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駝隊的運營
編組駝運隊從事遠距離馱行運輸時,實行一套嚴密的組織管理辦法,並結隊而行。通常以駱駝十七八峰為一列(或稱一鏈子,相當一個運輸小組)。然後再把約十鏈子駱駝編為一頂“帳篷”(或稱房子,相當一個最小的運輸單位)。每次出發運輸,至少須夠一頂帳篷,以便保持一定人數,一則可保旅途安全,二則便於裝卸照料貨物和飼養放牧駱駝。駝運隊的編組很靈活,有大有小,大幫駝運隊常由十幾頂帳篷組成,使用駱駝常在2000峰左右,除馱載生活用品外,一次運貨可達幾十萬公斤,堪稱一支巨大的運輸隊。
駝隊的組織如下:每150駝為一帳房。帳房之內設5人。
掌櫃(亦名領房):其職務是管束夥計及到站時招攬貨物。駱駝放場時,須守夜。須熟悉路徑的人任掌櫃,其年薪至少為120兩(民國8年時價格),並隨時可帶一二駝貨,其運費歸己有。
先生:負責馱水,收拾貸箱,接送駱駝、放馬、尋馬等事。坐場時,須守夜。車薪一般50兩,也可帶一二駝貨。
打頭:管飲食及領路。年薪30兩。其他同先生。
夥計:拉駝放駝,每日守夜,年薪30兩,也可帶一二駝貨。
幫鍋(亦名二頭):放馬、燒水、燒飯、洗鍋。其所得與夥計同。
以上各人,飲食都由貨主供應。如果駝運的是貨主的食物;駝戶在途中可以食用。駝隊到達目的地,收貨人清點時,食物經常是隻長不短。可見當時貨主發貨時就把駝戶消耗部分留出來,打的折扣是很足的。帳房內,座位次序有規定:掌櫃右,先生左,打頭坐先生之左手下。至於養駝之人稱財主。多不隨行。如有客至,便以先生之位讓給,凡蒙古人入帳,必至掌櫃前。知坐此位者,必通蒙語。駱駝至夏季必脫毛,其毛除織線使用外,大部歸財主。頸腿之毛,則歸夥計。收拾落毛,亦屬夥計。
駝隊每天的旅程和行軍,都有一定的規律。清晨6時,駝戶(夫)將各自所管駱駝牽到草地放牧,其餘人輪流吃早餐,並開始行前諸如縫補駝包、修釘駝掌等準備工作。中午牽回駱駝。到下午5時左右,勤雜看夜拆除隨行帳篷,卷起毛氈。駝戶(夫)兩人一小隊,將本小隊駱駝一個接一個吆喝到貨巷道裏跪臥,約用一刻鍾將貨固定在駝背上,然後自前至後依次把駱駝拉起,帶到空地排隊。駝隊腳戶頭根據天氣變化、水草豐缺,來指揮駝隊的行進、休止。此時他騎馬繞大隊巡查一周,最後查驗行前準備,檢查有無丟下的東西,然後獨自先行出發。緊接著第一小隊(又稱“鍋掛子”小隊)啟程。這個小隊負責後勤保障事宜,駝背上馱有大家的吃住用具、糧食(多以麵粉為主的口糧為主,如風幹饅頭片等)、飲水、風幹肉、帳篷等。“鍋掛子”小隊其中的一峰駱駝插著一杆高杆帶紅旗的紅纓槍,在戈壁荒漠中,遠遠就能清楚地看見它,使後麵的隊伍看清楚前進的方向。其他小隊每20米相跟相連(一連駱駝用一根皮繩連住)。每一小隊最後一峰駱駝頸上掛有一個駝鈴,它一直響著,就說明隊伍在行走,沒有夥伴掉隊。駝隊殿後的是賬房先生,他也騎馬行進,不時沿隊伍前後巡查,注意駝隊中隨時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掌握駝隊的行進速度。駝戶(夫)們在路上,要隨時整理歪斜的馱包。行進20公裏後,駝隊停下休息,人駝各自方便。行至半夜後,先行的腳戶頭已在選定的宿營地生起一堆篝火,在茫茫的夜海裏,遠遠就可看到火光。來到營地,駝戶(夫)兩人一隊依次將駝背上的貨物放下來(每次宿營都得費很大力氣裝卸馱貨,否則駝峰受熱,很快就會耷拉下來),整整齊齊地碼好貨。這時,“鍋掛子”小隊已經生起了火(燃料大多是撿的幹駝糞),做起了飯,一天的行程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