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人寫著俗氣的故事(1 / 1)

以前寫過小說,也曾經學著別人按著金手指,按著爽的感覺來寫。

隻是我怎麼都不覺得那是我寫的東西,就像一個陌生人,按照擺好的框架寫出來的東西,看完之後的感覺隻會是:啊,看完了,換下一本。

就是這樣的感覺,隻是單純的很爽,那樣的東西是個人,有點腦子,能夠幻想的人都能寫,隻是那樣,那樣會很無聊的吧。

就像工作一樣,並不是創作,也不是幻想。

所以我想要給人們展示點不同的東西,啊,我是個俗人,隻是,小的時候,當我接觸了幻想這兩個字的時候我就想到了怎麼會有這麼自由的東西。

無邊無際的想法,毫無任何的束縛可言,自由是幻想的極致體現,在那裏我可以構建在現實中無法實現的任何東西!隻要我能夠想到,那麼就能構建。

我想創作就是這麼回事,雖然我隻是個俗氣的俗人,寫不出來魯迅文學大師的作品,也就隻能寫寫俗氣故事,俗氣的劇情。但是我想按照我自己幻想的所見所聞,所看所感來寫,而不是被別人說:你要這樣寫,才會有人看。

如果創作是為了有人看,是為了讓看得人爽,那叫什麼創作。

雖然我寫的隻是個俗氣的故事,但是,我隻想寫點俗氣的,庸俗的,自己幻想的故事。

敘述一個不是為了取悅讀者,單單隻是因為我想要寫,我想要幻想,我想要給你們講述一個故事的小說。

這就是我想要做的,也是今後想要做的。

本為俗人,無非聖人,為何不用所有的文字寫盡庸俗夢,潑墨揮灑書寫三流的庸俗故事,耳邊傳來莫名的呐喊聲,俗氣的人,俗氣的文字,俗氣的故事,俗氣的劇情,一切都是庸俗。

隻是,何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