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無處不在,幸福近在咫尺,幸福又遠在天涯。
陽光心態:
人們往往會步入一個怪圈:擁有了往往感覺不到幸福,總是這山望著那山高,不知滿足;而一旦失去了,才備感昔日擁有之珍貴,用一個個“假如”想找回自己不曾珍惜的幸福。與其等到失去了再去悔恨,不如好好地珍惜現在的擁有。擁有,即便不夠完美,也是幸福。
★無私的人是幸福的
有人說幸福就是需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比如說,一個人需要吃飯、需要睡覺、需要上網、需要榮譽、需要親情、需要愛情。如果都能實現,那麼,這個人是幸福的。那麼,什麼是需要呢?需要就是一個人渴望解決自身內在問題的一種情感。一個人的內在問題自己是無法回避的,不解決是很難受的。
如果我們把幸福僅僅理解為滿足個人需要,滿足個人內在問題的解決,那麼這種幸福就是一種自私的幸福。在這裏,我們並不否認這一說法,而是要規範這一說法。幸福就是個人追求自身需要,追求自身內在問題的解決而獲得的一種滿足感。幸福分自私的幸福和無私的幸福。自私的幸福就是個人需要、個人內在問題的解決與社會需要、社會問題的解決不統一,甚至對立。無私的幸福就是個人需要、個人內在問題的解決與社會需要、社會問題的解決相統一。擁有這種無私的幸福觀念的人,他們總是把個人需要、個人內在問題的解決與社會需要、社會問題的解決聯係在一起。對他們而言,社會問題的解決就是他們個人問題的解決。我們不讚成那種把滿足個人需要、個人內在問題的解決定性為自私行為。那種把滿足個人需要、個人內在問題的解決定性為自私行為的人,是不尊重人性的人。滿足個人需要、個人內在問題的解決是人的本能。隻要個人需要、個人內在問題的解決不與社會需要、社會問題的解決相對立,那麼這種個人需要、個人內在問題的解決就是合理的,就是應該受到尊重的。
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度,幸福也不例外。人們不僅僅追求幸福,而且希望得到極大的幸福。對於一件事,不同的人會得到不同程度的幸福。如吃米飯,有錢人在這件事上不會感到明顯的幸福,這種幸福感甚至可以忽略不記;窮人在這件事上會有一定的幸福感;而那些經常沒飯吃的人會得到極大的幸福感;而對某些喜歡吃麵食的人而言,不但不會有幸福感,而且還會感到一絲痛苦。所以,幸福並不是外界的給予所決定的,外界的給予隻能給幸福創造條件,幸福來自需要幸福的主體的內在感受。
人的需要也有一個度的問題。比如說,煙,不同的人對他的需要是不同的。有的人根本就不需要,有的人有那麼一點需要,有的人有強烈的需要。根本就不需要的人,並不是說他永遠不對煙產生需要。也許有那麼一天,他一時興起,抽它幾根。也許自那以後,就會偶爾產生煙癮。如不提高警惕,就可能成為煙鬼。幸福因需要而產生,需要是可以培養的,幸福感會因需要的增強而增強。
有些幸福是短暫的,如吸煙、吸毒,會因此時的幸福而導致彼時的不幸。現在的孩子大多是獨生子女,父母往往對他們百依百順,他們的童年無疑是幸福的。然而,他們最終將要走向社會,社會的複雜與無情,會使他們感到與父母在一起時大不一樣,會感到無所適從。有些明智的父母,從小會給孩子進行適當的教育,這是對孩子幸福的可持續負責。
幸福的可持續發展需要我們通過自身的努力而獲得。
陽光心態:
幸福不應隻存在於某一孤立的個體。如果一個人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那麼這種孤立於他人的幸福是不會長久的。如果一個人以多數人的幸福為幸福,以多數人的痛苦為痛苦,那麼,他的幸福的實現,其幸福感將是極其強烈的,並且是無限持續的。
★幸福就是把握現在
從前,有一座圓音寺,香火很旺。在圓音寺廟前的橫梁上有個蜘蛛結了張網,由於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誠的祭拜的熏染,蛛蛛便有了佛性。
忽然有一天,佛主光臨了圓音寺,看見這裏香火甚旺,十分高興。離開寺廟的時候,不輕易間地抬頭,看見了橫梁上的蛛蛛。佛主停下來,問這隻蜘蛛:“你我相見總算是有緣,我來問你個問題,看你修煉了這一千多年,有什麼真知灼見。怎麼樣?”蜘蛛遇見佛主很是高興,連忙答應了。佛主問道:“世間什麼才是最珍貴的?”蜘蛛想了想,回答道:“世間最珍貴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點了點頭,離開了。
又過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舊在圓音寺的橫梁上修煉,它的佛性大增。一日,佛主又來到寺前,對蜘蛛說道:“你可還好,一千年前的那個問題,你可有什麼更深的認識嗎?”蜘蛛說:“我覺得世間最珍貴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說:“你再好好想想,我會再來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