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一(2 / 3)

李橫自夏來圍德安,未嚐攻城會戰,惟於城之西北隅造天橋成,填壕皆華,乃鼓眾臨城。鎮撫使陳規率軍民乘城禦之,規坐城樓,為砲折其足指,容色不變。圍益急,糧餉不繼,諸將請殺牛以代軍食,規曰:“殺牛代食,事窮矣!”因出家財以勞軍,士氣益振。孝感令韓遹來告曰:“縣有粟百斛,路梗不能通。”會大風雨,規命乘勢嗬殿而來,賊軍疑其神卒,不敢擊。規以書求援於朝,未報。橫遣人來,願得府之妓女而罷軍,規不可,諸將曰:“圍城七十日矣,以一婦人活一城之眾,不亦可乎?”規曰:“使橫即退,是我以婦人求和;況得之而未必退乎?”卒不予。

時橫填壕不實而天橋陷,規以六十人持火槍自西門出,焚其天橋,城上以火牛助之,倏忽皆盡,橫拔寨遁去。

甲寅,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秦檜罷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檜與左仆射呂頤浩不諧,頤浩既引硃勝非還朝,複自內批令日赴都堂議事,位知樞密院事上,欲以逼檜。會王倫來歸,殿中侍禦史黃龜年因劾檜專主和議,沮止國家恢複遠圖,且植黨專權,漸不可長。檜即上章辭位,帝未許。前一日,頤浩與參知政事權邦彥留身帝前,複言檜之短。帝乃召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入對,出檜所獻二策,大略欲以河北人還金,中原人還劉豫,如斯而已。帝謂崈禮曰:“檜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北人,將安歸?又檜言‘臣為相數日,可以使聳動天下’,今無聞”崈禮請禦筆付院。帝即索紙筆書付崈禮。崈禮退,未至院,而麻製已成。翼日,製責檜曰:“自詭得權而舉事,當聳動於四方;逮茲居位以陳謀,首建明於二策。罔燭厥理,殊乘素期,念方委聽之專,更責寅恭之效。而乃憑恃其黨,排擯所憎。豈實汝心,殆為眾誤。顧竊弄於威柄,慮或長於奸朋。”檜既免,帝乃諭朝廷終不複用,仍榜朝堂,檜入相凡一年。

詔:“珍禽花木毋入臨安諸門。”

夜四更,彗出於胃,帝憂之,命大官進素膳。

乙卯,詔:“防秋屆期,建康修大內可罷。”

九月,戊午朔,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秦檜落職。

時言者論:“陛下憤中國之未振,付檜以內修之事。而檜不知治體,信任非人,不以寬大之政輔陛下仁厚之德,乃以苛刻為務,事圖減削,過為裁抑,人心大搖,怨讟在路。又引用程瑀等,布列要路,黨與既植,同門者互相借譽,異己者力肆排擯。檜為宰相,兼此二罪,尚何俟而不遣之乎?”故有是命。

己未,罷修政局,以議者言修政所講多刻薄之士,失人心,致天變故也。

龍圖閣待製、知溫州洪擬試吏部尚書,徽猷閣待製、提舉臨安府洞霄宮鄭滋試尚書兵部侍郎。

詔:“雩祀上帝,複以太宗配。”

辛酉,以彗星出,赦天下,應盜官物入己,罪抵死者不赦。內外臣庶,許直言時政闕失。行在和糴軍糧,自今並用一色見錢銀絹充糴本。免民間牛稅一年。應盜賊嘯聚去處,限十日出首,免罪,補官。川、陝豪戶替運軍儲,數多者與補承信郎至進義副尉。陝西諸叛將,許令自新,前罪一切不問。

朝奉郎、充河東大金軍前通問使王倫至行在。帝嘉其勞,詔:“倫去國五年,奉使有稱,特遷右朝奉大夫、充右文殿修撰、主管萬壽觀。”倫言宇文虛中奉使日久,守節不屈。時虛中子右朝奉郎師瑗,奉其母居閩中,乃添差師瑗福建路轉運判官。於是尚書左仆射呂頤浩議,當再遣使人以驕敵意。

壬戌,以左迪功郎潘致堯為左承議郎、假吏部侍郎,為大金奉表使兼軍前通問;秉義郎高公繪為武經郎、假武功大夫、忠州刺史,副之。命倫作書與其近臣耶律紹文,且附香藥、果茗、縑帛、金銀進兩宮,二後又減半;遺都元帥宗翰金二百兩、銀千兩;遺右監軍希尹、賜宇文虛中半之;遺耶律紹文銀三百兩,縑、幣百匹,通問副使硃弁已下亦皆賜金。三省勘問,路由東京,乃令頤浩作書,以果茗、幣帛遺劉麟。致堯、公繪,各官其家二人,賜金帛甚厚。

