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五(3 / 3)

乙亥,正官名。詳定官製所上以階易官寄祿新格:“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為開府儀同三司,左、右仆射為特進,吏部尚書為金紫光祿大夫,五曹尚書為銀青光祿大夫,左、右丞為光祿大夫,六曹侍郎為正議大夫,給事中為通議大夫,左、右諫議為太中大夫,秘書監為中大夫,光祿卿至少府監為中散大夫,太常至司農少卿為朝議大夫;六曹郎中為朝請、朝散、朝奉大夫,凡三等;員外郎為朝請、朝散、朝奉郎,凡三等;起居舍人為朝散郎,司諫為朝奉郎,正言、太常、國子博士為承議郎,太常、秘書、殿中丞為奉議郎,太子中允、讚善大夫、中舍、洗馬為通直郎,著作佐郎、大理寺丞為宣德郎,光祿、衛尉、將作監丞為富議郎,大理評事為承事郎,太常寺太祝、奉禮郎為承奉郎,秘書省校書郎、正字、將作監主簿為承務郎。又自開府儀同三司至通議大夫以上無磨勘法,大中大夫至承務郎應磨勘。待製以上,六年遷兩官,至大中大夫止;承務郎以上,四年遷一官,至朝議大夫止,候朝議大夫有闕次補;其朝議大夫以七十員為額,選人磨勘,並依尚書吏部法;遷京朝官者,依今新定官。其祿令並以職事官俸賜祿料舊數與今新定官請給對擬定。”並從之。

故事,兩製不轉卿監官,前行郎中即超轉諫議大夫;前行郎中於階官為朝請大夫,諫議大夫於階官為太中大夫。帝以為磨勘者,古考績之法,所與百職事共之,而禁近獨超轉,非法也。於是下詔:“待製以下並三年一遷,仍轉朝議大夫、中散大夫、中大夫三官。”

丙子,詔:“開府儀同三司為使相,不係大敕銜。見任宰相、使相,食邑實封通及萬戶,前任宰相,食邑及萬戶,並封國公,宗室如舊例。”

又,中書奏:“官製所申,朝旨除三公、三司外,餘檢校官並階散並罷。所有宗室及武臣正任至內常侍以上,內臣供奉官以下,選人、伎術官、將校、中書樞密院主事以下,及諸司吏人所授敕留官衙校等,各有見帶文散階、檢校官及憲銜,欲並除去。其僧官並谿峒蠻人知州鎮及化外蕃官所帶散官等,合自朝廷指揮。”從之。其後遂詔:“文式散階,除化外人依舊除授外,餘並罷。”

辛巳,大享明堂,以英宗配。

癸未,薛向、孫固並為樞密副使。

乙酉,詔即景靈宮作十一殿,以時王禮祀祖宗。

以王安石為特進,改封荊國公,王拱辰落開府儀同三司,並以官製行正名故也。詔拱辰判大名府,拱辰辭曰:“臣老矣,不足以任事。”帝曰:“北門重地,卿舊治也,勉為朕行!”

丙戌,進封岐王顥為雍王,嘉王頵為曹王,並為司空。文彥博為太尉。封曹佾為濟陽郡王,宗旦為華陰郡王。

馮京為樞密使。薛向罷知潁州。會詔民畜馬,向既奉令,旋知民不便,議欲改為。於是舒亶論向反覆,無大臣體,斥知潁州,又改隨州。

丁亥,以呂公著為樞密副使。公著與馮京、薛向、孫固同在西府,三人者屢於上前爭論,公著獨不言。及帝問之,乃徐為開析可否,言簡而當,帝常納之,三人者亦不能違也。帝數與輔臣論天下事,一日,謂公著曰:“民間不知有役矣。”公著對曰:“上戶昔以役多破家,今則飽食安居,誠幸矣。下戶昔無役,今率錢,則苦矣。”帝曰:“然則法亦當更也。”

戊子,熙河路經略司言,乞先團結蕃弓箭手;從之。是年詔:“凡弓箭手、兵騎各以五十人為隊,置引戰旗頭、左右傔旗,及以本屬蕃首、將校為擁隊,並如正軍法。蕃捉生、蕃敢勇、山河戶亦如之。凡募弓箭手、蕃捉生、強人、山河戶,不以等樣,第募有保任年十七以上、弓射七鬥、任負帶者。鄜路新舊蕃生、環慶路強人、諸路漢弓箭手、鄜路歸明界保毅蕃戶、弓箭手,皆涅於背。”

