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進士考試與及第(3 / 3)

楊文公知舉於都堂,簾下大笑。真宗知之,既開院上殿,怪問:“貢舉中何得多笑?”對曰:“舉人有上請堯舜幾時事,臣對以有疑時不要使。以故同官俱笑。”真宗亦為之笑。

這裏譏嘲某些士子知識的貧乏,由此也可見出,應試者可以就試題的含義發問,而試官即當就此做出回答。這種情況到北宋中期有了改變。因為北宋進士考試實行皇帝親試的辦法,這就是在禮部省試之後,合格者須再經禦試,也稱殿試,方稱及第。由於名義上是皇帝親試,舉子上請問試題出處,不免有瀆尊嚴,因此就從仁宗景?(1034―1038)時起,廢止上請之製。《石林燕語》記此事謂:“本朝既增殿試,天子親禦殿,進士猶循禮部故事。景?中稍嫌其煩瀆,始詔禦藥院具試題書經史所出,模印給之,遂罷上請之製。”南宋初年王□所著的《燕翼貽謀錄》,對此有更具體的記述:

舊製,禦試詩賦論,士人未免上請於殿陛之下,出題官臨軒答之,往複紛紜,殊失尊嚴之體。景祜元年三月丙子,詔進士題具書史所出,禦藥院印給,士人不許上請。自後進士各伏其位,不敢複至殿廷。(卷五)

隨著上請之製的廢止,試題也同時發生變化,這就是題目都必須出自經史等典籍,廢除了考試官自以意為之出題的辦法。這也就加強了思想統製,而與宋代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專製主義中央集權、中國封建社會走向後期的曆史情況相適應。

唐代進士登科者,與明經、製科一樣,有等第的區別。前麵已經說過,製科分五等,第一、第二等向來不授人,以第三等為敕頭;明經分甲乙丙丁四等,大多數為丁第。《通典》卷十五《選舉》三記進士等第說:

經、策全通為甲第,通四以上為乙第,通三帖以下,及策全通而帖經文不通四或帖經通四以上而策不通四皆為不第。

這裏隻談到策和帖經,當是指進士試的前期說的,因為沒有講到詩賦等雜文,後來詩賦的好壞對及第起重要作用,則決定等第的高下就得衡量詩賦的水平了。但具體如何衡量,限於史料,還難於考知,現在我們隻知道當時進士及第是分為甲乙兩種等第的。

《通典》又說:

按令文,科第秀才與明經同為四等,進士與明法同為二等,然秀才之科久廢,而明經雖有甲乙丙丁四科,進士有甲乙二科。自武德以來,明經唯有丁第,進士唯乙科而已。

這裏說自武德以來,也就是自唐初設科取士以來,明經隻有丁第,進士隻有乙科。《通典》所說並不確切。從現有材料來看,無論是在杜佑之前或之後,進士考試都有登甲科的。如《舊唐書》卷一二八《顏真卿傳》:“開元中,舉進士,登甲科。”卷一三七《於邵傳》:“崔元翰年近五十,始舉進士,邵異其文,擢第甲科。”卷一六三《王質傳》:“元和六年,登進士甲科。”又權德輿《唐故尚書司門員外郎仲君墓誌銘》(《權載之文集》卷二十四):“大曆十三年,舉進士甲科。”趙翼《陔餘叢考》卷二十九《甲榜乙榜》中說道:

杜氏《通典》,進士有甲乙兩科,武德以來第進士惟乙科。《舊唐書》,玄宗親試敕曰:‘近無甲科,朕將存其上第。’《楊綰傳》:玄宗試舉人,登甲科者三人,綰為之首,其乙科凡三十餘人。是甲乙科俱謂進士也。

據此,則玄宗以前進士登第者或無甲科,杜佑把它說成自武德以至編撰《通典》的德宗時,就與事實不符了。

除甲乙等第外,進士還有名次的先後,這屢見於徐鬆《登科記考》。如卷五開元五年(717)載劉嶷第十三人及第,王泠然第十九人及第(據《文苑英華辨證》引唐登科記)。卷九天寶元年(742)載柳(渾)第十四人。卷九天寶十載(751),錢起第六人(據《困學紀聞》)。卷十一興元元年(784),馬異第二人及第(據《唐才子傳》)。這類例子很多,不一一列舉。名次的先後當與成績的好壞有關,與甲乙等第沒有必然聯係,因為很可能這一年沒有一人達到甲科,但仍可有第一、第二、第三等名次,這一年如有一人獲甲科,則第二名以下皆為乙科。

