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論怒氣(1 / 1)

要徹底平息怒氣,那不過是斯多葛派的狂妄之言。還是神諭講得好:“有氣不妨發出來,隻要不犯罪,也不可終日含怒。”發怒要有節製,不可過分,不可太久。在此,我們有三點要討論的:第一,如何調節和克製發怒的天性和習慣;第二,如何約束發怒的行為;第三,如何使別人動怒或息怒。

要做到第一點,就得靜下心來反省,想想發怒的後果,想想它對生活造成的麻煩。等怒氣平息後加以反思最為合適。塞內加說得好:“怒氣活像坍塌的建築,倒在地上把自己摔得七零八落。”《聖經》教導我們“要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無論是誰,失去了忍耐的話,就會丟掉了靈魂。人決不可學做蜜蜂:“在蜇人的傷口上犧牲掉他們自己的性命。”

怒氣的確是一種卑劣的性情,因為老弱病殘和婦幼最易受其擺布;而它又偏偏常常出現在這些人處於脆弱的時候。但是,萬一免不了要生氣時,千萬別夾雜上焦躁,而寧肯帶點嘲弄的味道,這樣可使得自己不會被傷害。這一點做起來不難,隻要把上述之方法當作行動準則即可。

關於第二點,動怒的原因有三:

首先,就是對外來的傷害過於敏感,發火的人無不認為自己是受到傷害的。因此,脆弱和敏感的人一定是常常生氣的。有很多在心理剛強一些的人看來無所謂的事情,也總會使他們受到刺激。

再者,當人把所感受到的傷害,想象成飽含羞辱的內容時,就更是怒不可遏了。因為,羞辱是會令怒氣火上加油的,說不定要比傷害本身還厲害。所以當人對羞辱的情形過敏的時候,肯定是會動不動就發火的。

最後,損害一個人麵子的壞話,也確實令人怒上加怒。對此情況的補救方法,就是建立一種“用更粗的繩索編織的名譽保護網”。但在所有的止怒訣竅中,最好的方法則是為自己爭取時間,要使自己相信,報複的時機還未來到,但它卻已在視野範圍內了。這樣,他就可以安靜守候時機的成熟,而不至當場發作。

心中怒火燃燒卻又不想讓它闖禍,就得對兩件事情格外小心。一是說氣話不可過於尖酸刻薄,刺耳和指名道姓的言語都更是大忌。隨便罵一下是無傷大雅的。而且,怒罵之中,也不要兜人家的老底,因為,那樣做是大家接受不了的。另一點是,不可在氣頭上,把自己手上的事情撇下不管,怎樣表示憤感都好,無論如何都不要做出任何挽回不了的事來。

對於第三點,至於使別人動怒或息怒這一方麵,做法上主要在於把握時機,要激惱人,就選其最急躁和心情最差的時候。此外,再加上上述方法,把你所能翻出來的事都集中起來,加重對其的羞辱。相反地,息怒有這樣兩個方法。第一,當向人提及某種可令其生氣的事時,一定要挑其心情好的時候才開口,因為第一印象是十分重要的;第二,就是要盡可能地讓人覺得其所受的傷害中沒有羞辱的成分,並把這種傷害歸咎於誤會、慌張、激動或其他任何你願意去推托的原因上。

賞析

憤怒沒有任何好處,它隻會妨礙你的生活。同其他所有誤區一樣,憤怒使你以別人的言行確定自己的情緒。現在,你可以不去理會別人的言行,大膽選擇精神愉快——而不是憤怒。

總之,你應當提高自己控製憤怒情緒的能力,時時提醒自己,有意識地控製自己情緒的波動。千萬別動不動就指責別人,喜怒無常,改掉這些壞毛病,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個容易接受別人和被人接受性格隨和的人,隻有這樣的人才能成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