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九州同愾討國賊!英烈血沃天安門(8)(3 / 3)

段政府製造慘案的預謀

段祺瑞鎮壓學生愛國運動,竟歪曲真相,抵賴罪行。當天段執政的國務院發出通電,誣蔑請願者組織敢死隊衝鋒前進,擊死憲兵一人,傷警廳稽查及警察各一人、衛隊多名,當場奪獲手槍數枝。

3月19日,段又命令通緝李大釗、徐謙、李煜瀛、易培基、顧兆熊五人,誣稱“以共產黨執行委員名義,率領暴徒數百人,闖襲國務院,潑灌火油,拋擲炸彈,手持木棒,眾毆軍警”。

當年清華大學體育部國術教員李劍秋先生因國術關係,與當年段祺端衛隊中人有舊誼。他在慘案發生後進城時,曾親到他們那裏坐過。當時衛隊中人告知李先生有關慘殺學生的一些內部消息,就我記憶所及,敘述如下:

段祺端於3月17日將請願代表打傷之後,預料還會有更大的請願發生,因而連夜做好一切鎮壓請願學生的準備工作。

一、在鐵獅子胡同的各衙門和公館門口做好半人高的射擊掩體。

二、決定對前來請願的學生進行鎮壓:請願隊伍如在500人以下,則在大門口由衛隊連開步槍;如在2000人左右,則由中門開機關槍,並指定由該部隊中有名的機槍射手某連長擔任射擊。

三、內部規定,聽到連長哨音則開槍,哨音一停則射擊中止,哨音不斷地吹,則不斷地射擊。

李先生告訴我說:“當日進來的學生在500人以下,如果進來2000人,那就更慘了。”

“三一八”慘案中的北大學生

1926年(即民國15年)3月18日上午,北京市民和學生基於愛國熱情,到臨時執政府請願,要求政府維護國權,拒絕日、英等八國的最後通牒。執政段祺瑞等竟命令衛士槍殺請願群眾,死47人,傷150十餘人,這就是著名的“三一八”慘案。我當時正在北京大學讀書,也參加了那一次請願,被衛士棍傷頭部。同去的李家珍同學,則慘遭槍殺。現在就我的記憶所及,把我當時參加請願中身受、目睹和耳聞的事實經過寫出如下:

慘案起因

1926年春,馮玉祥係國民軍駐在北京和天津一帶,受南方革命勢力的影響,傾向革命。這是帝國主義者所不能容忍的。日本帝國主義者為了鞏固自己在東三省的地位,並把勢力伸進京、津一帶,便指使奉係軍閥張作霖、張宗昌等進攻國民軍。國民軍怕奉方利用渤海艦隊襲擊大沽口,因於3月8日晚起,在大沽口布雷封鎖,禁止通航。英、日兩國領事借口維護通商利益,即向國民軍提出抗議。國民軍允許外輪通航,並規定外輪出入辦法三項:

(1)外輪進口時,須有一引港船為前驅。此引港船行近炮台時,須吹哨為號,向國民軍示意。

(2)外輪出入,必須懸掛其本國國旗。

(3)入口外輪中的華人,須經國民軍檢查,方許通過。與此同時,北京外交使團也於3月10日由領袖公使荷蘭歐登科向北京外交部提出抗議。大沽口封銷交涉還沒有解決,日本帝國主義因張宗昌進攻著著失敗,決定武裝援助,及借口保護僑民,由旅順調遣“藤和”“吹雪”兩艦來津,駛經大沽口,守兵發空槍令其緩行,以備檢查。日艦不理,反以機關槍和大炮還擊。守兵疑係奉艦,因用實彈還擊,日艦乃退。日本公使芳澤竟於3月14日向北京外交部提書麵抗議,提出懲凶及賠償損失等無理要求。北京外交使團受日本公使的慫恿,突於3月16日下午4時由領袖公使歐登科代表英、美、法、日、意、荷、西、比八國,以維護“辛醜條約”為名,用最後通牒照會北京外交部,提出下列狂妄要求:

一、所有從大沽口至天津一帶的戰事,即須停止。

二、所有大沽口一帶的布雷及其他障礙物,立即撤除。

三、所有被拆除的航行標記,即須恢複。

四、國奉雙方交戰船隻,必須駐泊大沽口外,不得幹涉外國的航船。

五、除海員官吏外,應停止對於外國船隻的一切檢查。

倘於3月18日正午關於以上各點不得滿意答複,即采取其認為必要的手段以除去障礙。

慘案經過

八國政府向我國提出最後通牒的消息,當時北京的《京報》《世界日報》《晨報》以及天津的《大公報》等都以頭等重要新聞刊出。北京市總工會和各校、院學生聯合會召開緊急代表會議,討論對策。當時北京大學學生自治會的負責人郭春濤、段純、顏蔚圃等也出席了會議。郭春濤屬國民黨左派,段純、顏蔚圃是中國共產黨地下黨員。會議一致決議,召開市民大會並前往執政府請願,要求政府維護國權,堅決拒絕最後通牒。

當時我住在北京大學西齋(即第一寄宿舍)。3月17日晚飯後,在西齋大門口看到北京大學學生自治會的一張通告,內載:

英、日等八國向我國發出最後通牒,妄提無理要求,並限於3月18日午前答複;凡屬國人,莫不義憤填膺,切齒痛恨。業經呈請教務長批準於3月18日停課一日,前往天安門參加市民大會,並赴執政府請願,要求政府堅決拒絕最後通牒,反對帝國主義侵略,事關國家存亡,務希全體同學於是日上午8時在第一院操場集合,結隊前往,切勿遲誤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