閏月,辛卯,禦史範鏜言:“曹佾以外戚封郡王,祖宗以來,未有佾比。陛下所以富貴寵祿之厚矣,所以致孝愛於慈聖之情至矣。佾雖不王,乃以保安曹氏;命行而改,抑為為子孫萬世之成憲也。”不從。

壬寅,遼主祠木葉山。

己酉,遼主駐藕絲澱。

乙卯,加文彥博河東、永興軍節度使,以富弼為司徒。

冬,十月,辛酉,詳定官製所檢討文字、光祿寺丞李德芻上《元豐郡縣誌》三十卷,《圖》三卷。

遼耶律仁傑久在相位,貪貸無厭,時與親戚會飲,嚐曰:“無百萬兩黃金,不足為宰相家。”耶律伊遜既外出,遼主漸悟仁傑奸,丁卯,出為武定軍節度使。

庚午,遼參知政事劉訁先致仕。

癸酉,遼以陳毅為漢人行宮都部署,王績同知樞密院事。

癸未,詔翰林學士並聽佩魚。

十一月,己醜朔,日有食之。

癸卯,遼主召群臣議政。遼主曰:“北樞密院軍國重任,久闕其人,耶律阿蘇、蕭額特勒二人孰愈?”群臣各譽所長,契丹行宮都部署蕭托輝獨默然。遼主曰:“卿何不言?”托輝曰:“額特勒懦而敗事;阿蘇有才而貪,將為禍基。不得已而用,敗事猶勝禍基。”遼主曰:“托輝,雖魏征不能過也,但恨朕不能及唐太宗爾。”

壬子,直龍圖閣、句當三班院曾鞏上言曰:“宋興,六聖相繼,與民休息,故生齒既庶,財用有餘。且以景德、皇祐、治平校之,景德戶七百三十萬,墾田一百七十萬頃;皇祐戶一千九十萬,墾田二百二十五萬頃;治平戶一千二百七十萬,墾田四百三十萬頃。天下歲入,皇祐、治平皆一億萬以上,歲費亦一億萬以上。景德官一萬餘員,皇祐二萬餘員,治平並幕職、州縣官三千三百餘員,總二萬四千員。景德郊費六百萬,皇祐一千二百萬,治平一千三百萬。以二者校之,官之眾一倍於景德,郊之費亦一倍於景德。官之數不同如此,則皇祐、治平入官之門多於景德也;郊之費不同如此,則皇祐、治平用財之端多於景德也。誠詔有司按尋載籍而講求其故。使官之數,入者之多門可考而知,郊之費,用財之多端可考而知,然後各議其可罷者罷之,可損者損之,使天下之人如皇祐、治平之盛,而天下之用,官之數,郊之費,皆同於景德,二者所省蓋半矣。”

已而再上議曰:“陛下謂臣所言以節用為理財之要,世之言理財者未有及此也,令付之中書。臣待罪三班,按國初承舊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為三班,立都知、行首領之,又有殿前承旨,班院別立行首領之。端拱以後,分東、西供奉,又置左、右侍禁及承旨,供職皆領於三班,三班之稱亦不改。初,三班吏員止於三百,或不及之,至天禧之間,乃總四千二百有餘,至於今,乃總一萬一千六百九十,宗室又八百七十。蓋景德員數已十倍於初,而以今考之,殆三倍於景德。略以三年出入之籍較之,熙寧八年,入籍者四百八十有七,九年,五百四十有四,十年,六百九十;而死亡退免出籍者,歲或過二百人,或不及之。則是歲歲有增,未見其止也。臣又略考其入官之繇,條於別記以聞,議其可罷者罷之,可損者損之,惟陛下之所擇。臣之所知者三班也,吏部東、西審官與天下它費,尚必有近於此者,惟陛下試加考察,以類求之。使天下歲入億萬,而所省者什三,計三十年之通,當有十五年之蓄。夫財用,天下之本也,使國家富盛如此,則何求而不得,何為而不成!以陛下之聖資而加之精勤,以變因循苟且之弊,方大修法度之政,以幸天下,詔萬世,故臣敢因官以講求其損益之數,而終前日之說以獻,惟陛下裁擇。”帝頗嘉納之。

十二月,甲子,遼以耶律德勒岱為孟父房敞袞。乙醜,以蕭托卜嘉為北府宰相,耶律世遷知北院樞密使事,耶律慎思同知北院樞密使事。

庚午,遼免西京流民租賦一年。

甲戌,減民賦。

丁亥,遼豫行正旦禮。

戊子,遼主如混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