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處要用錢,人人都摟錢(3 / 3)

福建錢局名叫“寶福”,從鑄造製錢改鑄大錢,後來又從鑄大錢改鑄鐵錢,不久又由鐵錢改鑄製錢,所鑄的錢也並不送到戶部。我把委員吳榮等人招來詢問:

“這裏鑄錢是不是按銅六鉛四的比例投料?每月幾爐?是一年一結算,還是兩年一結算?”

“不清楚,上麵說怎麼辦,我們就怎麼辦。”

“你是專門負責這件事的,怎麼說不知道呢?四川、陝西、甘肅鑄錢都是銅六鉛四,這裏每爐用銅多少,難道你不知道?”

“每次發銅,都是按銅八鉛二的比例領。”

“你們不照規矩來,將來銅虧損多了,怎麼報到戶部呢?”

我於是又傳喚經辦領銅的人當麵質問,據他說:“戶部規定是銅五成八,鉛四成二。以前銅的質量好,我們就依法鼓鑄;後來滇銅用完了,從民間收買的銅器雜質太多,按原來的比例投料,鑄出的錢很容易破碎,不能用。所以我們酌量增加一些;於是就到了銅八鉛二,將來報戶部,肯定通不過,隻好另外想辦法。”

對於他的說法,我將信將疑。我讓張其曜(剛剛捐升知府,現任錢局督辦)按照銅六鉛四鑄一批錢看看,結果拿到手上一捏,錢就碎了。我讓他再按銅七鉛三的比例試試,結果是雖然捏不破,但非常粗糙,不成看相。

我對張其曜說:“鑄錢的鬼名堂多得很。爐頭很少不搗鬼的,磨下的銅末雖然混在煤渣中,但把這些煤渣煉一遍,還可以煉出不少銅。”

“不會吧,每次發放銅和鉛重多少斤,收的錢也是那麼重,分毫不差。”

“發銅時按八成銅二成鉛的比例發放,下爐熔化時,你又不在場,怎麼就知道他們沒有按三七、四六的比例攙鉛呢?再說,爐渣出於磨爐,例應歸公,怎麼能讓他們自行煎煉呢?”

“以前陳謙恩收買雜銅,火爐麵盆很多,其中攙鉛不少。現在庫存渣滓還有二萬餘斤,就是煉銅時提出的——可見銅質不純實有其事。”

“既然已經提出純銅,入爐鼓鑄,為什麼還說銅的成色不足呢?很可能就是爐頭故意說銅不好,為熔化時攙鉛找理由。如要杜絕這些弊端,就要當麵看他們熔化銅和鉛,鑄成錢,再看著他們打磨,而且必須長期如此。”

張其曜唯唯而退。我不知道,對於錢局的事,他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也不知道對於我的話,他是真懂還是裝懂。給我的感覺是,閩省公事,大多敷衍,上司無心公務,當然也就不能指出實在弊病;委員掛名當差,隻求一年半載長點資曆,好弄個州縣官員在手——總之一句話,全省上下,幾乎沒有用心公務的人。

鹹豐三年(1853),漳州的小刀會起事,殺害鎮道官員,漳州、龍州相繼淪陷;接著是土匪泛濫,又有長毛滋擾,汀州、莆城各州縣紛紛淪陷,省內境無完土。官府用兵時間長達五六年之久,用去軍餉一千多萬,也無濟於事。雖然福建奏請朝廷讓各省支援,可是鄰省也是自顧不暇。閩省地瘠民貧,捐輸厘稅,緩不積極,於是開設官錢鋪,用發鈔票來籌集軍餉;結果導致民間鈔票大量積壓,政局麵臨土崩瓦解之勢,於是,準許用製錢捐官,製錢二萬八千文值銀一兩,捐輸這才踴躍起來。明知虧折太多,但當時如果不從權辦理而是墨守成規,那福建就完了,重新整頓,花錢更多。這種用製錢捐官的辦法,報到戶部,連續十六次都被批準了。忽然接到戶部文書,命令從十七次起,加收五成白銀——看來朝廷也一樣缺銀子啊。

將軍衙門的常規稅收總是收不到位,全部依靠向外商征收關稅補貼。閩省的地丁銀也收不了幾個,軍餉完全依靠這筆關稅,每年約有五六十萬。不久,我收到戶部文書,命令將海關的關稅全部上繳戶部,鴉片稅也要先上繳戶部再撥發下來。如果照此執行,那福建就沒有任何進項了,而每年的開銷,卻要幾百萬兩——就算椒翁我是個金人,也熔化不出這許多銀子啊。

浙江告急,奉命撥十萬兩銀子過去,要求不管是什麼款,立即起運,已經送去八萬。戶部後來又命令上繳關稅二十萬,也已經交了十五萬——居然也要了三千兩部費——就是好處費,不交這筆錢,你連銀子也交不出去。

接著接到浙江巡撫王有齡(此公就是大名鼎鼎的紅頂商人胡雪岩的恩主)的谘文,說十萬遠遠不夠,每月至少要再援助銀五萬兩——這我就沒辦法了。王有齡是福建人,難道不知道福建的家底嗎?像這樣獅子大開口,實在荒唐。他這個人一向以善於籌款著稱,在任江蘇藩司時頗以此自詡,兩江總督何桂清也逢人就說,認為他是不世出的奇才。我當時就說:“江蘇富甲天下,隻要肯想辦法,籌款又有何難。如果能在福建、安徽、甘肅、雲、貴等省輕鬆籌到款,才是真奇才。”現在王有齡身為浙江巡撫,麵對困局,竟然一籌莫展。雖說地方殘破之後,民生艱難,但也不至於毫無辦法而專門靠鄰省接濟啊,原因就在於他在江蘇大手大腳慣了,突然由奢入儉,不免左支右絀。何桂清與王有齡有著幾代交情,所以對他言聽計從,幾成死黨。王有齡之所以飛揚跋扈,都是何桂清縱容的。何桂清和我的侄兒張雲藻是同年,和我在京城也共過事。我去年冬天經過常州,和何桂清聊了半天,幾乎無所不談。這個人的確很聰明,非常人所及,可是過於輕佻,難當大任。

我接手藩庫時,不到十萬兩銀子,而且沒有賬目,正雜不分,美其名曰“通庫”,遇到有事,就從庫中支取。我想庫款如果不分別項目,遇正支而動用雜款,其弊尚小;遇雜支而動用正款,朝廷追究起來麻煩就大了。再說,正雜兩項混在一起,書吏也容易從中搗鬼。於是就在大堂旁設局清理,委派首府劉翊宸督率委員書吏,分別查明,一定要做到正雜分明。劉翊宸對我說:“保證四十天完成任務。”我說:“您說得太容易了。如果四個月後有眉目,我給你磕三個響頭。據我看來,沒有一年時間,休想魚清水白。”果然,直到我離任,這事情還沒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