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3 / 3)

壬寅,班外官戒諭。帝初作戒辭二,一以戒京朝官受任於外者,一以戒幕職、州、縣官。至是令閣門於朝辭日宣旨勖勵,仍書其辭於治所屋壁,遵以為戒。

遼主致享於凝和殿;癸卯,謁乾陵。

初,弭德超謗曹彬,期得樞密使,及為副,大失望,班又在柴禹錫下。一日,詬王顯及禹錫曰:“我言國家大事,有安社稷功,止得線許大官。汝輩何人,反居我上!”又言:“上無執守,為汝輩所惑。”顯等告其事,帝怒,命訊之,德超具伏。壬子,除名並親屬流瓊州。德超始因李符及宋琪之薦得事上,及符貶寧國司馬,德超任樞府,屢稱其冤。會德超敗,帝惡其朋黨,令徙符嶺表。盧多遜之流崖州也,符白趙普曰:“硃崖雖遠在海中,而水土頗善。春州雖近,瘴氣甚毒,至者必死,不若令多遜處之。”普不答。於是即以符知春州,歲餘卒。德超既敗,帝悟曹彬無它,待之愈厚,從容謂趙普等曰:“朕聽斷不明,內愧於心。”普對曰:“陛下知德超才幹而任用之,察曹彬無罪而昭雪之,物無遁情,事至立斷,此所以彰陛下聖明也。”

改進武殿為崇政殿。

遼群臣以太後聽政,宜有尊號,請下有司詳定冊禮。詔樞密院諭沿邊節將,至行禮日,止遣子弟奉表稱賀,恐失邊備。樞密請詔北府司徒頗德譯南京所進律文,從之。

五月,丙辰朔,河大決滑州韓村,泛澶、濮、曹、濟諸州民田,壞居人廬舍,東南流至彭城界,入於淮,命郭守文發丁夫塞之。

遼國舅政事門下平章事蕭道寧以皇太後慶壽,請歸父母家行禮,齊國公主及命婦、群臣各進物設宴,賜國舅帳耆年物有差。

丁卯,詔作太一宮於都城南。

黎桓自稱三使留後,遣使來貢,並上丁璿讓表。詔諭桓送璿母子赴闕,不聽。

庚午,遼南京統軍使耶律善布招燕民之逃入宋者,得千餘戶歸國,詔令撫慰。

辛未,遼主次永州。

乙亥,遼樞密使韓德度采後漢太後臨朝故事,草定上太後上尊號冊禮,上之。

丙子,遼以青牛、白馬祭天地。戊寅,遼主如木葉山。

遼西南路招討使大漢奏黨項諸部來者甚眾,下詔褒美。

六月,乙酉朔,遼主詔有司冊皇太後日,三品以上法服,三品以下用大射柳之服。

遼西南路招討使奏黨項部長乞內附,詔撫尉之,仍察其誠偽,謹邊備。

丙戌,遼主還上京。

丁亥,以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李穆知開封府。穆剖決精敏,奸猾無所假貸,由是豪右屏跡,權貴不敢幹以私。帝益知其才,始有意大用。

辛卯,遼有事於太廟。甲午,遼主率群臣上太後尊號曰承天皇太後;群臣上遼主尊號曰天輔皇帝,大赦,改元統和。更國號曰大契丹。丁未,遼百官各進爵一級;以樞密副使色珍守司徒。

己亥,以王顯為樞密使,柴禹錫為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

帝謂近臣曰:“朕親選多士,殆忘饑渴,召見臨問以觀其才,拔而用之,庶使岩野無遺逸而朝廷多君子耳。朕每見布衣搢紳,間有端雅為眾所推譽者,朕代其父母喜。或召拜近臣,必為擇良日,欲其保終吉也。朕於士大夫無負矣。”乃謂宰相曰:“唐置采訪使,蓋欲察官吏善惡,人民疾苦。然所命者,官高則權勢太重,官卑則威令不行;又,所遇州郡,承迎不暇,豈能審知利害,但虛有其名耳。曷若慎選群材,各分任使,有功有過,賞罰分明!且國家選才,最為切務,人君深居九重,何由遍識,必須采訪。苟稱善者多,即是操履無玷,若擇得一人,為益無限。古人言:‘得十良馬不若得一伯樂,得十利劍不若得一歐冶。’朕孜孜訪問,止求得良才以充任使也。”趙普曰:“帝王進用良善,實助太平之理,然於采擇,要在得所。蓋君子小人,各有黨類,先聖謂觀過各於其黨,不可不慎也。”帝然之。

泰山父老及瑕丘等七縣民詣闕請封禪,不許,厚賜遣之。

秋,七月,甲寅朔,遼太後聽政。乙卯,遼主親錄囚。太後有機謀,善馭左右。先是遼人毆漢人死者,償以牛馬;漢人則斬之,仍以其親屬為奴婢。太後一以漢法論,燕民皆服。加韓德讓開府儀同三司兼政事令。

