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殺人犯的孩子,任何人都是拒絕的。
警察把嗷嗷哭喊的巫小鵬先帶回派出所。
他被放在值班室的桌子上,一直哭到快斷了氣,才有個女警買來奶粉衝了給他喝。
連夜,警察把巫小鵬送到了民政局的福利院。
可是縣裏的福利院已經入不敷出,養著這十幾個孩子都已經費勁,根本沒有力量再養一個新生的嬰兒。
民政局死活不開大門,可警察又沒地方放在這孩子。
兩方僵持了半天,已經是深更半夜,小警察被凍的皮青臉腫,又累又餓,他幹脆自作主張,將孩子往福利院大門前一方,使勁拍門道:“我把孩子放門口了啊,是死是活,你們自己看著辦吧”。
巫小鵬被裹在小花被中,垃圾一樣放在冰冷的地上。
若是他父親巫子知道,還不心疼地心掉出來。
骨肉親情跟貧賤富貴毫無關係,他魂魄不願離開,滿眼是淚地望著兒子。
一整夜,巫小鵬都在地上。
野狗不時跑來,聞聞嗅嗅。
要是平常,這樣的奶娃娃早就被狗吃了。可也許是巫子保佑,小鵬竟然一點兒事都沒有,而且其中一隻大狗還爬在了小鵬身邊,用自己的身體暖著小花被。
天快亮的時候,小鵬餓了,哇哇大哭。
遠處傳來叮叮當當的自行車聲。
自行車在門口停下,一雙大棉鞋差點兒踩在小鵬身上。
那大棉鞋一動不動站了很久,才彎下腰,伸出一隻手,將小鵬抱了起來。
終於有人肯收留他了,盡管這人隻有一條胳膊。
……
小鵬自從記事,就知道自己隻有“大大”,沒有爸爸、媽媽。
大大在福利院看門,隻有一根胳膊。另外一根因為十幾年前修電線杆時,中了電,被截肢了。不能做電工後,他又不是正式職工,賠了點兒錢也就把他打發了。
大大可不和巫子一樣,是個能讓人隨便欺負的人。
他被打發回家那天,提著刀就去找電站的站長。
站長嚇得屎尿拉了一褲子。
警察來了,大大絲毫不怕,狠狠說道:“告訴你,你不讓老子活,老子出來早晚結果了你!”
站長嚇得半死,終於動用了關係,將大大安排到福利院看大門。
這工作不累,所以掙得自然也就不多。
福利院現在經營困難,雇不起那麼多工作人員。
大大便又看門,又做飯,還給孩子們當體育老師和教導主任。
因為他一張臉長得太猙獰了,看著仿佛夜叉一般。就連福利院的院長都不敢惹他。
可是,隻有巫小鵬覺得大大親切,他甚至在心裏覺得,他並不是和福利院其他孩子一樣沒爹沒媽,大大就是自己的爸爸!
其實,福利院其他孩子也沒把他當成和自己一樣的孤兒,他們覺得巫小鵬就是看門人家的孩子,窮,而且政府還不管他。自己雖然沒有爹媽,但政府掏錢養著,那也是可以撒嬌,可以隨意使喚小鵬的資本。
轉眼,小鵬七歲了。
大大已經滿頭白發。他將福利院的大門插上,吩咐5歲的小鵬去把院子檢查一遍。
這一直是小鵬的“工作”,他點點頭,踢著破拖鞋就往院子裏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