集英殿修撰、知平江府席益試尚書吏部侍郎,尋兼侍講。

乙醜,觀文殿學士、左宣奉大夫、提舉醴泉觀兼侍讀硃勝非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初命沿江岸置烽火台以為斥堠,自當塗之褐山東,采石、蕪湖、繁昌、三山至建康之馬家渡、大城堙、池州之鵲頭山,凡八所,旦舉煙、暮舉火各一以為信,有警即望之。

丙寅,軍賊李通受都督府招安,傅崧卿以通為修武郎、本府親兵前軍統領。

辛未,詔:自今應批降處分,係親筆付出身者,並依舊作禦筆行。”

甲戌,彗星沒。

乙亥,禦筆:“尚書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為翰林學士。”自靖康後,從官以禦筆除拜自此始。

丙子,詔:“近降禦筆處分事,多係寬恤及軍期等事,與前此指揮事體不同,並經三省、樞密院。如或不當,自合奏稟,仍許給、舍繳駁,台諫論列,有司申審。若奉行違慢,止依違聖旨科罪。”是日進呈,帝謂輔臣曰:“今日批降處分,雖出朕意,必經由三省、密院,與已前不同。”硃勝非曰:“不經鳳閣、鸞台,蓋不謂之詔令。”呂頤浩曰:“所以別於聖旨者,欲上下曉然知陛下德音所向也。”遂批旨行下。

戊寅,罷鎮江府織禦服羅。帝諭輔曰:“方軍興,有司匱乏,豈可以朕服禦之物為先!且省七萬緡,助劉光世軍費也。”

辛巳,太尉、神武左軍都統製、福建、江西、荊湖等路宣撫副使韓世忠為江南東、西路宣撫使,置司建康府。沿江三大帥劉光世、李回、李光,並去所領揚、楚等州宣撫使名,其節製淮南諸州如故。惟荊湖、廣東宣撫使李綱,止充湖南安撫使,湖北、廣東並還所部。自分鎮以來,前執政為帥者,例充安撫大使,至是右司諫劉裴屢言綱跋扈,呂頤浩將罷綱,故帥銜比江東、西減大字。

世忠言提舉官董日攵,招馬友、曹成之眾得八萬人;詔戶部侍郎姚舜明往衡、邵、辰、沅等州揀其軍,仍應副沿路糧食。世忠還建康,乃置背嵬親隨軍,皆鷙勇絕倫者。

壬午,權尚書禮部侍郎趙子晝充徽猷閣待製、樞密都承旨。自改官製後,都承旨除文臣自子晝始。

丙戌,顯謨閣直學士、知興元府王似為端明殿學士、川陝等路宣撫處置副使,與張浚相見,同治事。

始,浚出使,第以宣撫處置為名,至是始帶川陝及等路字。浚在川、陝,凡事雖以便宜行之,然於鄉黨親舊之間,少所假借。於是士大夫有求於宣司而不得者,始起謗議於東南,大略謂浚殺曲端、趙哲為無辜,而任劉子羽、趙開為非是。朝廷疑之,將召歸,先為置副。時似已複還成都,而行在未知也。

丁亥,初,劉忠既為韓世忠所破,複聚眾走淮西,駐於蘄陽口,世忠前軍統製解元以舟師奄至,襲忠,大破之。忠與其徒數十人遁走北去,附於劉豫;以忠為登、萊、沂、密等州都巡檢使。忠之將文廣,率所部詣江西安撫大使李回降,回即以廣為武翼郎、閤門宣讚舍人,充本司統領軍馬。

資政殿大學士宇文虛中在雲中,聞金將侵蜀,遣使臣相偁間行以告宣撫處置使張浚,且齎帝所賜禦封親筆押字為信,兩傍細字作道家符錄隱語雲:“善持正教,有進無退。魔力已衰,堅忍可對。虛受忠言,寧殞無悔。”虛受忠言者,蓋隱虛中之名也。又遺其家人書,言:“中遭迫脅,幸全素守。惟期一節,不負社稷。一行百人,今存者十二三人。有人使行,可附數千緡物來,以救艱厄。昨有人自東北來,太上亦須茗藥之屬,無以應命,甚恨甚負。”於是虛中妻黎氏奏以縑、帛、茗、藥附通問使潘致堯,而致堯已行矣。

