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這個問題,有兩個辦法:一是給這些想要外出的民眾的培訓內容,就有安全方麵的內容;二是鄉政府必須主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之間的協議簽訂,一句話,我們要為這些民眾的安全背書。
該是公司的安全責任,用人公司必須負責;而該是勞動者個人的責任,譬如不聽招呼,或在公司外的公共場所出了問題,則是勞動者個人的責任。
譬如縣城有家單位招收你做他們的員工,你在縣城裏玩耍時出了事,總不能賴到用人單位頭上吧!這些問題,都將在用工協議裏注明。對此,大家一定要樹立安全意識、法律意識。用人單位與我們輸出人員之間的勞務協議,對方是準備有律師的。”
“安書記,這女娃娃出去工作,萬一出事,豈不更是麻煩?”安嶺的話剛一落,肖誌敏的問題又出來了,而且,這個問題還不好回答。
“肖大姐,你說女娃出事,出啥事?”安嶺先反問一句。
“你那麼聰明,會不知道?你這不是明知故問麼!”肖誌敏反問。
“肖大姐,你想複雜了!在大城市,漂亮的女娃多的是,她們不會出事,憑啥我們衝白河的女娃會出事?我可以告訴大家的是,在城市裏,女娃比在鄉裏更加安全。至於有些擔心,我覺得沒有必要。因為在華國大地上,都是我們黨領導,都有人民政府。相當於西嶺街上出現一個女娃,會不會一定出事呢?”
對這個問題,安嶺真心不太好解釋。肖誌敏的擔心主要指的是啥,安嶺也知道,但不能因為某些顧忌而不為之吧,這樣做豈不是相當於魚有刺而不食魚?這是因噎廢食啊!
“我總覺得,要給出門的女娃特別叮囑一下。”肖誌敏道。
“肖大姐,諸位,我知道你們擔心的是什麼?首先,我想說一點,在做事講規矩方麵,老外比我們還講規矩,因為他們是在我們的土地上啊,如果他不講規矩,豈不是要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
其次,我覺得一個人,一輩子也不能呆在衝白河就了事,古人說,讀萬卷書,行萬裏路,人生的意義總是在見多識廣的。
中央提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而發展經濟就避免不了要走南闖北,可我們因為擔心出現意外情況而嚇得門都不敢出,這能算是落實中央的政策麼?”
安嶺自己都知道,這樣說頗有些“強辭奪理”,但他有辦法麼。為了說服大家,為了讓這些看起來像精英實際上卻是滿腦子小農意識的基層幹部認識到“外麵的世界很精采”,他不得不動用“政策”這一法寶來說事了。
“哎,諸位,我說一句。剛才,我一直抱著學習的態度聽取各位意見的。因為,某種時候,我覺得我自己老了,有些跟不上形勢。
但我剛才聽了諸位的話,我感覺到,諸位在理解安書記的決定時,也有些跟不上形勢啊。你們也不想想,安書記說,去深川,是至少60人一起去;去龍南,也至少是20人一起去,其中男10人女10人,難道,我們衝白河的人走進城市就隻各顧各了,不懂得互相幫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