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六(2 / 3)

九月,乙酉,棟戩遣使來貢,且言已遣首領將兵三萬會擊夏國。

李憲複蘭州古城。時五路出師討夏國,憲領熙、秦軍至西市新城,複蘭州,城之,請建為帥府。

戊子,蘭州新順首領巴令謁等三族率所部兵攻夏人撒逋宗城,敗之。

遼主次懷州,命皇後謁懷陵;辛卯,次祖州,皇後謁祖陵。

丙申,熙河路都大經製司言:“蘭州古城,東西約六百餘步,南北約三百餘步。大兵自西市新城約百五十餘裏,將至金城,有天澗五六重,僅通人馬。自夏賊敗衄之後,所至部族皆降附。今招納已多,若不築城,無以固降羌之心。見築蘭州城及通過堡,已遣前軍副將苗履、中軍副將王文鬱都大管句修築,前軍將李浩專提舉。其李浩以次須佐事之人,亦即軍前權選委句當。”

乙亥,王珪上《國朝會要》。

種諤乞計置濟渡橋筏椽木,令轉運司發步乘運入西界。詔:“凡出兵深入賊境,其濟渡之備,軍中血有過索、渾脫之類,未聞千裏運木隨軍。今諤計置材木萬數不少,如何令轉運司應副步乘?縱使可以應副,亦先自困。令種諤如將及河造筏,賊界屋並可毀拆,或斬林木相兼用之。如更不足,以至槍排皆可濟渡。”帝坐製兵間,利害細微,皆得其要,諸將奉行惟恐不及也。

壬寅,閱河北保甲於崇政殿,官其優者三十六人。

甲辰,詳定郊廟奉祀禮儀。中書言:“前奏禘祫年數差互。昨元豐三年四月已行禘禮,今欲通計年數,皆三十月而一祭,當至五年冬祫。”詔依前行典禮。又言禘祫不當廢時祭,從之。

乙巳,遼主駐藕絲澱。

丙午,詔諭夏主左右並嵬名部族諸部首領,並許自歸。

是日,王中正發麟州,祃祭祝辭雲:“臣中正代皇帝親征。”兵六萬人,民夫亦六萬餘人。行數裏,至白草平,即奏已入夏界,留屯九日不進,遣士卒往來就芻糧於麟州。高遵裕發慶州蕃、漢步騎凡八萬七千人,民夫九萬五千人,種諤以鄜延兵五萬四千,畿內七將兵三萬九千,分為七軍,方陣而進,自綏德城出塞。丁未,攻圍米脂寨。

己酉,河北都轉運使王居卿,乞自王供埽上添修南岸,於小吳口北創修遙堤,候將來礬山水下,決王供埽,使河直注東北,於滄州界或南或北,從故道入海。

庚戌,熙河路都大經製司言:“蘭州西市城川原,地極肥美,兼據邊麵,須多選募強壯以備戍守。熙河民兵,惟西關最得力,又地接皋蘭,歲入特厚,芻粟充衍,人馬驍勇。今既複蘭州,遂可廣行選募。欲乞除留置官莊地,並募弓箭手,人給二頃。緣置州城。難得耕牛器用,若募新人,必種植不時。乞依熙河舊例,許涇原、秦鳳、環慶及熙河路弓箭手投換,仍帶舊戶田土耕種,二年即收入官,別招弓箭手。”從之。

夏兵救米脂寨,鄜延經略副使種諤率眾擊破之。辛亥,種諤又敗夏人於無定川。

冬,十月,乙卯,集賢校理蔡卞為崇政殿說書。

樞密院言定州牒報北界事,帝曰:“朝廷作事,但取實利,不當徇虛名。如慶曆中,輔臣欲禁元昊稱烏珠,費歲賜二十萬,此乃爭虛名而失實利。富弼與契丹再議盟好,自矜國書中入‘南朝白溝所管’六字,增歲賜二十萬,其後白溝亦不盡屬我也。昔周世宗不矜功名,惟以實誌取天下,如李璟欲稱帝,世宗許之;蓋已盡取其淮南地,不係其稱帝與否也。”

丁巳,米脂寨降。種諤下令:“入城,敢殺人及盜者斬!”乃降之,收城中老小萬四百二十一口,給以衣巾,仍命訛遇等各統所部以禦賊。

戊午,種諤破米脂援軍捷書至,帝喜動顏色,群臣稱賀。遣中使諭諤曰:“昨以卿急於滅賊,恐或妄進,為一方憂,故俾聽王中正節製。今乃能首挫賊鋒,功先諸路,朕甚嘉之。中正節製指揮,更不施行。其戰勝兵員並與特支錢,將官等各傳宣撫問。”