唐代的進士、明經,無論等第高下,名次先後,他們在及第後隻是取得出身,並不能即授官職,須再經過吏部試合格,方稱釋褐,即脫去麻布衣,這才稱是進入仕途。關於吏部試,本書在後麵還將具體論述,這裏因為論述進士及第後的授官情況,故預先提一下。唐代進士於禮部試及第後,固然有很快又通過吏部試的,但也有連挫於吏部試而未能順利進入仕途的,如大家所熟知的韓愈三試於吏部皆不成,十年仍未能得官,隻好投靠藩鎮,在幕府中求得一個差使。又如孟郊於貞元十二年(796)進士登第,後遊東南,遷居汴州,於貞元十六年始至洛陽應選,被任命為江南溧陽縣尉,年已五十。韓愈《貞曜先生墓誌銘》說孟郊“年幾五十,始以尊夫人之命,來集京師,從進士試,既得即去。間四年,又命來選,為溧陽尉”。孟郊自己也曾感慨道:“青雲不我與,白首方選書。宦途事非遠,拙者取自疏。”(《初於洛中選》,《孟東野詩集》卷三)後人往往把進士及第後取得官職看成一帆風順,實際上並非如此,尤其是對於社會地位不高,經濟不太富裕的知識分子來說,宦途風波,更未能預測。正如中唐時古文家獨孤及在《送孟評事赴都序》中所說:

孟子以鄉舉秀才,射策甲科,二十年矣。同時中楊葉者,今或蔚為六官亞卿,或彤?虎符,秩二千石,而孟子猶羸馬青袍客江潭間,遇與不遇,何其寥?也!(《毗陵集》卷十六)

進士中甲科,過了二十年還是一介青袍,奔走於江湖之間。這在唐代並非個別現象。正因如此,所以當歐陽詹進士登第後,其親故相酬賀,但他仍有“猶著褐衣何足羨”之歎。

進士於禮部試及第後,一般有這麼幾個去向:一是應製科,製科及第後即可授予官職,並可得到較快的升遷。一是無論吏部試是否合格,出就方鎮幕府,這在中唐後為士人的一大出路,《舊唐書》卷一三八《趙?傳》引趙?於貞元八年奏議,其中說道:“大凡才能之士,名位未達,多在方鎮。”中唐以後,各地方鎮,也多方羅致人才,以增重其聲望。如《通鑒》卷二五三廣明元年(880)三月載:“辛未,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鄭從儻同平章事,充河東節度使。康傳?既死,河東兵益驕,故以宰相鎮之,使自擇參佐。從儻奏以長安令王調為節度副使,前兵部員外郎、史館修撰劉崇龜為節度判官,前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趙崇為觀察判官,前進士劉崇魯為推官。時人謂之小朝廷,言名士之多也。”關於士人應方鎮聘召的情況,這裏不準備詳述,筆者以後擬專文論述。

