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技術
某科技人才李先生被領導排擠下崗,失去了生存的保障。可他是科技人才呀,總要想辦法活下去嗎,就絞盡腦汁,找合作夥伴,支持他搞一個科技新產品,這樣互惠互利,說不定有發大財的希望。有一個商人根據李先生的所學,也幫著動了一番腦筋,他說:“你既然對消除皮膚皺紋有研究,那麼,我可以提供你科研資金,你若能研製一種消除皺紋的新藥來,我們可就發了。”
李先生得到經濟上的支持,如虎添翼,曆時一年,便研製出一種“速效消皺靈”,它的功效十分明顯,隻要將此藥膏塗在有皺紋處,第二天皮膚便平滑如初,而且決不反彈。合作商大喜過望,立刻出資為李先生申請了專利技術,他自己也買斷了生產專利權。
“速效消皺靈”問世後,馬上引起轟動,購買者如潮水般湧來。試想,當今人們多的是錢,買不回來的是青春,不受任何手術之苦,便可將滿臉皺紋一抹而淨,誰願意錯過這良機?於是,“速效消皺靈”價格一漲再漲,廠房一擴再擴,仍然無法滿足廣大消費者的急需,李先生成了合作商的搖錢樹,受到了國寶級的待遇。
然而好景不長,陸續有青年男女將此藥告到了“消協”,說是李先生發明的“速效消皺靈”讓他們受了欺騙:比如某位美男子戀上了一位美貌女郎,結婚後,才知道嬌妻原來早已是半老徐娘,隻是花巨款渾身塗過一層那該死的藥膏而已;還有一位少女迷上了一位瀟灑風流的男子,以身相許後,才曉得那男子的兒子都已娶妻生子,而眼下的丈夫除了因每年抹過一身“速效消皺靈”使得皮膚像年輕人以外,就什麼也不頂用了……這不明明是幫助騙子達到欺騙少男少女的目的嗎?投訴者要求李先生的投資商停止生產那助桀為虐的造假藥膏並賠償損失,並且聲稱,如果法律上不給解決,他們就采取行動,自發砸爛這該死的公司……
“消協”頭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一時還沒拿出具體意見來,合作商鼓勵李先生:“沒問題,法律不可能限製人變年輕,否則,那些化妝品怎麼得以生產呢?怪他們自己沒把握好,上當了,反而告咱們狀。假如難產死了人,誰就得狀告發明結婚的人嗎?”李先生得到鼓勵,信心更足了,對,不怕他,想發財,怕這怕那哪成。
可是盡管“消協”沒把李先生和他的專利新產品怎麼樣,李先生的安全卻受到了威脅,經常有刀片隨信件寄來,家裏半夜不斷接到恐嚇電話,他的汽車也被安上了竊聽裝置……他的投資商為之憤怒,馬上到公安局報了警。
警察對商人說:“你來得正好,我要找你呢。你生產的那種該死的藥膏抹到手指上,把指紋給消除了去,起到幫助罪犯、妨礙破案的作用。”投資商沒想到這新產品還會有這麼嚴重的副作用,隻怪當初論證不周……便對李先生說:“算了吧,我錢已經賺得差不多,不想再惹事。”
李先生終於站到了法庭被告席上,一時成為新聞熱點人物。法庭對李先生進行了罰款,並不許他再生產“速效消皺靈”。
李先生垂頭喪氣地回到他空蕩蕩的住宅。可是,馬上就有人尾隨而來。此人與李先生同病相憐,他研製了一種美容新藥,塗在臉上,不但美容,而且氣味芬芳無比,讓人心醉,當然銷路不成問題。可是沒想到它也有後遺症,使用這種新藥幾年後,居然產生了一種怪蟲,把本來好端端的臉給蛀上一道道溝!受害者紛紛到法院討說法。客人說,現在好了,您那藥膏可以照樣生產,全部歸我使用,我給她們消除臉上的蟲蛀疤痕,不是正好嗎?
李先生真是喜出望外,直替從前的投資商惋惜,缺乏戰略眼光,患得患失,怎麼能發大財?合同還沒簽呢,又有人來訪,他也是從電視看到法庭申理李先生“速效消皺靈”案趕來的,此人是美容師,他想,如果有人使用李先生的藥把雙眼皮變成了單眼皮,那他的生意不就興旺了嗎?再說,他手術失誤了的,可以抹平重來,省卻多少官司……
李先生突然若有所悟,對位個來客說:“這合同先不簽了,我想獨家再次申請生產。如果你們想作為我的首批用戶,我可以優惠打折,不過,得預先付款。”
巧妙的構思
業餘作者孟一飛突然發現自己一篇作品被別人抄了,發表在全國發行量極大的一家晚報上,署名卓欣。這卓欣本來是他崇拜的偶像,全國知名,十年前,孟一飛曾寫過一封掛號信向他求教,可對方一副大腕派頭,連一個字兒也不回。想不到那麼有名氣的人竟然抄襲他這樣一個無名小輩的文章,真讓他惡心!
黃一飛決定把文賊的醜惡行徑揭露示眾,我讓你人模狗樣地裝大師,我讓你從此臭不可聞成為過街老鼠。兩人遠隔數千裏,卓欣是如何抄襲他黃一飛的文章的呢?黃一飛想起來了,他這篇作品起初隻是發在本市的晚報上,得了15元錢稿費,這個城市小得可憐,不可能有外地人看到,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黃一飛又把此稿投給卓欣那個省的雜誌,結果石沉大海。像卓欣這樣的名人,經常去雜誌社開會座談那是再平常不過的事,卓欣肯定是在編章的案頭上發現了黃一飛的稿子,順手牽羊偷走,然後署上他卓欣的名就給發了出來,那篇東西可是黃一飛的嘔心瀝血之作,他好歹也算筆耕了十年,感覺唯獨這一篇最佳,卻成了別人的作品,讓他心平氣靜,那如何辦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