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一章:賊亂(2 / 3)

我睜開眼,發現前麵站了三個警察,身邊的小女乞丐早已不知去向。

領頭的那警察威嚴地說:“喂!小子。起來跟我們走一趟。”然後另兩個警察還沒征得我同意,就把我一左一右架起來拖走了。

拖了一會兒,把我拖到了派出所。其中一個一腳把我踹進了審訊室。

“哎喲!”我摔了個屁股墩。掙紮著爬起來,看到眼前有張椅子,就毫不猶豫地坐了上去。

正前方一個窗口出現一張臉,嚴肅地問:“小子!你剛才在幹嗎?”

我睜著無辜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幹什麼?討錢啊!”

那張臉變地鐵青:“有你這樣的嘛,穿著一身名牌還乞討?!懵誰哪你!你搞行為藝術的吧?”

還沒等我回答,那家夥就以影響市容及擾亂公共秩序罪關我七天禁閉。

我說:“大哥,七天太多了,能不能通融通融?”

那警察爽快地說:“好啊!那就改成關一星期好了。”

於是我又被拖到牢裏去。

牢房裏我看到一張椅子,於是又坐上去,開始打量新環境。結果屁股還沒坐熱呢,又被提了出去。

我當時就想:哪路神仙那麼神速呢?還沒想好人選,一抬頭,就看到我來爹怒目圓瞪站在我麵前。

老爹花了幾千塊錢把我保釋了出來。出來後,他歎了口氣說:“唉,看來你是不適合做乞丐的。”

我急了,問:“那怎麼辦?”

老爹說:“隨你去。”

我又問:“那你怎麼辦?”

老爹說:“隨我去。”

我再問:“那我又被抓了怎麼辦?”

老爹說:“隨他去。”

ok!

於是我隻好一個人生存了。

我想到的第一個辦法是做小偷。

我來到擁擠的公交車上,東瞅西看,看中了一個錢包放在屁股袋裏露出一大截的家夥,心想:那麼大一目標,明擺著招偷呢!再偷不到我是傻子!

我向錢包伸出了手,還沒碰到錢包呢,爪子就被捉住了。我悄悄抬頭,看到一奸笑的臉。他說:“嘿嘿!對不起,我是警察,請跟我走一趟。”

於是我在第一次離開派出所倆小時後,又被送回了派出所。

照原樣被踢進審訊室,我爬上椅子。窗口一個人打著哈欠出現了,瞟了我一眼,一個哈欠打到一半硬生生停住:“怎,怎麼又是你小子?”

我裝出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老大,又不是我想來的。”

最後,由於我偷竊未遂,被罰了100塊錢後趕出大門。

臨走前,那個警察惡狠狠地說:“小子,我可不想再見到你了!”

我漫無邊際地在街上走了一個多小時,還是不知道該幹什麼好。

走到一花壇邊,看到有一長椅,又累又渴又餓的我一屁股坐了上去。我低著頭在那兒想接著該怎麼辦,忽然發現前方1000mm處有一錢包,至少是剛才在車上那人的2倍。我驚喜萬分,不顧一切地撿了起來,覺得上帝真是沒拋棄我。

可是事情的結果真實地顯示了:上帝拋棄了我。

就在我撿起錢包的第0.0000001秒,我左邊約10m遠處響起了一個驚恐的聲音:“啊~!我的錢包!!”一秒鍾後,手中的錢包被搶走,下一秒鍾,我感到整個人騰空而起。

我抬頭,看到一張豬臉,我竭力分辨了好久,才勉強認出眼前的生物是個人,是個和豬有親家關係的女人。

“豬女”一手拿著錢包,一手揪著我的領子把我拎到半空中,發出豬般的嚎叫:“好你個小毛賊,竟敢偷老娘的錢。”

我剛要說:“我沒……”“偷”字還沒出口,就被她罵罵咧咧地拎著走:“看我不送你去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