另一則是通過吏部試得官。進士及第後,無論是應製舉或應吏部試,及格後所授官職,大致有三種情況。一是授秘書省正字、秘書省校書郎、著作郎、太子校書郎等清職,這是文詞清華之職,品階雖不高,但有美譽,可以逐步得到高升的。《太平廣記》卷一八七引《兩京記》說:“唐初,秘書省惟主書寫貯掌校勘而已,自是門可張羅,迥無統攝官屬,望雖清雅,而實非要劇,權貴子弟及好利誇侈者率不好此職。流俗以監為丞相病坊,少監為給事中、中書舍人病坊,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秘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禦史病坊,言從職不任繁劇者,當改入此省。”這說明,比起尚書省、禦史台來,秘書省隻不過是閑散之地,是門可羅雀的。但這裏說的是唐代前期的情況,中期以後有很大的變化,德宗時人苻載《送袁校書歸秘書省序》(《全唐文》卷六九?)中曾說:“國朝以進士擢第為入官者千仞之梯,以蘭台校書為黃綬者九品之英,其有折桂枝,坐芸閣,非名聲衰落,體命□軻,不十數歲,公卿之府,緩步而登之。”苻載在這裏已認為由秘書省的官職可以緩步而登公卿之府,可見已非閑散之地。還可以舉一個例子。《元稹集》卷五十四《贈工部尚書李公墓誌銘》載:“諱建,字杓直。始以進士第二人試校秘書郎,判容州招討事,複調為本官。會德宗皇帝選文學,公被薦,上問少信臣,皆曰:‘聞而不之麵’。唯宰相鄭?瑜對曰:‘臣為吏部侍郎時,以文入官當校秘書者八,其七則馳他人書,建不馳,故獨得。’”鄭?瑜說,八人當中有七個人通過種種關節來向吏部送交薦書的。可見德宗時秘書省校書郎已經是文人奔趨的場所。這與苻載的說法是一致的。又《唐會要》卷七十六《貢舉中?開元禮舉》條載:元和八年四月吏部奏,其中說:“近日緣校書、正字等名望稍優,但沾科第,皆求注擬,堅待員缺,或至逾年,若無科條,恐長僥幸。起今以後,等第稍高、文學兼優者,伏請量注校正。”可見自元和時起,凡授校書郎、正字等官,都要有較高的等第,不是隨便可以授予的。關於這方麵授職的情況,有:

《舊唐書》卷九十九《張九齡傳》:“登進士第,應舉登乙第,拜校書郎。”

穆員《刑部郎中李府君墓誌銘》(《全唐文》卷七八四):“天寶中擢進士,調太子校書。”

權德輿《唐故尚書工部員外郎贈禮部尚書王公神道碑銘並序》(《權載之文集》卷十七):“舉進士、宏詞,連中甲科,授崇文館校書郎。”又《唐故尚書司門員外郎仲君墓誌銘並序》(同上卷二十四):“大曆十三年,舉進士甲科,調補秘書省校書郎。”

韓愈《李元賓墓銘》(《韓昌黎文集校注》卷六):“年二十四舉進士,三年登上第,又舉博學宏詞,得太子校書。”又《殿中侍禦史李君(虛中)墓誌銘》(同上):“進士及第、試書判入等,補秘書正字。”又《唐故河南令張君(署)墓誌銘》(同上卷七):“以進士舉博學宏詞,為校書郎。”又《柳子厚墓誌銘》(同上):“能取進士第……其後以博學宏詞授集賢殿正字。”又《唐故朝散大夫尚書庫部郎中鄭君(群)墓誌銘》(同上):“以進士選吏部,考功所試,判為上等,授正字。”

柳宗元《唐故尚書戶部郎中魏府君(弘簡)墓誌》(《柳宗元集》卷九):“由進士策賢良,連居科首,授太子校書。”又《唐故兵部郎中楊君(凝)墓碣》(同上):“君既舉進士,以校書郎為書記。”又《唐故秘書少監陳公(京)行狀》(同上卷八):“舉進士,為太子正字。”又《唐故萬年令裴府君(□)墓碣》(同上卷九):“公由進士上第,校書崇文館。”又《亡友故秘書省校書郎獨孤君(申叔)墓碣》(同上卷十一):“年二十二舉進士,又二年,用博學宏詞為校書郎。”

劉禹錫《唐故尚書主客員外郎盧公(象)集紀》(《劉禹錫集》卷十九):“由前進士補秘書省校書郎。”又《子劉子自傳》(同上卷三十九),言已進士登第,再經吏部試,授太子校書。

李翱《廣州刺史嶺南節度使徐公(申)行狀》(《李文公集》卷十):“東海剡人。永泰元年寄籍京兆府,舉進士,秘書省正字。”

杜牧《唐故東川節度使贈司徒周公墓誌銘》(《樊川文集》卷七):“舉進士登第,始試秘書正字。”又《唐故處州刺史李君(方玄)墓誌銘》(同上卷八):“年二十四,一貢進士,舉以上第,升名解褐,裴晉公奏以秘書省校書郎,校集賢殿秘書。”又《贈吏部尚書崔公行狀》(同上卷十四):“貞元十二年進士中第,十六年平判入等,授集賢殿校書郎。”

