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接?你覺得我們會輸嗎?我想過了,她這個案子我們的勝訴還是挺大的,別擔心。”何家俊以為韓雪擔心他們會輸,安慰道。
韓雪搖搖頭:“我的意思是她都已經承認故意殺人了,殺人償命,我們幹嘛還要替她辯護,讓法院減輕刑罰?”
“每個殺人犯都有自己的權利,這權利並不因為自己侵犯了別人的權利而喪失,法律不能簡單的講究因果報應,而是要給對方一個平等的機會。而且在法庭審判判決定案之前,都不能確定這個人真的就是殺人犯,而隻能叫嫌疑人,嫌疑人當然有請律師為自己辯護使自己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機會。因為殺人犯很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我國法律規定為了充分保障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如果本人沒有聘請辯護律師的話,法院還應當為其指定律師為其進行辯護。”
“這些道理我都懂,我隻是不明白我們為什麼要去接?”
“有人出錢請,而且案子有勝訴的希望我們都要接。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我剛做律師的時候也會跟你有一樣的想法,但是後來就想通了。我們隻是收集證據陳述事實,至於法官怎麼判就是他們的事了。”
“你說這案子我們的勝訴挺大是什麼意思?”
“第一,被害人參與陷害陳蘭老公的騙局,而且和陳蘭的情人暗通曲款,設下局中局,也有過錯;第二陳蘭曾經患過精神疾病,有去醫院治療,並經常服藥,雖然她殺人沒在她精神病發作期間,但肯定的是被害人的行為有刺激到她;第三陳蘭有個7歲的女兒,她老公平時對女兒不管不顧,法官雖然不可能免除她的刑罰,但綜合以上這些,我相信法官會考慮不判處死刑。還有一點,陳蘭很有錢,而被害人家境貧寒,如果對方開口要錢,事情就更好辦了。”
韓雪不知道原來事情可以這樣辦,但始終覺得於死者不公,隻是聽何家俊說的頭頭是道,自己在這一行道行還淺也就不再說什麼。
車子開到一條街道,韓雪突然看到街上有一家店前圍了好多人,等車子開近些,她才看清有一個30多歲的女人正被人打得趴在地上,周圍的人都在看熱鬧沒有一個上前製止。
韓雪看得一陣揪心,實在看不下去了,喊道:“停車。”
何家俊看了一眼說:“說不定已經有人報警了,別管了,我們快來不及了。”
韓雪發瘋似的扳動車門,何家俊不得不把車停下。
兩人上前詢問才知這女子吃霸王餐沒給錢,嘴又硬,沒幾句就吵了起來,老板一氣之下把她拖出來打。
“她欠你們多少錢?”何家俊問道。
“180塊。”老板臉紅脖子粗,一看就是急脾氣。
何家俊從皮夾裏掏出兩張壹佰元人民幣往他麵前一晃:“我替她付了,你們得饒人處且饒人,別得理不讓人,誰沒個難處?你把她打成這樣,醫藥費都不止這點錢哪。”
老板見何家俊和韓雪二人穿著體麵,氣質文雅,不知是什麼來頭,並不敢惹,接過錢後立馬換了一副嘴臉,笑嘻嘻的說:“二位有所不知,這女人說來實在可氣,知道自己沒錢還專門挑貴的點,你說她要是點個十幾塊二十幾塊的我們也不跟她計較了,吃完了還說我們做的菜不好吃,還在店裏大吵大鬧的,說什麼都不肯付錢,後來把我逼急了我讓我媳婦搜了她的身,才知道她身上根本一分錢都沒有。我們這小本生意做的也不容易啊,哪能讓她這樣折騰?你看她把我店裏的顧客都嚇跑了。我這一生氣才沒管住自己的拳頭,實話跟你說,我這還是頭一次打女人呢。”
韓雪上前扶起那女人,關切的問:“你怎麼樣?有沒有傷到哪裏?”
那女人苦笑著搖搖頭,一頭亂蓬蓬的頭發下一張臉還算有幾分姿色,看到韓雪清秀甜美的麵容微微有些怔住。
“小雪,我們走吧,要來不及了。”何家俊催促她。
韓雪從包裏取出一張名片遞給那發呆的女人說:“如果你需要我的幫助打我電話。”
那女人狐疑的看著韓雪離去,好像不太相信這世界上還真有活菩薩,至始至終沒有說一句話,包括謝謝兩個字都沒有想到要說。
車上,何家俊忍不住問韓雪:“你認識她嗎?”
“不認識。”
“那你為何要幫她?”
韓雪望著窗外,臉上蒙了一層冰霜,停頓了幾秒鍾後緩緩答道:“以前我的前夫也是這樣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