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去明教山寨(2 / 2)

另一名與宋虎平並肩而行的漢子,便是銳金使,名叫肖謀正,是一個三十七八歲的漢子,與比虎王小了幾歲,與他關係甚好。

眾人一邊說一邊往南疾奔,到了黃昏時份,已經到了山寨,楊清風隻聽腦中響起可選擇任務完成的聲音,一百正義點數到手,這個可選任務還真不容易,自己還受了傷。

此處乃是明教所領義軍駐地,有三千餘兵馬駐於此處,另外還有五千餘人以分駐左右離此約二十餘裏的兩個山寨,三個大寨成倚角之勢,可以守望相助,若是被敵軍包圍,也不至於被蒙古合圍而一網打盡。

這個山寨深入深山之中,可以說是易守難攻,當年金國尚在之時,多次攻打此寨,皆是無功而返,當然,易守難攻是好事,但也正因為如此,糧草運進來就不容易了,是以難以駐守太多兵力,大隊人馬難以開進。

入得寨內,天色已晚,虎王連忙扶他進房,要替他更換衣物,包紮傷口。

宋蘭蘭與張冰冰自告奮勇,主動擔當起了給他包紮傷口的重任,楊清風隨她們進入房內,坐在椅子之上,將褲角撕開,露出大腿,虎王宋蘭蘭等人一看,不禁倒吸一口涼氣,隻見楊清風腿上到處是箭傷及槍傷,每隻腿上的傷最少有十幾處,皆是入肉三分,兩隻腿全部被鮮血所染紅,恐怖之極。

虎王心想:“此人真是條漢子,必非常人”。

宋蘭蘭張冰冰二女眼中含淚,吩咐下人打來熱水,古人不知道細菌感染這回事,但是他們有經驗,知道傷口不能直接用水洗,此時洗,隻是先用水將非傷口處的血痕抹幹淨。

宋蘭蘭小心翼翼地給他擦著大腿,如同按摩,楊清風感覺非常享受,不禁開始想入非非了,不多時,兩條血紅的大腿已經洗成了大白腿,宋蘭蘭感覺臉微微發燙,原來,她發現楊清風的腿白白嬾嬾,居然比自己的還要白還要嬾,。

心想:“這麼細皮嬾肉的腿怎麼會有這麼強大的力量,這個小白臉怎麼會這麼厲害,真是人不可貌相”。

她不知楊清風的身體被強化過,此時的細胞活性遠高於人類,細胞新鮮活波,比之初生嬰兒的細胞還要鮮嫩,眾所周知,越老的人,皮膚看起來越老,年輕人的皮膚與老年人是不同的,這就是因為細胞活性不同之故,隻要細胞活性高,老人瞬間便能返老還童。

增強細胞細性,不僅增加了他的壽命,還同時增加了他外表的鮮嫩,而細胞強度,不僅增加力量防禦,同時還會增加外形上的成熟感,使他變成了一個外形既陽剛又鮮嫩的小鮮肉。

這類小鮮肉,一般男人看了都會覺得惡心,會覺得太娘,是惡心的小白臉,但女人的審美觀與男人是不同的,此時宋蘭蘭與張冰冰已經將他英俊的大英雄大帥哥了。

宋蘭蘭紅著臉給楊清風清完了腿上的血跡,然後給他傷口塗上創傷藥,又拿了新衣給他換上。

此時宋虎平前來叫人過去吃飯,寨內夥頭已做好了灑菜,眾人大吃一頓,以慶祝今日大勝,今日確實收獲不小,不僅虎王等頭領得救,而搶到一千餘匹好馬,

眾人一一向楊清風敬酒,楊清風此時心中暢快,皆是來者不拒,他昨日一夜未睡,今日更是粒米未進,早就已經餓了,喝了不知道十碗還是二十碗酒,已經醉眼迷離,虎王等人雖知他有傷在身,但見他如此豪氣,也未阻止。

吃飽喝足,虎王吩咐下人前扶他進房,楊清風頭昏眼花,來到房間,倒頭便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