《舊唐書?李商隱傳》:“開成二年方登進士第,釋褐秘書省校書郎。”

校書郎為正九品上,太子校書為正九品下,品階是不高的,但這些都是清華之職,很可能就此逐步升遷,進入中書舍人、知製誥及翰林學士的行列。中唐以後,進士及第後所授官,授校書郎、太子校書等的記載如此之多,是可以看出進士科升遷的曆史趨向的。

二是授京畿縣尉。如白居易進士及第後,又應製登科,授周至縣尉,過一年就由周至縣尉調充京兆府的考官,試畢,帖集賢校理,再由集賢校理為翰林學士,這都是在元和元年至二年(806―807)間的事。中唐時人李肇《國史補》引韓愈同時人李建的話說:“使仆得誌,當令登第之歲,集於吏部,使尉緊縣,既罷又集,乃尉兩畿,而升於朝。”(卷下)白居易元和元年、二年間的仕曆正合於李建的話,可見這是那時進士升遷的坦途。唐末尉遲?《中朝故事》也說:“京國士子,進士成名後,便列清途,屈指以期大用。故事,若登廊廟,須曾揚曆於宗人,遂假途於長安、萬年之邑,或駕車東洛,亦為河南洛陽之宰。數月之後,必遷居閣下,京尹不可侔也。”明人胡震亨也看到了這一點,他說:“唐初及第人多從赤縣或幕辟入台省,漸涉樞要。”(《唐音癸簽》卷二十六《談叢》二)不過他說是“唐初”,卻不確切,由赤縣或幕府入台省,主要是在中唐以後。又宋董?《廣川書跋》卷八《周至尉題名》雲:“唐都關中,周至在畿內,為望至重,而尉尤為要任,自進士第一與賢科中選人得補。就以題名考之,皆自此入翰林,充學士者接武,不者猶為真禦史。”參以前麵所說白居易由周至縣尉入翰林充學士,前後不到兩年的時間,則董?的話是可信的。我們隻要比較一下一般縣尉仕曆的情況,就可以知道畿縣縣尉的特殊地位了。如《唐會要》卷七十四《吏曹條例》載開元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詔,有“六十尚不離一尉”之語;《元次山集》卷九《問進士第一》也說“非累資序,積勞考,二十許年不離一尉。”二者相較,真有霄壤之別。

三是授以外地州縣的佐官,如:

陳子昂《唐水衡監丞李府君墓誌銘》(《陳子昂集》卷六):“進士高第,拜白水縣尉。”

梁肅《給事中劉公墓誌銘》(《全唐文》卷五二?):“天寶中進士登科,解褐拜江都尉。”

王叔平《唐故監察禦史裏行太原王公墓誌銘》(《全唐文》卷六一四):“大曆進士擢第……解褐授太原府參軍事。”

韓愈《貞曜先生墓誌銘》(《韓昌黎文集校注》卷六):“從進士試,既得即去,間四年,又命來選,為溧陽尉。”

柳宗元《開國伯柳公(渾)行狀》(《柳宗元集》卷八):“一舉上第,調授宋州單父尉。”

劉禹錫《代郡開國公王氏家廟碑》(《劉禹錫集》卷二):“由前進士補延州臨安縣主簿。”

李翱《贈司空楊公(於陵)墓誌銘並序》(《李文公集》卷十四):“年十八舉進士第,選補容州句容主簿。”

白居易《故滁州刺史滎陽鄭公墓誌銘》(《白居易集》卷四十二):“進士中第,判入高等,始授郾城尉。”

進士及第後的這方麵授官,與明經科大致相同。他們當中也有升遷至大官的,但一般要經過多次考課,宦海浮沉,有終生不過是縣級官吏的。正像盛唐詩人岑參所感歎的那樣,雖說宦情欲闌,但仍不敢以微官為恥:

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闌。自憐無舊業,不敢恥微官。澗水吞樵路,山花醉藥欄。隻緣無鬥米,辜負一漁竿。(《初授官題高冠草堂》,《全唐詩》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