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媛,你的心情我能夠理解。我想問一句,你那個親戚是不是南蒼人,他還要不要繼續在南蒼生活?倒不是我怕他黎金昌,而是如果得罪死了他,說不定他會來個壯烈赴死,到時候丟個炸藥包下來,你的親戚肯定會受到衝擊波的影響。小媛,說到這裏,黃叔叔再多嘴幾句,你知道古時候的縣衙,誰的權力最大嗎?”
“誰的權力最大,這還用說,肯定是七品知縣老爺啊,難道會是其他人?”
“的確不是知縣老爺,而是那些不入流的刀筆吏、長隨之類的,根本就不是朝廷任命的品級官員。”
在現代文當中,“官吏”一詞並不罕見,但是現在的詞義已經發生了變化。在古時候,“官”與“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把他們混為一談。古代實行的是“一衙兩製”,即官員屬朝廷正式編製,也是由朝廷任免,由朝廷提供的俸祿供養;而吏是屬於編外人員的,不由朝廷聘用,也不由朝廷薪金供養,一般都是當地縣衙、府衙自行聘用雇傭的。所以呢,朝廷無法考察、管理和考核這部分人。吏歸衙門的主官任用,所以他們對使用他們的主官負責,一任官員一任吏,官員自己聘用吏,難免沾親帶故,也就會導致吏員隊伍良莠不齊。因為國家不發薪金,薪金要由聘用他們的官員負擔,吏的收入往往很低,這就逼得他們自己想辦法賺取額外收入養家糊口。
古代各級衙門有品級的官員,多為通過科舉走上仕途的人。他們熟悉《四書》、《五經》,文章做的妙筆生花,隻懂得風花雪月,卻缺乏處理政務、公務的本事,也就會造成官員們“跛足”的現象:自己所熟悉、精通的知識大部分用不上,隻會簽字畫押的官員們,不得不“委權胥吏”,也就出現葉適所說的“大官拱手惟吏之從”的局麵,胥吏弄權就是勢所必然了。
因為吏員這一行,是具體經辦各類官府文書和各類公務,需要刑獄、錢穀等方麵的經驗,需要熟悉朝廷的法規及開朝以來的有關諭旨。做一名吏員,是需要經過多年刻苦學習和訓練的,才能真正熟悉衙門的日常運作,知道怎樣呈報公文、斷獄審案,知道怎樣安撫百姓。因此,吏員往往是父傳子,子傳孫,存在著家族世襲的現象。
而且,吏員大多由當地鄉紳土豪推選,或者出自世代為吏的家族,或者師從當地的老吏,他們世代盤踞地方衙門,常與奸人勾結,組成龐大的關係網絡。而那些被朝廷派來的外地官員,就是再精通政務,一個人也不可能處理完全部公文,總會有大量工作需要交給吏員完成。在人治背景下,有些政務長期由某官吏負責,其他人甚至都不懂其中的運作方法。如果少了他們,整個衙門都無法正常運轉。這種情況下,一個外來文官再有本領又能拿什麼對付這群地頭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