。我被幾個酒友一哄,就醺醺然地隨他們去了“夜夜心”酒吧。
這地方我早有耳聞,也有點心向往之,但從沒去過,畢竟它名聲不佳。它的賣點就是:為現實生活中的“一夜情”愛好者們架一座橋梁。那兒設施豪華,燈紅酒綠,每桌都有編號和一部電話。去那兒的男男女女都心照不宣,圖的不僅是醉生,更有“夢死”。對誰有意的話,可以給相中的別桌男女打電話,對方有意的話,便可以過來或過去同桌暢飲。談得攏當即可以上樓或到別處開房,一泄彼此的力必多。是否有投緣的就此永結秦晉我不清楚,但肯定很少,這兒的遊戲規則就是:一夜之後各奔東西。永不再會或糾纏是參與遊戲者的基本權利和守則。像石子投入水中一樣,很快就波平浪靜是一般而自然的結局。
由於初次上這種地方,那晚我隻是好奇地東張西望或者悶頭大喝啤酒,沒敢向任何人伸出橄欖枝。是豪雨主動點的我。按她後來的說法,就是一看就知道我還是個這方麵的雛兒,她想體驗一下我這號人的滋味。這樣的前提,這樣的對象,可想而知我們進展得有多迅捷。當我從她汗膩膩而有些鬆垮的肚皮上滑下來後,我才意識到,自稱25歲的她,恐怕不會小於30歲了。除了這點沒說實話和始終不告訴我真名實姓外,她似乎什麼都樂於對我說。丈夫的花心、自己的似乎過於亢奮的性欲和小服裝店的種種艱難,等等;當然,也包括她梅開二度的意願。出於在清醒狀態下再了解她一下的考慮,我們沒幾天又做了一次。結果我的失望更甚了。於是就再沒給她去過電話。莫非她又以這種方式向我傳達她的要求?但她知道我的家庭地址嗎?我記得我由於缺乏經驗又喝多了些,頭一次就說出了我的真名實姓,但我告訴過她住址嗎?我怎麼回憶也無法確認了。
那就隨她去好了。她也不可能多來糾纏我,這點我相信她是做得到的。畢竟我們結識於“夜夜心”,而她又是個中老手了。如果換了她,我的噩夢就不知何日是個頭了。
之所以回避她,甚至不願意想及她的名字。實際上也正因為她是最可能也是最讓我心煩意亂的。如果不幸真是她送的花,那可太恐怖了!
如果當年就有“夜夜心”,或者網上一夜情之類有現在這麼盛行,並且我能預知後來的一切,那你打死我也不會去碰她一個指頭——那時我妻子還剛懷孩子不久。我在朋友的生日宴上剛巧和她坐在一起。應該說她是漂亮大方的。壓抑多日的我的口才那天便鬼使神差地發揮得淋漓盡致。以至於不久後當我們在護城河邊擁吻的時候,她對我說的竟是:那天酒席上我就想過,隻要有一線可能,這輩子我是非你不嫁了。直覺使我當即出了一身冷汗,但欲火又焚毀了我的最後一線理智。我自以為聰明地以為,隨著時間推移,她會放棄癡情,我有把握憑著那條曾令她無限傾慕的三寸不爛之舌使她信服,而去尋找她應有的更為理想的歸宿。然而我們間兩年多的纏綿史(實際上後來很快就演變成讓彼此都痛苦不堪的糾纏史)證明的恰恰是我對女性堅忍不拔的意誌力的幼稚無知。她的目的從一開始就與我完全背道而馳。而她的癡情恰如我的恐懼,都建立在對異性的特質缺乏足夠的認知上。她堅信憑借寸步不讓地打電話、發短信,在我上下班的路口堵截、到我公司甚至家裏去大吵大鬧等一係列威逼利誘,會最終讓我離婚而娶她。殊不知要讓一個隻不過想在婚姻之外偷點鮮的男人離婚,這樣做是足以讓他像一隻彈簧一樣,更加猛烈地試圖彈脫她的壓力。