辛酉,遼主行再生禮。

丁卯,王彥超以太子大師致仕。右千牛衛上將軍吳虔裕,時年已八十餘,語人曰:“我縱僵仆殿階下,斷不學王彥超七十便致仕。”人傳以為笑。

癸酉,遼主與諸王分朋擊鞠。

穀、洛、瀍、澗溢,壞官民舍萬餘區,溺死者以萬計,鞏縣殆盡。

辛未,郭贄罷參知政事。贄嚐因論事奏曰:“臣遭不次之遇,誓以愚直上報。”帝曰:“愚直何益於事!”贄對曰:“雖然,猶勝奸邪。”至是飲酒過量,遇入對,宿酲未解,帝怒,責授祕書少監,尋出知荊南府。俗尚淫祀,屬久旱,盛陳褥雨之具;贄始至,悉命撤去,投之江,不數日,大雨。

丙子,遼韓德威遣人上黨項之俘。

庚辰,加宋琪刑部尚書,以李昉參知政事。時趙普恩禮稍替,帝以昉宿舊,故有是命。

八月,己醜,遼主謁祖陵。辛卯,太後祭其父楚國王蕭思溫墓。癸巳,遼主與太後謁懷陵。北院樞密副使耶律色珍,本思溫所薦,妻太後之侄,太後委任之。甲午,遼主於太後前與色珍互易弓矢鞍馬,約以為友。

己亥,遼主獵赤山,遣使薦熊肪、鹿脯於乾陵之凝神殿。

乙巳,遼命裕悅休格提點元城。

庚戌,石熙載罷樞密使。熙載以足疾請去,帝親幸其第臨問。久而不愈,遂抗表求解機務,故以優禮罷。

辛亥,詔增《周公諡法》五十五字。

壬子,遼西南招討使韓德威表請伐黨項之複叛者,太後命發別部兵數千以助之,賜劍,許便宜行事。德威,德讓之弟也。德讓兄德源,弟德凝,並以德讓故貴顯於遼。德凝頗廉謹,而德源愚貪,以賄名,德讓貽書諫之,終不悛,論者少之。唯德威善騎射,以戰功著。

初,太祖詔盧多遜錄時政,月送史館,多遜訖不能成書。於是右補闕、直史館胡旦言:“自唐以來,中書、樞密院皆置《時政記》,每月編修送史館。周顯德中,宰相李穀又奏樞密院置內庭日曆。自後因循廢闕,史臣無憑撰集。望令樞密院依舊置內庭日曆,委文臣任副使者與學士輪次紀錄送史館。”帝采其言,詔:“自今軍國政要,並委參加政事李昉撰錄,樞密院令副使一人纂集,每季送史館。”昉因請以所修《時政記》,每月先奏禦,後付所司,從之。《時政記》奏禦自昉始。

先是,每歲運江、淮米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率用官錢僦牽船役夫,頗為勞擾。至是,每艘計其直給與舟人,俾自召募,事良便。既而舟數百艘留河津月餘不得去,帝遣期門卒偵之。計吏自言:“有司除常載外,別科置皮革、赤堊、鉛錫、蘇木等物,守職藏者不即受故也。”帝大怒,詔書切責度支使,奪一月俸。

溪、錦、敘、富四州蠻內附。

九月,癸醜朔,初置水陸路發運使於京師,以王賓、許昌裔同知水路發運,王繼升、劉蟠同知陸路發運。凡一綱,計其舟車役人之直,悉以付主綱吏,令自雇民,勿複調發。凡水陸舟車輦送官物及財貨之出納,悉關報而催督之。自是貢輸無滯矣。

遼以東京、平州旱蝗,旋以南京秋潦,暫停關征,以通山西糴易。

辛酉,遼主謁祖陵;壬戌,還上京。

乙醜,帝謂宰相曰:“朕念民耕稼之勤,春秋賦租,軍國用度所出,恨未能去之。比令兩稅三限外特加一月,而官吏不體朝旨,自求課最,恣行撻罰,督令辦集。此一事尤傷和氣,宜申儆之。”乃詔:“諸州長吏察訪屬縣,有以催科用刑殘忍者,論其罪。”又謂宰相曰:“民訴水旱,即使檢覆,立遣上道,猶恐後時。頗聞使者或逗留不發,州縣慮賦斂違期,日行鞭箠,民亦俟檢覆改種。若此稽緩,豈朕勤恤之意乎!自今遣使檢覆災旱,量其地之遠近,事之大小,立限以遣之。”

丙寅,帝謂宰相曰:“荊湖、江、浙、淮南諸州,每歲上供錢帛,遣部民之高貲者護送至闕下。民多質魯,無馭下之術,篙工楫師,皆頑猾不逞,恣為侵盜,民或破產以償官物,甚無謂也。”乃詔:“自今直遣牙吏,勿複擾民。”

辛未,遼有司請以遼主生日為千齡節,從之。錄故裕悅烏珍之子為林牙,以太後追念烏珍有輔導功也。

丙子,遼主如老翁川。

郭守文塞決河堤,久不成。帝謂宰相曰:“或言河兩岸古有遙堤以寬水勢,其後民利沃壤,鹹居其中,河盛溢即罹水患。當令按視修複。”乃分遣殿中侍禦中濟陰柴成務、國子監丞洛陽趙孚等,西自河陽,東至於海,同視河堤舊址。孚等回奏,以為:“治遙堤不如分水勢。滑、澶二州最為隘狹,宜於南北岸各開其一,北入王莽河以通於海,南入靈河以通於淮,節減暴流,一如汴口之法。”朝議以重惜民力,寢其奏。時多陰雨,帝以河決未塞,深憂之。丁醜,遣樞密直學士張齊賢乘傳詣白馬津,用太牢加璧以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