己未,拂菻國來貢。

詳定禮文所請祭地祇以五行之神從,以五人神配,用血祭;又言祭社稷請以埋血為始;從之。又言:“宗廟之有祼鬯爇蕭,則與祭天燔柴、祭地瘞血同意。近代有上香之製,頗為不經。案《隋誌》雲:‘天監初,何佟之議,鬱鬯蕭光,所以達神,與用香其義一也。上古禮樸,未有此製。今請南郊明堂用沉香,北郊用上和香。’臣等考之,殊無依據。今崇祀郊廟明堂,器服牲幣,一用古典,至於上香,乃襲佟之議。如曰上香亦祼鬯爇蕭之比,則今既上香而又祼爇,求之古義已重複,況《開元、開寶禮》亦不用乎!”又請戶部陳歲之所貢以充庭實,仍以龜為前列,金次之,玉帛又次之,餘為後,從之。

庚申,熙河兵至女遮穀,與夏人遇,戰敗之。

癸亥,種諤至石州,賊棄積年文案、簿書、枷械,舉眾遁走,移軍據之。

甲子,詳定禮文所言:“謹按《周禮》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棲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近世惟親昊天下帝燔柏柴外,其餘天神之祀,惟燔祝板,實為闕禮。伏請天神之祀皆燔牲首,所有五帝、日、月、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靈星、壽星,並請以柏為升煙,以為歆神之始。”從之,又言:“春秋祈報大社、大稷,宜於羊豕之外加以角握牛二。”又言:“南郊、太廟、明堂,祭前一日,請以禮部尚書、侍郎省牲,光祿卿奉牲,告充告備,禮部尚書省鑊;祭之日,禮部侍郎視腥熟之節。”並從之。

乙醜,涇原兵至磨臍隘,遇夏兵,與戰,敗之。先是詔涇原兵聽高遵裕節製,仍令環慶與涇原合兵,擇便路進討。夏人之諜者以為環慶阻衡山,必從涇原取胡盧河大川出塞,故悉河南之力以支涇原。既而環慶兵不至,劉昌祚與姚麟率本路蕃、漢兵五萬獨出,離夏界堪哥平十五裏,遇夏人三萬餘眾扼磨臍隘口,不得進。諸將欲舍而東,出韋州與環慶合,昌祚曰:“遇賊不擊,枉道自全,是謂無次。且為客,利速戰,古今所聞。公等去此,自度能免乎?”乃謀分軍度胡盧河奪隘,牌手當前,神臂弓次之,弩又次之,選鋒馬在後。諭眾以立功者三倍熙河之賞,眾歡甚,響震山穀。昌祚既挾兩牌先登,弓弩繼前,與夏統軍國母弟梁大王戰,自午至申,夏人小卻;大軍乘之,夏人遂大敗。追奔二十裏,斬獲大首領十五級,小首領二百十九級,擒首領統軍侄吃多理等二十二人,斬二千四百六十級,獲偽銅印一。自是大軍通行無所礙。

戊辰,知夏州索九思遁去,種諤入夏州。

朝議既不用林廣所奏,促廣進軍。廣發瀘州,越四日,江安以所招降夷人渠帥及其質子皆隨軍;複令其次諸酋各占所居地防援餉道,故人生界免寇抄之患。

己巳,種諤入銀州。

庚午,環慶行營經略高遵裕複通遠軍。

種諤遣曲珍等領兵通黑水安定堡路,遇夏人,與戰,破之。

是日,王中正至夏州。時夏州已降種諤,諤尋引去。中正軍於城東,城中居民數十家。先是朝旨禁入賊境抄掠,夏人亦棄城邑,皆走河北。士卒無所得,皆憤悒思戰,謂中正曰:“鄜延軍先行,獲功甚多;我軍出界近二旬,所獲才三十餘級,何以複命!且食盡矣,請襲取宥州,聊以藉口。”中正從之。

癸酉,王中正至宥州,城中居民五百餘家,遂屠之,斬首百餘級,降者十數人,獲馬牛百六十,羊千九百。軍於城東二日,殺所得馬牛羊以充食。

高遵裕至韋州,監軍司令將士勿毀官寺民居,以示招懷。

乙亥,李憲敗夏人於屈吳山。

丙子,鄜延路鈐轄曲珍破夏人於蒲桃山。

高遵裕次旱海。先是李察請以驢代夫運糧,驢塞路,饋不繼,師病之。

戊寅,林廣軍次土城山,自發江安,距今才十日。始,軍有二道可進:自納溪夷牢口至江門,近而險;自寧遠至樂共壩,回遠而平。賊意必出江門,盛兵距隘,而廣實趨樂共。賊不能支,皆逃遁。

