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吳超、吳凡、張戈、於博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時候,聽到過一種奇特的歌聲。那歌聲使我們不離棄。我們一同長大,一同行走,一同舞蹈。我們是方城一帶出了名兒的美少年。我們的媽媽對我們說,不要聽信女巫的話。我們的爸爸對我們說:不要被男巫手心上的白粉末所迷惑,不要跟著他們走。我們手拉手,互相叮囑著,想把那種奇特的歌聲唱成我們的歌聲。
2
方城1990。我們17歲。有一個男巫告訴吳超,跳舞的男孩子每天練功,穿緊身衣褲,天長日久,那個男性器官就不發育,男性器官不發育,男孩子就成不了男人,因此,應該提倡裸眠。
男巫的話像金科玉律,從吳超的口傳到吳凡的耳朵,從吳凡的口傳到張戈的耳朵,又從張戈的口傳入於博的耳朵。於是,方城舞蹈學院少年班的全體男生,從這一年的元月開始,時興裸睡。
男巫趁我們裸睡的時候彈鋼琴。一聽到琴聲,我們就按舞劇的程序和步驟,一一從蓮花般的被窩中起身,赤著足,赤裸著一切,在夢遊中跳起舞來。
在夢裏,我聽到女巫的笑聲。吳超一邊跳舞一邊對我小聲說:那是他的女朋友。我想看看她長得什麼樣兒,舞步有點快,而且搶到頭排,領舞的位置。我向台下看,隻有黑鴉鴉的觀眾席,沒有人。
男巫的女朋友不在那裏,他用我們的舞蹈討好誰呢?
方城1991。我的18歲。有一個女巫伏在枕頭邊兒上對吳凡說,跳舞的男孩子應該留長發,長發的舞者有王子風範,否則隻像柔弱的運動員。吳凡的口舌成為女巫的傳聲筒,聲音傳到張戈耳朵裏,張戈的口唇成為女巫的傳聲筒,聲音傳到於博的耳朵裏,於博的嘴巴成為女巫的傳聲筒,聲音傳入吳超的耳朵裏。這一年,圓城舞蹈學院少年組畢業班的全體男生,從元月開始蓄長發,成為長發飄飄的舞者。
在我們長發垂枕的裸眠之夜,女巫拉小提琴。一聽到小提琴的樂音,我們就把被子一點一點拱起來,像花蕾在怒放。我們掀開被子的花瓣,飄搖著落到地上。發育最晚的是李卓,他剛剛長出陰毛,於是,我們邊舞蹈邊看他,有些慶幸,有些驕傲。我們長發飄飄,在夢遊狀態下跳王子舞,每個人都是王子,森林在我們的四周,隻有一些月光穿越森林的縫隙,斑斑駁駁灑在我們的裸身之上。
我聽到男巫的笑聲,他隱藏在樹幹後觀看我們的演出,看得心花怒放。吳凡邊舞動手臂,邊小聲對我說,他是女巫的男朋友。我說,我們見過他,皮很厚,很硬,暴突牙,有一隻角。吳凡說,不對,是另一個。
我離開舞陣,旋舞著繞環每一棵樹木,想看看女巫男朋友的形象。我回到床上,躺進被窩,還是沒有見到他的模樣。
我睡著了。睡著的時候忘記了頭上的長發和手下的裸體。
4
方城1992。我們19歲。我們考取舞蹈學院大本部。我們打著背包去軍訓。男巫跟著我們去軍營。夜間緊急集合的時候,他對張戈小聲說,不要起來,你的羽毛被我借走啦,小心春光大泄。張戈的聲音染上了男巫的音色,它悄悄地對於博說:小心春光外泄,你的羽毛被我借走一用,天亮就還你。於博也有了男巫的音色,它低低地對吳超說,你的羽毛被我借來一用,天亮還你,不要起床,小心春光乍泄。吳超用男巫的音色對吳凡說:當心春光撲泄,你的羽毛沒在你身上,在我這裏。吳凡對我說這些話的時候,聲音太小,我的夢沒能聽清。我想穿上羽毛的當機,恰好吳凡伸手把它借走了。於是,我赤條條地跑到月光下,背著背包和軍用水壺,以一當十地對連長喊“到”。
經過檢查,男巫借走了張戈的軍服,張戈借走了於博的軍服,於博借走了吳超的軍服,吳超借走了吳凡的軍服,吳凡借走了我的軍服。他們如果肯起床,就都有衣服穿。唯獨我沒有羽毛,卻飛得最乖。男巫傷心得落下藍色的眼淚。因為我,他的報複計劃擱淺在月夜裏。
慰問演出的時候,我們在台上跳操練舞,連長坐在前排正中間,男巫坐在他的後麵,把臉藏在一束鮮花裏。於博小聲對我說,他是連長的情敵,所以夜裏向我們借羽毛。
我問於博,連長的女朋友也是那個模特麼?於博已經舞至另一個小隊,沒聽我,也沒答我。
圓城1993。我們20歲。暑假裏我們到圓城來走穴。上場之前穴頭兒不給我們錢。女巫對於博說,先拿錢,後上台,不然觀眾哄倒彩,你們拿什麼賄賂他們。女巫到後台來的時候,有聲明在先:她絕對不對我們的勞務費作提成。於是,於博對我大聲地說,不給錢就不上台,不然觀眾轟我們下去,拿什麼遮醜。我明明看到是於博開張著嘴,可他嘴裏傳出的卻是女巫的聲音。不過,這個女巫個頭兒小小的,不是男巫的女朋友。我大聲地對吳超說:必須先給錢後跳舞,否則觀眾往我們頭上扔石頭,沒有一打兒錢是擋不住的。我在說話,可我聽到的是女巫的口音,很巫術的感覺,我為自己巫性的聲音而自豪。吳超聽了女巫的話,公然對吳凡說:不給錢就不上場,石頭扔來的時候,可以即興地用紙鈔疊一個防護罩,槍林彈雨也不怕。吳凡聽了女巫的話,也大聲也公然地對張戈說:問他們要錢,不給錢就不上場,還有火車票錢,別想耍我們,觀眾潮水般湧來,就買通他們。張戈離穴頭兒最近,他用女巫的口氣對他說:,沒二話,給錢就上台,不給錢,老娘立馬就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