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9日晴
昨天我遞交了辭呈,現在已經坐在趕往機場的大巴上。當差三十年,終於碰上一個讓我不得不去偵破的案子。
與以往的殺人案不同,這次的案子非常的...“科幻”。這件案子就是羅子龍被殺案(卷宗用名《00952720180616蘭廷密室凶殺案》)這件案子離奇之處在於嫌疑犯與被害者竟擁有完全相同的dna,可惜嫌疑犯已被上級部門秘密帶走,我手頭的線索隻有指向物理學家曾寧與甘肅某地一棟別墅的照片,還有一個“八字銜尾蛇”標誌。
我決定隻身前往甘肅尋找線索,也許隻要找到曾寧,就能找到事情的真相。
從記事開始我便在警局宿舍大院裏長大,父母早逝。一次偶然的機會我收養了一個小孩,名叫樂柯,我讓他叫我叔叔,畢竟未婚未娶的帶著個拖油瓶影響不好,誰知道過了這麼多年,我仍是孑然一身。
我想把這一切記錄下來,不論是案子或者是一些往事,記性不如以前了,權當備忘吧。
快到機場了,今天就寫到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