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當琳看到自己的男朋友浩正抱著自己最好的朋友時,她這才明白,原來自己才是“第三者”是他們相愛的絆腳石!
同時得到了好友的背叛與男友的欺騙,琳的當時的反應並沒有像一頭發瘋的獅子般上前大吵大鬧,而是躲在一旁冷靜的看著他們在她的麵前卿卿我我。不知是不是對她心裏的衝擊太大,直到他們離開許久,她才癱坐到地上。
淚水滑過了她的臉頰……這時,眼淚仿佛是唯一可以為自己的有眼無珠及交友不慎填補心中的傷口。“傻瓜,哭什麼,不要再哭了!不值得~不值得~~~我真的好傻、好笨~~~~~~~~~~~”她不停的責備著自己。是的,自己真的好傻~~工作繁忙的她總是疏忽了浩這個男朋友,好朋友珍總是會幫她充當擋箭牌的角色,有時珍甚至代替自己赴他倆約會,埋頭苦幹的她想都沒想過珍的積極行為是另有企圖,傻傻的以為好友是在幫她,她對他們太放心了,放心到從不過問、從不關心。珍其實很平凡,平凡到把她放到人群中,就不容易把她找到的那種類型。而自己無論是樣貌、學曆、還是品味都遠遠超越她,所以,琳有足夠的自信與信心,放心的讓珍夾在自己與浩的中間迷戀上了他,可是她不敢說出口,擔心他會拒絕她,校花的頭銜使她拉不下麵子,於是她把自己的愛埋藏在心裏最深的角落。大學畢業,他們很巧的被同一家公司錄用,畢竟作為新人的他們工作很辛苦,天天都加班到很晚,浩也很man,每次都會先送琳到家,看著她進門才轉身往自己家趕。時間總是溜的很快,他們憑借的突出表現與展露的才華僅僅4個月的時間不僅成為了公司的正式員工並且得到了老板的賞識,升為公司中層幹部。就在去年的情人節,就在那個他們第一次加班吃宵夜的餐廳裏浩對琳說:“我喜歡你,喜歡了好久,但你總是躲著我看你的眼神……也許我不該這麼冒昧,但是我實在忍不住了,好想大聲地告訴你,我愛你……我不求你一定要答應我做我的女朋友,我隻是想讓你知道,我……”琳把突然手放在了浩的嘴上,打斷他繼續要說的話,調皮地對他說:
“你的女朋友隻能是我,別人沒有所有權”。說完,收回手的她在留有浩嘴唇溫度的手指覆在自己的唇上。
笑著對浩說:“這是蓋章哦!證明現在你是我的咯,你不可以到處對美女放電,知道了嗎?”
“額~~~~~”
“怎麼??不答應!哼~~~”站起身,準備跑路!!!
“哎……等等”他急忙拉住她的手“不是不是啦!我隻是沒想到會~~~嗬嗬!遵命,我的女友大人!”
“哈哈哈哈哈……”
就這樣他們成為了一對令人羨慕的情侶,可是他們也知道,如果要在一起就必須要分開,他們的公司明令禁止辦公室戀情,更何況他們還是公司的中層幹部,公司是絕不允許這件事的發生,浩決定辭職,留琳在公司繼續任職,而他則在外創業拚搏。
浩在學校的成績本來就很好,能力也很強,和大學時幾個好兄弟合夥成立了個網絡設計公司,事業正慢慢步上正軌。
一個是外資白領、一個是創業中的老板,兩人的重心都撲在了事業上,他們見麵的機會本來就越來越少,對琳而言,事業與愛情在她的心中,抉擇的天平還是會往事業傾斜,所以她忽略了她的愛情,他們就的愛難道就這樣結束了?以前的患難與共都忘記了嗎~~~琳始終不敢相信這個殘忍的事實。這樣的雙重打擊她不是不願意承受,是她的錯造成了現在的結局,她不怪他們對她的背叛,隻是眼淚不聽她的話,心好痛……痛到不能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