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段快樂的童年記憶,卻隻維持了短短兩年。在那兩年中,燕玉蘭被六年前叫她到辦公室談話的車間主任盯上了。那是個有婦之夫,名叫夏汝民,比燕玉蘭大五歲,有個兒子,比燕芳小一歲,那時,他已被提拔為副廠長。但紡織廠效益不太好,職務提升,並沒有給他帶來太多經濟上的實惠。在夏汝民的百般糾纏之下,燕玉蘭再一次輸給了誘惑,兩個人開始暗地裏偷偷交往。
李佳君是個老實巴交的人,可也並非頭腦愚鈍之人,對妻子的紅杏出牆早有覺察與耳聞,雖心存不滿,但其寬和仁厚的性格,使他怎麼都做不出破壞家庭和睦的事來,燕玉蘭因而更加有恃無恐。發展到第二年,燕玉蘭已經常夜不歸宿。李佳君有小燕芳相伴,日子過得倒也算風平浪靜。
後來,這位被小燕芳視為親生父親的男人,得肺癌去世了,這對小燕芳來說如同天塌下來一般。那年小燕芳八歲。
燕玉蘭並沒有因此而悲傷,從火葬場回來當天,就急不可耐地把夏汝民帶回了家,當著女兒的麵逼夏汝民與原配離婚。夏汝民嘴上答應著,但在之後的好幾年中,都沒有任何實際行動。
接下來的那幾年,燕玉蘭和夏汝民依然交往,卻吵得天翻地覆,不再有人關心燕芳。大部分的時間裏,仿佛燕芳並不存在,這個家完全是屬於這對通奸男女的。燕芳漸漸學會了自己洗衣服,自己做簡單的飯菜填飽肚子。每當深夜,被隔壁房間傳出的陣陣呻吟聲驚醒時,她心裏總會萌生強烈的厭惡感。她恨媽媽,朦朦朧朧的。盡管她還不懂男女間的那些事,卻一直覺得媽媽對自己的父親李佳君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燕芳曾不止一次隻身地回到姨媽家,姨媽每次都開開心心地留她吃飯,可每次都會無可奈何地將她送回來。曾有那麼一次,姨媽將燕芳送回來時,與燕玉蘭大吵了一架。姐妹倆吵得很凶,彼此都講了很多難聽話,姐姐指責妹妹沒有盡到做母親的責任,而妹妹則為自己百般辯解,哭訴自己多麼苦命,講到動情處,竟忘記燕芳的存在,脫口而出:“我容易嗎我?領著個拖油瓶樣的野種,是個男人都會嚇跑的……”
燕芳十三歲那年,夏汝民終於和原配離婚了,並跟燕玉蘭閃電般結了婚。他們終於名正言順地搬到了一起,燕玉蘭帶著燕芳,夏汝民帶著兒子夏衝。這是個倉促間拚湊起來的四口之家,沒有磨合期,因為別無選擇。家庭注入了新鮮血液,這對長期渴望家庭溫暖的燕芳來說,並不見得是件糟糕的事,至少媽媽在得到了本不屬於她的生活後,心也就落定在這個家裏,漸漸開始變得顧家了——燕玉蘭承擔起了所有家務。燕芳也與異姓弟弟交上了朋友,兩個人很玩得來。
那幾年,正值青春期的燕芳,身體發育可謂突飛猛進,身體的明顯變化,使得她一夜間便出落成嬌嫩欲滴的花季少女,小區裏的孩子們都稱她為“花仙子”。燕芳十五歲上下時,夏汝民看她的眼神就開始有些不對勁兒了,常死盯著她剛剛鼓起來的胸脯。這個蘿莉情結很濃很重的老男人,有一次竟趴在衛生間的門縫裏偷看燕芳洗澡,燕芳發現後告訴了媽媽。
媽媽畢竟還是媽媽,千錯萬錯,但天性中的護犢之心不會錯,況且她也實難容忍自己的男人,對除自己之外的任何女人想入非非。燕玉蘭劈頭蓋臉給了夏汝民好一通罵,夏汝民惱羞成怒:“自家女兒,看看又能少點兒什麼?”說完,竟動手打了燕玉蘭。燕芳為了保護媽媽,衝進屋去阻止,結果,手上也被夏汝民的皮帶抽出了一道血印。
夏汝民並未因那次家庭紛爭而有所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經常乘燕玉蘭不在家時對燕芳動手動腳。燕芳的學習成績一直都很好,一次小測驗,數學考了86分,夏汝民看了故作生氣,說沒考到90分以上就該受到懲罰,他趁燕玉蘭不在家,揚言要打燕芳的屁股。
他真的找來了一根細藤條,喝令燕芳把褲子脫掉,燕芳拚死不從,結果最終還是被他把褲子強行扒下一半,在腰下的臀上位狠狠地抽了幾下。
野狼可禦,家賊難防。一個周末,燕芳在家寫作業,燕玉蘭要出去買菜,夏衝要去少年宮練電子琴,本來說好由夏汝民陪送兒子去,但夏汝民卻謊稱身體不舒服要在家睡覺。等媽媽和弟弟都出門了,他卻又一次闖進燕芳的房間對她動手動腳。
燕芳實在忍無可忍,對著窗外大喊“救命”,夏汝民一時驚慌,將燕芳按倒在床上,用力捂緊燕芳的嘴巴,另一隻手卻伸進燕芳的內褲裏肆意淫邪地狂摸。後來夏汝民實在抑製不住魔鬼般的衝動,開始扒她的衣服。燕芳拚命反抗,再想喊出聲卻已不可能——夏汝民用枕巾把她的嘴巴塞住了。她想用頭去撞他,可每次起身都被無情地按下。精疲力竭的燕芳,眼中含著絕望的淚,虛弱地做著最後的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