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機與財富的創造
投機活動是指一些人既不是為了生產又不是為了消費,買進隻是為了賣出,並從買賣差價中賺錢的活動。這主要包括房地產、股票、期貨和外彙等的投機,也包括囤積居奇,製造價格差從中漁利的行為。
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國是不允許投機的。1980年之前,連販運都是被禁止的投機活動。直到上世紀80年代初,長途販運還屬於非法。這種政策使得地區之間不能貨暢其流,各地的“比較優勢”不能得到發揮。
實際上,在空間上調劑商品的餘缺是能創造財富的,因為這樣可以通過“比較優勢”為社會節約生產成本。同理,在時間上調劑餘缺同樣能節約生產成本並創造財富。比方說,如果有人能將今天各大賓館酒店的剩飯剩菜“投機倒把”到1960年的中國或幾年前的北朝鮮,那就能夠避免餓死成千上萬的人。
所以,隻要投機能賺錢就是好事,就有利於國民經濟的發展。正因為此,所有真正的市場經濟國家都不禁止投機。但有一點我們必須明白,即就整個投機者所構成的集團而言,隻有整個集團內部盈虧相抵之後仍有正的利潤的投機才是對社會有利的,正的淨利潤就是為社會創造出的新財富。
以股市為例,10多年來,我國股市發生了多次大的波動。當大批股民被“套牢”時,整個投機集團產生的是負利潤。這種情況不但不利於股民,也不利於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但即使在大部分股民被“套牢”的情況下,也確有不少股民發了財,但他們賺的錢就是其他股民虧的錢。這時候買股票就相當於賭博,離投資的本意就相去甚遠了。就整個股市而言,它是否可能有正的利潤以及這個利潤從何而來呢?回答是肯定的,即股票作為投資它確實是有回報的。
股票的利潤來自兩個方麵:一是企業分給股東的利潤,這部分利潤的高低取決於該企業的經營業績;二是來自對企業前景的正確判斷。比方說有一家企業,由於管理不善盈利水平很低,因而股票價格很低。但它的產品有銷路,它的生產技術也不錯,隻要改善管理,盈利水平很快就可以上去。如果是基於這種對企業前景的正確判斷而買進它的股票,以後就很可能實現較高的利潤。如果股票價格真的因為企業利潤的增加而上升,股民就可以真的得到更多的利潤。除了上麵這兩個利潤來源,再也沒有別的因素可以為整個股市的股民提供利潤。所以,理智的股民要關心企業經營的實際業績和未來的發展前景,從而決定去買哪些企業的股票。自己要有主見,不要輕易跟著股市大潮盲目行動。
另外,隻有當存在著價格差別時,投機買賣才可能賺錢。如果市場價格沒有變化,投機者將無法賺錢。但如果僅僅是由於投機集團故意製造出價格的波動,那麼整個投機集團內部賺的錢將等於虧的錢;如果過度投機造成價格混亂,使投機集團之外的人受價格混亂的影響而在高價時參與搶購,則投機分子將能賺到集團之外的人的錢。然而也存在另一種可能,即投機集團之外的人乘價格暴跌的機會而超額購進,則這個投機集團將因之而賠錢。從長遠來講,投機要能賺錢,必須存在時間上的價格差,而且必須是在低價時購進高價時售出。否則,就一定會賠錢。
對於房地產市場而言,如果沒有投機市場,許多城市及城市周圍的土地價格將很可能被低估,結果造成一些占地很大的生產活動占據了將來很可能變為繁華商業地段的土地。有了房地產投機活動,未來的價格就可能在現在提前反映出來,這種投機活動是有利於整體經濟的。所以房地產投機同樣有可能創造財富。
我現在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投機賺錢就是創造了財富:
比方說,2007年的鋼材價格為4000元/噸,而你預見到2008年市場對鋼材的需求會大量增加,因而價格有可能漲到5000元/噸,所以你在2007年買進1萬噸。如果2008年真的漲到了5000元/噸,那你就賺了1000萬元的利潤。這相當於你為社會創造了1000萬元的財富。但如果2008年鋼材的市場價格並沒有漲到5000元/噸而是跌到了3000元/噸,那你會有1000萬元的虧損,相當於你為社會浪費了1000萬元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