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雲羅城悶熱的厲害,中午時分,仿佛一切都被融化了般,沒有一絲氣息,金蟬在楊樹上吱吱叫著,愈發讓人煩躁,幾隻黃狗躲在樹蔭下吐出長長的舌頭,懶得叫一聲。
林夕走在街上,聽著街道兩邊傳來的吆喝聲,慢慢笑了。
終於不再是奴仆,和普通人一樣為了自己活著,享受著陽光,享受著微風,熱了可以歇一歇,不必擔心後背會挨上一鞭子。
奴仆的青衫早已被他換下,老頭子也不知去了哪裏,所以他也要離開雲羅城。
漫無目的,隨遇而安。
隻是走之前,他要見一個人,而那個人此時正慢慢地走到樹下,望著林夕,笑了。
“臭小子,你藏得夠深的,什麼時候學了這一身本事?我可一點都不知道。”說著過去輕輕捶打了林夕一下。
“不說這個了,三兒,我得走了,萬一被他們家遇到,總要有些麻煩。跟你來道個別,這些錢給你,你腦子靈,肯定能想出個法子贖回賣身契的。”
林夕從口袋裏掏出一塊金子,扔給了王三兒。他知道王三兒的鬼點子多,總會有辦法離開。
王三兒伸手接過來,隨手放進了衣袋裏,或許這是他這輩子第一次把黃燦燦的金子拿在手裏。
“放心吧,有了錢想出來還不容易?你要去哪?”
“不知道,隨便走走吧。可能先去下汨羅江,拜祭下爹娘,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小時候的村子了。”
“是該回去看看,我回去想個主意,估計最多一個月就能出來,然後做點買賣,或許能混口飯吃。”
“舍得那個丫頭?”
“嘿,我隻是想要個女人,丫鬟裏就她和紫燕還算漂亮,我看到紫燕就覺得惡心,隻好想想她了。如果沒有今天這事兒,我可能會安安心心當一輩子小廝,等待機會好好表現,或許夫人會把那丫頭配給我。
我也有野心,想要錢,想要女人,可是我不會去想那些不著邊際的事。
當小廝我會去想那個漂亮的丫頭,但是我得用手;當個小商人我會尋個大戶人家的小姐,之前我可能得去花柳之地;如果當個財傾一方的富豪,我會去找個門當戶對的官宦之家,但是之前肯定會納妾……
我念叨她,是因為我需要個女人,而不是需要她。
她是女人,但女人不僅僅是她。”
王三兒憨憨地笑了,林夕也笑了。
“好了,時候不早了,我得回去了。給爹娘燒紙的時候多燒一份。”
林夕點了點頭,轉身離開。灰衫向北,青衣向南,金烏西垂,熏風東至,夕陽灑在林夕的臉上,也灑在王三兒的臉上……
去了錢莊,把身上的二兩金子換了十六兩銀子,還有半貫錢,打聽了汨羅江的方向,孤身一人上路。
雖然十六兩銀子已經不少,怕是小農家中三五年的收入,可是他又不會經商,這些錢花一文就少一文,隻是他覺得車到山前必有路,便是全花了,大不了做個乞丐,也便不怎麼在意。
所以此時的林夕坐在巴陵郡的酒樓裏,要了兩碟小菜,一壺老酒,當然還不少不了才從洞庭湖裏捕上來的魚。
拿起筷子夾了一塊滑嫩的魚肉,抿起嘴感受魚本身的清鮮慢慢在口中彌散,仰起頭喝下一杯酒。
這家酒肆就在洞庭湖的邊上,略帶濕腥的風從窗欞中吹進來,浩淼的湖麵上幾隻漁船,點點白鷗,不時傳來縹緲的漁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