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馬小玲,驅魔龍族馬家第四十代傳人,捉鬼的。祖宗有令,談戀愛不行,為男人流眼淚就更不行了,所以我最大的愛好就是錢。其實我除了職業與人不同外,我也不過是個平凡的女人,一樣愛做夢。
我隻有兩個好朋友,一個叫王珍珍,是個小學老師她單純的像個天使,有時和她比起來我還真有點自慚形穢;而另一個,我想我這輩也見不到她了,就算是見到了卻還不如不見,她叫毛憂,一個一直恨著我的人。
“小玲啊,你在做什麼呢,我是珍珍。天佑今天答應陪我去逛街,你要不要一起來啊。”珍珍的電話在這時響起。況天佑,王珍珍現任男友,是個警察。難得他有空陪珍珍逛街,也難怪珍珍現在的語氣透著無比的幸福。
“不了,我待會還有事。我正在一幢大廈裏做兼職模特兒。賺錢比較重要,就去不你那做電燈泡了。”其實賺錢是其次,最主要的是我不想做他們的電燈泡。我終究還是無法坦然的麵對況天佑。
“那好吧,我們下次見了。”珍珍迫不及待的掛上電話,我當然能夠理解那個傻丫頭當時的心情。
雖然我沒有和他們一起去逛街,但是後來還是聽珍珍說了那天的情況,他們逛街也逛的十分精彩。不僅遇上了歹徒,珍珍還被歹徒挾持,我問珍珍怕不怕,珍珍用力的搖搖頭,“不怕,因為我相信天佑一定會來救我的。”珍珍還跟我說,被歹徒劫持坐在車裏時,歹徒們慌亂無主,吵吵嚷嚷。可愛的珍珍,用她特有的職業習慣,對著歹徒們大叫:冷靜點行不行?你們現在應該冷靜下來,用腦子想想該怎麼辦?不然啊,很快就被警察捉住了。能夠想像的是凶惡的歹徒在她的眼中,也不過一班不懂事的小學生。
而我在這家大廈裏也同樣精彩,當我戴著全場最璀璨的寶石“天使之淚”出場時,我吊了一個晚上的魚,即將上鉤了。果然不出所料,模特中果然有“異類”。而這個“異類”還是一隻僵屍。
我與徒弟大戰一場後,好不容易終於保住“天使之淚”。忘了介紹,這個物體叫金正中,是我徒弟,他就沒有什麼長處,不過勝在肯捱罵,當一個女人沒有男朋友時,有個男人給她罵一頓,起碼可平衡心理啦!
天佑追著歹徒來到了我正在做清潔的大廈。(難道真是有緣千裏來相會?*-*)
“這麼巧,巫婆玲。”這是天佑對我特有的稱呼。
“死警察,”我冷泠的白了他一眼。僵屍被打跑了,可“天使之淚”卻又被天佑追的歹徒乘機搶走了,還順帶劫了珍珍作人質。我隨著天佑追逐歹徒來到樓頂天台。
“哼!你不是自稱是辣手神探嗎?卻連自己的女朋友也保護不了。”我生氣道。
“現在不是捉僵屍,我來就行,不用你插手。”這個臭警察對其他人都客客氣氣的就是愛和我鬥嘴。
“是嗎?我怕你一個人擺不平。”而我也慚慚習慣了我們這種相處方式。
(真佩服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也能吵的起來,真厲害!!!歹徒先生鬱悶至極。)
終於天佑扮僵屍嚇歹徒,成功而輕鬆地救了珍珍,也抓住了歹徒。而我也拿到了天使之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