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曆來為人推崇,並被運用於大千世界的諸多方麵,已成為中國傳統智慧的精髓之一,其開篇就可見精妙:
“始計篇”主要談明計、知計、用計、行計、算計等五個部分。
所謂明計,按照孫武的觀點,即是兵家之大事,故不可不察。
所謂知計,就是按照“五事”去校察“道”、“天”、“地”、“將”、“法”等計策,惟有此五方麵計策,才可知勝矣。
所謂用計,是指有計必用,用則必勝;有計不用,則必敗。如何用計?孫武從戰與不戰、用與不用、近與遠、以利相誘、亂中避強就弱、激怒對手、推崇對手、疲憊對手、折損對手等方麵進行了詳細的表述。
所謂行計,是指如果善行有利之計,可以取勢,可以占主動。
所謂算計,是指作戰當以“算”字為先,“多算勝,少算不勝”,揭示了用兵的一般道理。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陰陽、寒暑、時製也。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製、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製權也。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孫子說:戰爭是國家的大事,是軍民生死安危的主宰,是國家存亡的關鍵,是不可以不認真考察研究的。
因此,必須審度敵我五個方麵的情況,比較雙方的謀劃,來取得對戰爭情勢的認識。(這五個方麵)一是道,二是天時,三是地利,四是將領,五是法製。所謂道,就是要讓民眾認同、擁護君主的意願,使得他們能夠做到生為君而生,死為君而死,而不害怕危險。所謂天時,就是指晝夜晴雨、寒冷酷熱、四時節候的變化。所謂地利,就是指征戰路途的遠近、地勢的險峻或平坦、作戰區域的寬廣或狹窄、地形對於攻守的益處或弊端。所謂將領,就是說將帥要足智多謀,賞罰有信,愛撫部屬,勇敢堅毅,樹立威嚴。所謂法製,就是指軍隊組織體製的建設,各級將吏的管理,軍需物資的掌管。
以上五個方麵,作為將帥,都不能不充分了解。充分了解了這些情況,就能打勝仗。不了解這些情況,就不能打勝仗。所以要通過對雙方七種情況的比較,來求得對戰爭情勢的認識:哪一方君主政治清明?哪一方將帥更有才能?哪一方擁有天時地利?哪一方法令能夠貫徹執行?哪一方武器堅利精良?哪一方士卒訓練有素?哪一方賞罰公正嚴明?我們根據這一切,就可以判斷誰勝誰負。
若能聽從我的計謀,用兵打仗就一定勝利,我就留下;假如不能聽從我的計謀,用兵打仗就必敗無疑,我就離去。
籌劃有利的方略已被采納,於是就造成一種態勢,輔助對外的軍事行動。所謂態勢,即是依憑有利於自己的原則,靈活機變,掌握戰場的主動權。
用兵打仗是一種詭詐之術。能打,卻裝作不能打;要打,卻裝作不想打;明明要向近處進攻,卻裝作要打遠處;即將進攻遠處,卻裝作要攻近處;敵人貪利,就用利引誘他;敵人混亂,就乘機攻取他;敵人力量雄厚,就要注意防備他;敵人兵勢強盛,就暫時避其鋒芒;敵人易怒暴躁,就要折損他的銳氣;敵人卑怯,就設法使之驕橫;敵人休整得好,就設法使之疲勞;敵人內部和睦,就設法離間他。要在敵人沒有防備處發起進攻,在敵人意料不到時采取行動。所有這些,是軍事家指揮藝術的奧妙,是從無事先呆板規定的。
開戰之前就預計能夠取勝的,是因為籌劃周密,勝利條件充分;開戰之前就預計不能取勝的,是因為籌劃不周,缺乏勝利條件。籌劃周密、條件具備就能取勝,籌劃不周、條件缺乏就不能取勝,更何況不作籌劃、毫無條件呢?我們依據這些來觀察,那麼勝負的結果也就很明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