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一下,隻好接上一句:為什麼讓我捎?
嘶啞的聲音回答得很模糊:因為我現在......想起了我媽。
隨後我就不能耽擱了,向監控室舉起了請示執行的手勢。
在夜的暗色裏,我還是禁不住提出了那句問話:為什麼讓我捎為什麼呀?我並不認識他,也不認識他的母親,我隻不過是奉了指令而成為他死前見到的最後一個人,難道憑這個去就得接下這件事情?難道一份差事做完了我還是不能收工?也許我應該不理此事,把嘶啞的聲音忘掉。但問題是,白天可以這樣做,夜裏卻躲不開的。就是說,在一天的結尾處,嘶啞的聲音固執地在等著我。
我從床上坐起來,雙臂抱住自己的雙腿。我想,他可以在任何一位親屬或者朋友探視時把那句話托付出去,他也可以寫封信把要講的話留在紙上,但他卻沒有那樣做。顯然,一個為了女友可以殺人的人,滿腦子裝的一定都是他的那位女友,隻有在生命終點的時刻,他才記起了最應該記起的人。這樣一來,對他來說,他終於沒有忘了他媽。對我來說,真有點......
第二天上午,我去檔案室重新調出葉強的殺人案卷宗。我跳過槍殺經過、犯罪心理、女友敘述等記錄,直接去找裏麵的家庭情況。潦草找了一會兒,沒有找到。隻好返回卷首,細細地往下翻,終於在一張登記表上看到了他籍貫地的詳細地址。那地方有點遠,是一個小鎮。
接著我又在他的口供中見到了關於其家庭的自述,裏麵有這樣一段話:
我犯事的根源不管怎麼挖也挖不到我父母那裏去。我很小的時候,爸爸喜歡釣魚,有一回拉扯一條大魚的時候掉到河裏淹死了,是我媽媽一手把我養大的。媽媽是一家工廠的工人,廠子垮了後開了一家文具用品商店,在一所小學門口。這文具店開了很多年,如今還在開著,我中學和大學的學費都是從這家文具店賺出來的。媽媽打小不慣我也不趕我做什麼,從沒給我太大的壓力。在媽媽眼裏,我一直是個懂事的兒子。我上大學選專業,畢業後找工作都是我自己搞定的,沒讓媽媽費過心。媽媽是一個信佛的人,從家庭教育說,她沒有在我心裏埋下侵犯別人的細菌,我殺人是我自己犯的渾,是愛情造下的孽債。如果要說媽媽有啥過錯,那就是她允許我這個兒子走這麼遠,讓我呆在距離家鄉幾百公裏的這個城市,因為這幾百公裏,媽媽在我殺人時怎麼也擋不住我了。
我把這段話看了一遍,又咀嚼了一遍,看過咀嚼之後便覺得心裏有些空。這種空似乎虛虛的又綿綿的,讓人不痛快。好在接下來兩天我又趕上忙碌。其中的一件事情費了不少的時間,做完後就已經天黑了,大家一起去一家酒樓吃飯,我們喝了一些酒。
吃完飯後我打車回家,開到半路上的時候我就讓車停下了,我不想馬上回宿舍,想獨自一個人走一走。當時街上正是喧鬧時分,霓虹燈忽明忽暗地活躍著,車子們一會兒擠住一會兒鬆開,人行道上走著散淡或者著急的路人。也不知道是為什麼,我雖然喝了酒,但是卻覺得自己不需要那樣的熱鬧。我茫然地走著,拐進了一條小巷。小巷裏麵安靜了許多,燈光和高樓似乎一下子被丟在了外麵,花草、青磚和憂傷的氣味進入到了鼻子裏麵。走到巷子狹窄處,我用手撩起一下頭發,抬起腦袋,我看見一條狹長的夜空。夜空沒有星星,卻恰好停著一隻半彎的月亮。我舉頭望著那隻月亮,心裏忽然就覺得有些痛,我差點就哭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