乙卯,種諤言:“效順人已刺‘歸漢’二字,恐諸路在臣後者,一例殺戮,乞賜約束。”詔:“種諤所過招納效順人,令王中正如行營經過,指揮諸將,更加存撫。”

庚辰,詔:“自今除授職事官,並以寄祿官品高下為法。凡高一品以上為行,下一品者為守,下二品以下者為試;品同者不用行、守、試。”

辛巳,涇原節製王中正入宥州。

涇原兵既破磨臍隘,行次賞移口,有二道:一北出黛黛嶺,一西北出鳴沙川。鳴沙少迂,諸將欲之黛黛,劉昌祚曰:“離漢時,運司備糧一月,今已十八日,未到靈州,倘有不繼,勢將若何?吾聞鳴沙有積粟,夏人謂之禦倉,可取而食之,靈州雖久,不足憂也。”既至,得窖藏米百萬,為留信宿,重載而趨靈州。壬午,師次城下。是時環慶軍未至,城門未闔,先鋒奪門幾入。高遵裕遣李臨、安鼎齎答刂子,且曰:“已使王永昌入城招安,可勿殺。”少間,門闔,城守,斬首級四百五十,得戰馬牛羊千餘。昌祚曰:“城不足下,獨嫌於環慶爾,朝廷在遠,必謂兩道爭功。”遂按甲。

廢瀘州大硐寨。

十一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高遵裕言以環慶兵趨靈州,是日,次南平州。距城三十裏,遇夏人接戰。轉運副使李察、判官範純粹夜以手書間道促涇原兵來援,劉昌祚即委姚麟留屯,自將選鋒數千人赴之,未至而賊已退。

先是昌祚言軍事不稱旨,帝賜遵裕手劄雲:“昌祚所言迂闊,必若不堪其任者,宜擇人代之。”遵裕由是輕昌祚。既而昌祚先至靈州城下,或傳昌祚已克靈州,遵裕未至靈州百裏,聞之,亟具表稱“臣遣昌祚進攻,拔靈州城”;尋知所傳皆虛,乃斬諜者以徇。於是昌祚詣遵裕,遵裕訝其來晚,坐帳外移時不見。既見,問:“靈州何如?”昌祚曰:“疇昔即欲取之,以幕府在後,故止,城不足拔也。前日磨臍之戰,餘眾皆保東關鎮。東關在城東三十裏,旁直興州渡口,平時自是要害,今複保聚。若乘此急擊之,外援既殲,孤城當自下。”遵裕怒未解,且方欲攻城,謂昌祚曰:“吾夜以萬人負土平疊,黎明入之矣。”因檄昌祚以涇原兵付姚麟;麟不敢當,遵裕亦已。

甲申,詔:“降《五路對境圖》付王中正、種諤,據所分地招討,俟略定河南,如可乘勢渡河,方得前進,蕩覆賊巢。緣環慶、涇原行營已至靈州界,其鄜延、河東兵馬路尚遠,不須必赴會合,但能平靜所分一道,將來議賞不在克定興、靈之下。其措置麟府路兵馬司,可自西界並邊取便路速往,及令趙禼應副糧草。如未到,本路即鄜延路借給,委路昌衡照會。其趙鹹、莊公嶽,元無朝旨令就鄜延糧草通融支用,既以饋運不繼,乃妄奏陳及走失人夫萬數不少;委趙禼遣官押送,就近裏州軍械係,令沈括選官鞫之。”後公嶽、鹹自訴深入賊境,暴露得疾,乞免械係,禦批令在外承勘。

初,王中正在河東,奴視轉運司官,凡有須索,不行文書,但遣人口傳指揮,轉運司不敢違。公嶽等以口語無所憑,從容白中正雲:“太尉所指揮事多,恐將命者有所忘誤,乞記之於紙筆。”自後始以片紙書之。

公嶽等白中正:“軍出境,應備幾日糧?”中正以為鄜延受我節製,前與鄜延軍遇,彼糧皆我有也。乃書片紙雲:“可備半月糧。”公嶽等恐中道乏絕,陰更備八日糧。及種諤既得詔,不受中正節製,鄜延糧不可複得,人馬漸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