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節 指桑罵槐——另有所指(1 / 1)

明憲宗時,太監汪苴弄權,氣焰不可一世,私興大獄,無惡不作,手下的兩名爪牙王越、陳鈸分居文武要津,朋比為奸,弄得朝政日非,路人側臼,敢怒而不敢言,憲宗猶蒙在鼓裏。

當時有一位太監,名叫阿醜,其人多才多藝,言語詼諧,富正義感,很得憲宗喜愛。他經常在宮裏演戲,為皇家紅戲子。

有一次,憲宗叫大家演戲娛樂,阿醜演一出“醉酒”。他一出場,就左斜右傾地作醉酒狀,胡言亂語,開口罵人,妙語如珠,詼諧百小:

另一扮路人的出場,向阿醜作一怪狀,忽然大喝一聲:“大官出巡,肅靜回避!”

阿醜毫無感覺,不肅靜也不回避,還指東畫西地罵:“什麼人官小官,黑貓白貓,你行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老爺在此飲酒,你還不繞道滾蛋?”

那人又大聲喝道:“聖上駕到!”

阿醜依然不動,繼續喃喃醉語:“聖上還在睡夢中哩!聖上比我還醉,更糊塗喔!”

兩次嚇他不倒,那人再一聲大叫:“汪太監駕到!”

阿醜這下子可不同了,他麵露驚惶,“噗”地一聲俯伏在地上,口稱:“死罪死罪!”

那人間他:“我剛才叫聖上駕到,你毫不害怕,為什麼一聽到汪太監到就怕得要死呢?”

阿醜即答:“我隻知道有一位汪太監,哪裏知道有皇上其人?”

憲宗看到這裏,很不高興,繼而一想,覺得阿醜話裏有因,從此便開始注意汪直,漸漸疏遠他。

至第二次憲宗又要看戲的時候,阿醜卻演起武術來了;他手持雙斧,在舞台上耍了輪功夫,然後唱起了霸腔:“本英雄汗某是也,東拿西搶,橫行天下,戰無不勝,貪無不得,全靠這兩隻板斧!——好不厲害也,左手一揚,日月無光,右手一揮,人頭落地,管他血流成河,本英雄正好中流擊節,任他屍橫遍野,我正好橫槊賦詩,”

他在台上如此耀武揚威,那扮演旁人的人,拍手叫好一番之後,插嘴問他:“汪勇士,你說這雙斧如何了不得,不得了,究竟這兩個家夥叫什麼名字?”

阿醜唱答:”兩對活寶是冤家,殺人放火天不怕,朋比為奸誰敢問,橫行霸道問你怕不怕!此家夥王越、陳鈸是也!”

憲宗雖然看得好笑,心裏卻更加明白了阿醜話中所指:等到禦史徐誘上疏奏劾汪直的時候,即下決心把汪直流放到邊疆,將其黨羽一網打盡。

“指桑罵槐”是三十六計中的一計,原來自勺解釋是:“大淩小者,警以誘之,剛中而立,行險而順。”現代多用來形容不直接表達某一意圖、意見、見解,而是拐彎抹角、旁敲側擊、言此及彼、指東說西,借著一件事物或虛構點什麼,打牛射馬地發其牢騷;表麵上罵的是這個人或事,骨子裏卻是罵另外一個人或事,也就是平常俗話所說的“指著和尚罵驢”。罵者無心,聽者有意,既不正麵得罪人,又可收到批評效果,有時候,這種技巧還是可以學著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