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顧四周,隻見,精致華貴的屋子裏除了我一人,還有一人坐在石桌前慢慢地喝茶。
他一襲新郎紅衣,袖口微挽,露出白淨皮膚,渾身散發著一股子貴氣。正麵對窗戶,清俊的背影挺拔屹立,動作熟練的端著一個茶壺一杯一杯地調茶。
本姑娘極愛美男。
於是傻乎乎地,下了床,走上前去,問,“喂,請問,這是哪裏?”
本姑娘當然不在乎這是哪裏,隻不過是為了找個話題說說話的嘛。
可是他根本不搭理我。
哈哈,冰山美男,有個性,我喜歡。
我見他一邊喝茶,一邊低著頭揮筆疾書,蹭蹭蹭地寫,都說認真的男子最迷人,果不其然。他的側顏清俊,紅色大衣襯得他愈加皮膚白昝,薄薄的嘴唇就像雪一樣透明,讓人忍不住想起‘剔透’這個字眼。可惜的是,本姑娘不識字。但是,我還是湊上前,裝作仔細看字的樣子,實際上是想趁這個機會一睹美男芳容。
“你寫的字真好。”本姑娘裝個似懂非懂的樣子,一屁股坐在石桌上,擺出最為媚人的姿態,眼睛一彎,笑眼眯眯,露出了一排潔淨貝齒。這樣隻要他一抬頭,就能看見本姑娘最美的樣子了,嘿嘿。
對方不做聲,仿佛本姑娘就是一簇空氣,忽略了我的存在。
本姑娘見此形勢繼續發展下去於我不利,於是再次主動出擊,將屁股挪了挪,靠近了他一點兒。
他視而不見,我就靠近一點,還視而不見,我就再靠近一點…
終於,麵前之人終於有了動靜。他抬起頭,望著我。
本姑娘瞬間感覺這世上最為美好的詞語都不足以形容他的美好。他好美。他的眼睛那麼漂亮,那麼幹淨,就像流動的漣漪一般波瀾不驚。微微的,輕輕的,卻足以無可救藥的牽動人的心弦。
我看呆。
他的眸子裏有絲厭惡一閃而過。然後指著我屁股下麵,說,“姑娘,你可能壓著我的紙了。”
我被那抹厭惡震醒,有些恢複理智,不再像剛才一樣,一見著帥哥就大腦錯亂硬貼上去。但是他剛剛說的話,我裝作聽不見。誰讓他總是無視我來著?
本以為他還會說些什麼話的,但是過了一會,他卻一直沒動靜,一句話也不吭聲了。於是,本姑娘又一次主動打破僵局,開口說,“喂,你知道這裏是哪裏嗎?如果你回答我的話,我就把屁股挪開。”
他這一次破天荒地開口了,聲音清越,“我也不知道。我也是剛剛被抓來的。”
我瞪大了眼睛,“你也是被抓來的?那你為什麼要穿上新郎官的衣服?大紅豔豔的,又不好看,好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