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狐皮。即狐狸之皮,產於內蒙古一帶及寧夏、甘肅、青海等地。
2.沙狐皮、天馬皮。沙狐、天馬都屬狐科動物,但其皮較狐皮小而毛粗短。沙狐皮產於後山、河西、寧夏等地,天馬皮產於西寧、甘肅一帶。
3.狼皮。產於內蒙古及寧夏、甘肅、青海等地,尤以後山、西寧為多,且質地最佳。狼皮多用於製作褥子。
4.豹皮。產於寧夏、甘肅、青海,以西寧所產為最佳。多用於做婦女外套或褥子之類的保暖製品。
5.猞猁皮。有羊猞猁皮和馬猞猁皮之分。皮形同豹皮而稍大,毛長1—3厘米,前者為白色,後者為黃色,主要產於後山、寧夏、甘肅、青海等地。
6.掃雪皮。掃雪為貂類動物之一種,身長四五十厘米,尾長20多厘米,產於後山、寧夏、甘肅、青海等地。
7.獺皮。分為旱獺皮和水獺皮,以旱獺皮為多,產於外蒙和甘肅。質量不如水獺皮,多用於做帽子和外套衣襟。
8.野狸皮、貓皮。野狸即野貓,主要產於內蒙古及甘肅、寧夏等地,與貓皮一樣都用來做防寒物品。
9.獾子皮。獾子屬棲地動物,毛非常硬,主要用來做帽子和褥子,產於後山、河西、五原、臨河一帶。
此外還有兔猻皮、兔子皮、灰鼠皮等。
由於皮毛的產地不同,其運輸情況也有區別。在包頭集散的皮毛,產地主要是北路和西路,南路次之。西路的皮毛運包,從水路來的占十之七八,從陸路來的占十之三二。
水路就是黃河。黃河自青海、西寧附近到包頭,約2460華裏航程。經包頭再下行240裏可到托縣、河口鎮。由於黃河水急灘多,河道彎曲,泥石淤積等原因,1949年前試航過幾次小機輪船,均不得成功。甘肅五方寺以下至河口2390華裏一般可行木製民船。從西寧到五方寺,因水急灘多,木船不能行,全靠皮筏、木排筏來運輸貨物。洋行在西寧一帶收買的羊毛,多集中到石嘴山,再轉運包頭。
石嘴子距包頭水程為1129裏。木船分高幫船隻(載重約五六千斤)、七站船(載重約3萬斤)、小五站船(小於七站艙),約有三種載重量不等。下行載貨多為皮毛、藥材等,有的還混合裝。
1949年前,黃河上是用一種獨特運具,“紅油筒”紮綁來運輸毛、絨。“紅油筒”是用掏空的整牛皮製成,製法是把整牛皮曬幹後,放入溫水(日曬)中浸泡,過幾天後取出,用人工充滿氣,形成原牛狀後放氣,須把毛、絨緊緊塞滿筒,把口緊縫即成件了。運輸時根據河道和水勢情況,將這些皮筒毛件聯綁起來,形如船狀,上下還用大木頭聯綁,而上邊還有尾罩,有掌舵的老師傅掌船並看河流的情況,兩旁有綁罩需六人或八人搬著。這種皮紅筒筏有大有小,在蘭州以上的河道,一般綁紮16個或20個,蘭州以下河道,可綁紮30個,或四五十個,最大的有120皮簡,每個牛皮筒子可裝絨毛150~160斤不等。一個筏子如用100個皮簡,即可裝絨毛1.5萬多斤,筏子上麵還可堆放幾萬斤成捆絨毛,故一個牛皮筏子至少可載兩三萬斤,多可裝四五萬斤絨毛,並可保安全(不怕大風)。寧夏八大號之一的“祥泰隆”,毛店一次來貨就三五十萬斤,一來筏子十來個。以上所說的船筏,日行約80~120裏,從青海至寧夏順流而下,約需10~20天可到包頭,從包頭上溯多需拉纖,到寧夏約需1個月的時間,所以一年中一隻船筏隻能往返3次。
北路和西北路皮毛運包集散,大多數都是依靠駱駝馱運。甘州“長興泰”是包頭“廣豐厚毛店”的老往來戶,有時一天來貨500峰駱駝馱。駝工步行拉著駱駝。押運的客商有的騎著馬,還有地坐著駱駝轎,浩浩蕩蕩十分壯觀。近的走十幾日,遠的走一兩個月。
南路伊盟各旗運送皮毛來包,駱駝、驢、馬、牛車都用。運費據民國22年綏遠社會教育所編《綏遠地區概要》載:“民國19年從寧夏運羊毛到包頭,筏運每擔運費9元。”據烏拉特中後旗蒙古行業人說,抗日戰爭以前,從中後旗到包頭800裏路程,駝運每100斤3元,一駝馱300斤9元。
進入民國後期,從包頭到五原、寧夏、蘭州,往北至固陽,往南至東勝縣或其他旗,逐步通行汽車,用汽車運送,每百斤每華裏運費價為一角八分,寧夏至包頭1200餘華裏,每百斤需運費200多元。由於運費昂貴,汽車還不甚多,因此像皮毛這種數量多體積也大的貨物,顯然是不可能采用汽車運輸了。包頭往大同、張家口、北京、天津等地輸出的皮毛,在1923年前因平綏道路未通到包頭時,全靠畜力馬車運輸,由獸力車運至張家口或豐鎮,再經火車轉運京、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