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回 鍾林雲問罪充軍 紅元豹半途相救(1 / 3)

詩日:

昨夜風開露井桃,未央殿前月輪高。

平陽歌舞承新寵,簾外春寒賜錦袍。

閑言少敘,言歸正傳。說罷雲文、刁虎將山玉扭到府前,天方大亮,投進刁、雲兩家名帖。那知府姓元名正,乃是雲太師的門生,一見了名帖,怎敢怠慢?忙叫家人請二位少爺入內。二人步進三堂,見禮已畢,茶罷三巡,雲文呈上狀詞。元知府接來一看,吃了一驚,道:“有這等事!”忙命升堂。又道:“二位世台請便,待卑職嚴究便了。”二人告退。元知府一麵委宛平縣前去相屍,一麵傳齊三班、點齊左右升堂已畢,先帶原告家屬並見證,問了備細,然後叫帶凶手鍾山玉聽審。

那山玉來到丹墀,口叫冤枉,雙膝跪下。元知府定睛一看,見山玉年紀不上二十,唇紅齒白,一表非凡,不像個殺人模樣,心中有些疑惑,便問道:“你這小小年紀,為何黑夜殺人?還是有仇,還是無故?從實招來,免受刑罰。”山玉爬了一步,口中稟道:“大公祖在上,容難生細稟:難生世代書香,頗知法律,怎敢殺人?隻因難生為父出邊廷,代皇上修造萬裏長城,多年無信,是以難生到京討信,蒙雲老伯母相留,未曾回去。昨日因是清明節令,蒙硯兄請到桃花店踱青,又遇***邀在他莊上飲酒留宿,妓女陪酒。生因酒困,在外看月,就在外邊隱幾而臥。睡夢之中,猛聽得一聲響,難生驚醒,入房去看,不想看見一人已經殺死在地,旁有鋼刀一口,不知何人所殺。看見喊起聲來,雲文兄誤認是難生所殺,遂扭至公祖台前。難生與死者相隔萬千裏,並無半麵之交,又無仇怨,焉肯失手殺人,致幹法紀?求老公祖筆下超生,明鑒萬裏。”那大守聽了這片口供,句句入情,言之有理,便道:“下去。妓女上來。”那妓女爬上一步。元知府問道:“昨日人是那個殺的?隻有你在房中,必知就裏,快快招來,免受刑罰。”那妓女從頭至尾說了一遍,與鍾生口供無二。知府又問道:“莫非你愛上鍾生,你二人因奸鬥毆,殺死人命,代他隱瞞麼?”妓女道:“小婦人煙花人物,人人都可從,豈分厚薄,敢欺王法?求大老爺詳察。”

知府正要動問,忽見宛平縣相了屍前來申詳。知府看了詳文,便道:“待本府親自相驗一番,便知明白。”送叫衙役將一幹人犯收監,打道前去相屍。消息傳將出去,入人道怪,個個稱奇,紛紛議論。這鍾府老家人鍾安好不驚慌,慌忙回莊報與雲太太去了,且不表。

單言元知府打道奔桃花店而來,不一時到了刁府的莊子。刁虎同雲文遠遠前來迎接,接入中堂。見禮已畢,茶罷三巡,元太守起身,親自入門一著,隻見屍首倒在門裏,背朝天,臉著地,腦後一刀,深有三寸,鮮血淋淋,旁邊樸刀一口,房中一切擺設,俱沒有打動,不像鬥毆的形跡。周圍細細一看,隻見地下有灰塵的腳跡;依著腳跡一看看到房門背後有一雙大腳的印子,卻像雙腳並站的模樣,卻一步—步到屍邊。元知府道:“好奇怪!這分明暗中智殺的形跡。”

遂拿筆畫了影跡,走將出來,坐在公案上。雲文上前打了一躬道:“先兄的冤枉。要求老父台申冤。”元知府道:“世兄這件事,據本府看來,事有蹊蹺。觀此形跡,同鍾山玉和那妓女的口供,不像是鍾山玉殺的,必定另有凶手。”雲文聽了道:“若不是鍾山玉殺的,難道我殺的嫡親哥哥,圖賴他不成?”知府道:“黑夜之中,事多訛錯,人命重情,豈能輕輕便認了?尚容本府回去審明奉複便了。”正是:隻道人情能陷害,誰知王法不容情。

雲文見元知府口角頂真,遂請刁虎來商議,封了五百兩銀子,候知府起身,他悄悄的送上道:“些須菲儀,作為紙筆之費,事畢之後,等家父回來,少不得還要奉謝。”元知府見了,明知其中有故,隻得收了,笑道:“領教,領教”遂一拱而別,上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