偽齊長星見。偽太後翟氏死,諡曰慈獻。

是秋,金主如燕山,都元帥宗翰、右副元帥宗輔、右監軍希尹、左都監宗弼皆會。留右都監耶律伊都守大同府,左監軍昌守祁州。

伊都久不遷,頗怨望,遂與燕山統軍稿裏謀為變,盡約燕、雲之郡守、契丹、漢兒,令悉誅女直之在官,在軍者。天德知軍偽許之,遣其妻來告。時希尹微聞其事而未信,偶獵居庸關上,遇馳書者,覺而獲之。宗翰族稿裏,命希尹誅伊都於大同。伊都微覺,父子以遊獵為名,乃奔達勒達。達勒達先受希尹之命,其首領詐出迎,具食帳中,潛以兵圍之。達勒達善射,無衣甲,伊都出敵不勝,父子皆死。

西京副留守李處能坐累誅。南京留守郭藥師、河東南路步軍都總管蕭某皆下獄,既而獲免。處能,燕人,遼宰相儼之子,宣和末,自平州來歸,拜延康殿學士,賜姓名趙敏修;金人交燕,複取以去。宗翰以藥師家富於財,謂其可以動眾,悉奪而囚之。

宗翰次室蕭氏,本天祚之元妃,希尹殺之,謂宗翰曰:“彼與兄實為仇讎,然忍死事兄者,蓋有待也。今事既不成,它日帷間,寸刃不測,可以害兄矣。希尹以愛兄故擅殺之。”宗翰泣謝。於是宗翰令諸路盡殺契丹。

金主聞伊都叛,未至燕而歸。大赦。

彰德軍節度副使高景山告知相州杜充陰通江南。先是充之孫自南方逃歸,充不告官而擅納之,遂下元帥府掠治。宗翰問之曰:“汝欲歸江南邪?”充曰:“元帥敢歸江南,監軍敢歸江南,惟充不敢歸也。”諸帥相顧而笑。逾年乃釋。

冬,十月,戊子朔,置孳生馬監於饒州,命守臣提領,括神武諸軍及郡縣官牧馬隸之,仍選使臣五人專主其事。

時言者以為“軍旅之事,馬政為急;多事以來,國馬為強敵所侵,盜賊所有,其在諸軍者無幾。乞講求孳生之利,於江東、西擇水草善地,置地以牧之。”故有是命。

辛卯,朝議以坑治所得不償所費,悉罷監官,以縣令領其事。至是江東轉運副使馬承奏存饒、信二州銅場,許之。二場皆產膽水,浸鐵成銅。元祐中,始置饒州興利場,歲額五萬餘斤。紹聖三年,又置信州鉛山場,歲額三十八萬斤。其法以斤鐵排膽水槽中,數日而出,三煉成銅,率用鐵二斤四兩而得銅一斤雲。

癸巳,詔湖北安撫司後軍統製官顏孝恭以所部還鄂州。孝恭初奉詔討石陂軍賊餘照,照為官軍所殺,其次李寶等百餘人皆就招。

戊戌,呂頤浩言:“建康米鬥不及三百,欲於鎮江上下積粟三十萬斛,以助軍用。”帝曰:“若精選兵十五萬,分為三軍,何事不成!祖宗取天下,兵數不過如此。”

庚子,直徽猷閣淩唐佐為偽齊所殺。

初,唐佐既降,劉豫因以唐佐知歸德府。有尚書郎李亙者,乾封人,建炎末避地不及,豫使守大名。時通問副使宋汝為亦以豫命同知曹州。三人素相厚,汝為知豫無改悔意,與唐佐等疏其虛實,遣人持蠟書告於朝。唐佐、亙募得卒劉全、宋萬、僧惠欽,汝為募民王現、邵邦光,皆十餘往返。尚書左仆射呂頤浩之過常州也,得唐佐從孫憲,授保義郎、閤門祗候,俾持帛書遺之。憲至睢陽,唐佐妻田氏使與館客張約同食,憲疑不出,田氏曰:“無傷也。”既而為約所告,豫遣人捕唐佐並其家至京師,憲走得免。唐佐諫豫,責以大義,豫怒,斬唐佐於境上,下令曰:“唐佐結連江南謀反,斬首號令。其家屬當從坐,貸死,送潁昌府拘管。”時全、萬、惠欽為邏者所得,事泄、亙亦坐誅。先是武顯大夫孫安道為應天府兵馬鈐轄,城陷,不得歸,後謀挺身還朝,為人所告而死。事聞,贈安道忠州刺史;為亙立祠,名湣忠。

丁未,以孟冬薦饗太廟於溫州。是月也,先祫祭。祠部員外郎、神主神禦提點向宗厚言:“祭不欲數,乞用故事權罷時享。”禮官援《政和五禮新儀》,不從。於是裕祭、孟饗薦新、朔祭兼行於一月之間,非故事也。

己酉,詔:“帥臣、統兵官以公使酒酤賣者,取旨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