事實上,離婚的念頭從我結婚以後,至今乃至今後是不可能在我心中有一席之地的。她的悲劇正在於那時的她也沒法明白,通常情形下,企圖讓一個還有點兒責任感或還對妻子有著一定感情的男人離婚,隻有三種前提下才較有可能。一是妻子紅杏出牆;二是他對妻子及其相互關係的絕望,而第三者卻分外妖媚而善惑;三就是第三者捏住了事關這個男人名譽、地位或事業的死穴。否則,即便你是個仙子,也難保一定會讓一個男人拋棄現有的一切而對你如你一般死心塌地。隻要他不是個糊塗蟲,多半會明白天仙也終究會成為凡人的道理。因為他的原配先前在他心目中也不亞於仙子呢,否則他不會娶她;而現在的她成了什麼,今後你也可能成為什麼。他可不會願意為此而付出過多的被女人所視作生命的感情和精力來重新折騰一遍。
唉,總之我還算幸運的是,那段讓我一想起仍會心驚肉跳的曆史,在反反複複折騰了兩年多後,總算在朋友各方幫助及我三萬塊私房錢的“補償”下,得以休止。之所以說是休止,是因為我聽說她後來結過婚,卻不到一年又離掉了,而且至今未婚!更為可怕的是,個把月前我居然又在小區的集貿市場碰上了她——我剛想開溜,她卻攔住了我,似乎一切都沒有發生過或者說沒結束過,依然露出她那副多年前曾讓我一度心醉神迷而後又很快就毛骨悚然的、充滿癡迷的笑容。更恐怖的是她告訴我,她也搬到了這裏住,就在超市後麵的高層裏。21層2107號!她居然還說,她的窗子正對著我家的屋頂!
現在,她居然又送什麼花給我!這一切意味著什麼?
如果真是她送的花,恐怕隻有一個意味,那就是,要麼我在第一時間換房或買房,盡快逃離;要麼打起精神,準備應付又一場戰火的重燃……
天亮前我迷迷糊糊地打了個盹,很快又在新一波猛烈的爆竹聲中醒來。睜開眼的霎那間,我恍若穿越時空,又回到當年。隻見她站在床頭,笑吟吟地看著我。那久違的笑容一如當年我們初識一樣,那麼清純,那麼天真,甜美得令人心疼。
我慌忙拉開燈,她卻不見了。
再次睜開眼睛時,已近大年初一的中午。窗簾如舞台的大幕,透出豔陽的明亮。耳畔有剁餡的聲音,妻子不知幾時已開始忙碌了。而那束折磨了我一夜的紅玫瑰,居然已被妻子用瓷瓶插起,鮮紅耀眼地蓬勃於餐桌上——這意味著什麼?繼續敲打我、向我示警還是真的“沒心沒肺”?
我趕緊起床,一隻衣袖沒套好,床頭的手機響了。我一聽,是我們市場部的老錢。隻當他是賀年的,不料他劈頭就是一句:你也收到花了吧?我驀地痙直了腰板:你也收到了?
沒錯。我一猜就是她,果然如此。
哪個她?
不就是我們救的那個女人嘛!
腦海中霹靂一般,豁然大亮——
其實這還是沒多久的事情。我和老錢同路回家,正撞見一起車禍。一個私家車女司機卡在駕駛室裏,渾身是血。好些車避之不及地從邊上一掠而過,我和老錢趕緊衝上去,將她拖出來,攔了好幾輛的士,才有一輛肯停下來,和我們一起將她送進了醫院。辦完住院手續,通知來她的家人後,我們就離開了醫院。此前因為押金不夠,醫院要求我們登記了自己的名址。後來她家人還據此給公司送來了錦旗之類,讓我和老錢頗出了把風頭。沒想到她又有如此一舉。
這麼看,這女人還頗有些知情知義的。而且,其實她長得也挺那個的呢……
我如釋重負,然而轉瞬間又被另一種莫名的情愫填滿。
不管怎麼說,盡管她給我帶來了煩惱,總算有驚無險。問題是,我怎麼偏偏就沒想到會是她呢?而來而不往非禮也,我是否也得有點兒什麼表示呢?
原載《黃河文學》2005年4期
《中華文學選刊》2005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