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時,常委會繼續舉行全體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增減的決定。
會議由田紀雲副委員長主持。副委員長王漢斌、陳慕華、費孝通、雷潔瓊、李錫銘、王丙乾、帕巴拉?格列朗傑、王光英、程思遠、布赫、鐵木爾?達瓦買提、吳階平和秘書長曹誌,出席了今天的會議。國務委員彭?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羅豪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思卿列席會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增減的決定
1997年7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下列全國性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以上全國性法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或立法實施。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刪去下列全國性法律: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命令》附:國徽圖案、說明、使用辦法。
喬石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成立時的講話
(1997年7月1日下午)
各位委員:
今天,我國政府已經對香港恢複行使主權,香港重新回到了祖國的懷抱。這是一件舉世矚目的大事,是中華民族振興史上的一件盛事,是祖國統一進程中一個重要的裏程碑。在這舉國同慶的日子,我們謹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立表示熱烈的慶賀。
從今天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開始實施。基本法貫徹了鄧小平同誌“一國兩製”的偉大構想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是香港長期繁榮和穩定的根本保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將為不折不扣地實施香港基本法作出應有的努力,將堅定不移地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依照基本法行使各項職權,支持逐步完善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製度,支持依法保障廣大香港同胞享有的各種權利和自由,支持香港各項建設事業的發展。我們相信,隻要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基本法,通過廣大人民群眾的努力奮鬥,香港的未來一定會更加美好,更加輝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將對我國的現代化事業發揮重要的作用,也將對祖國的完全統一產生巨大的影響。
根據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在香港基本法實施時,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作為常委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其任務是:就有關香港基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實施中的問題進行研究,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意見。這個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希望香港基本法委員會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香港基本法的實施,為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努力作出貢獻。
現在,我宣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正式成立!
國務院公布香港特區行政區域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221號令
根據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域圖》已經1997年5月7日國務院第5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域界線文字表述
總理李鵬
1997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域界線文字表述區域界線由陸地部分和海上部分組成
一、陸地部分
陸地部分由以下三段組成:
(一)沙頭角鎮段
1.由沙頭角碼頭底部東角(1號點,北緯22°32‘37.21“東經114°13’34.85”)起至新樓街東側並行的排水溝入海口處,再沿排水溝中心線至該線與中英街中心線的交點(2號點,北緯32°32‘45.42“東經114°13’32.40”);
2.由2號點起沿中英街中心線至步步街與中英街兩街中心線的交點(3號點,北緯22°32‘52.26“東經114°13’36.91”);
3.由3號點起以直線連接沙頭角河橋西側河中心橋墩底部的西端(4號點,北緯22°32‘52.83“東經114°13’36.86”)。
(二)沙頭角鎮至伯公坳段
由4號點起沿沙頭角河中心線逆流而上經伯公坳東側山穀底至該坳鞍部中心止(5號點,北緯22°3323.49,東經114°12’24.25)。
(三)伯公坳至深圳河入海段
由伯公坳鞍部起沿該坳西側主山穀穀底至深圳河伯公坳源頭,再沿深圳河中心線直至深圳灣(亦稱後海灣)河口處止。
深圳河治理後,以新河中心線作為區域界線。
二、海上部分
海上部分由以下三段組成:
(一)深圳灣海域段
由深圳河入海口起,沿南航道中央至84號航燈標(亦稱“B”號航燈標)(6號點,北緯22°30‘36.23“東經113°59’42.20”),再與以下兩點直線連成:
1.深圳灣83號航燈標(亦稱“A”號航燈標)(7號點,北緯22°28‘20.49“東經113°56’52.10”);
2.上述7號點與內伶仃島南端的東角嘴的聯線與東經113°52‘08.8“經線的交點(8號點,北緯22°25’43.7”,東經113°5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