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視覺信息的交互作用來看,商業行為所反映的人際交往空間有一定的科學性,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麵:
(1)公共距離的交往。即顧客和業主間的距離大於4m時,隻是視線的交換。故可此時在尋找所需的商品,也可能在閑逛。此時的業主不必打招呼。過分“熱情”會加速顧客離去,有“修養”的業主應該起立待客,隻有當顧客向你走來再主動接待。
(2)社會距離的交往。即顧客和業主的距離在1.3-4m時,無論是計劃經濟還是市場經濟,即不受供求杠杆的作用,這時的人際關係是平等、友善的,此時的顧客對某種商品發生興趣,就會駐足觀看,業主應主動介紹。這是人際間應有的交往,也是業主促銷的最好時機。
(3)個人距離的交往。即顧客和業主之間的距離在1.3m之內,此時的人際關係是一種服務行為,不管顧客最終是否購買商品,業主都應該很好地服務,這是營銷的關鍵時刻。業主如能誠實地對待顧客、熱情地服務,往往能達成交易。
商業行為所反映的不同交往空間也有不同的要求。
公共距離的交往,應該加強殿堂休閑環境的設計,促使顧客逗留;社會距離的交往,應該加強商品的展示,以便吸引更多的顧客;個人距離的交往,應該加強業主的服務手段和方法。除了方便顧客購物外,還應備有各類商品的質量和價位的介紹樣品,以供顧客挑選。
所有這一切的行為表現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在室內空間環境的設計中。
4.洽談行為與交往空間
這是兩種個體或群體之間平等的人際關係,所表現出的交往行為,即交往雙方為了各自需求目的所發生的一種行為表現。
洽談行為所要求的交往空間其場所位置是不定的,而交往空間的大小和環境氛圍卻有一定的規律性。這種交往空間的場所,可以在交往雙方的各一方有一個固定的洽談室,也可能借助社交場所的某一角,如娛樂場所的一角、賓館大堂的一角或客房;也可能借助於餐桌,如某個飯店的包間或是一張餐桌。至於選擇哪一種場所,則取決於雙方所能提供的條件、洽談的性質及其重要程度。一般說來,重大的抉擇都是選擇具備洽談條件的正規場所,而一般性的洽談可隨意選擇雙方便利的地方。無論哪一種場所,對於洽談行為來說,其空間大小和環境氛圍均有一定的要求。
一般來說,洽談空間不宜太大,能容納洽談雙方代表即可,洽談雙方的距離應在社交距離之內,不宜超過4m,以1.3~4m為宜。洽談環境氛圍均有一定的私密性要求,即使借助於公共場所的某一角,也應該與他人保持一定的距離。
5.交往空間的類型
這是實現社交需要所表現出的人際間的交往行為。這是一種感情的交流、信息的交換以及禮節的需要,因此社交行為所需要的交往空間也是多種多樣的。
(1)正規的社交活動。其交往空間是固定的,並有特定的環境氛圍,如禮堂、會議廳、接待廳。其環境氛圍要求明亮、大方、端莊、豪華。
(2)一般的社交活動。其交往空間是不定的,但其環境氛圍以及對空間私密性要求不高,有一個安靜、祥和的交往場所即可。
(3)隨機的交往場所。其空間環境更加靈活,如親朋好友間交往,可以在家中,也可以在公共場所的一角,也可以借助於餐桌或某個娛樂場所的一角。其環境氛圍要求具有團聚的氣氛,能安靜、親切,不受外在幹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