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珠寶。西北回族珠寶商主要經營婦女首飾。藏族婦女喜歡戴珊瑚、琥珀、瑪淄、象牙做的項鏈及其他裝飾品,回族婦女喜歡戴寶石耳墜、金戒指、玉翠手鐲。為了滿足她們的需要,珠寶商人不辭辛勞,去北平等大城市采購珠寶,有些甚至遠到東南沿海及台灣采購,經營利潤相當可觀。
4.藏區所需要的生產、生活資料。其種類、數量也是非常可觀的。除以上大宗商品外,如繭綢、青藍市布、紙張、黃煙、各種彩緞、官布、棉花、斜布、色粗布、青鹽、清油、酒、糖類、麵粉、掛麵、紙煙、銅器之外,還有馬鞍、槍支、腰刀、針線等等。上述商品中除一部分是西北鄰近地區出產以外如麵粉、黃煙、青鹽、清油、酒、掛麵,其他大部分工業製成品、日用百貨產地甚遠——絲綢產於蘇杭,布匹與百貨產於天津。
5.舶來品。為了獲得高額利潤,西北回族一部分商人還通過各種關係,辦理護照,出國采辦貨物。1939年,臨夏回族工商業家馬輔臣(礦務)利用護送十三世達賴喇嘛吉卜堅措回西藏的機會,去印度做生意。他帶去大批國產綢緞、金銀首飾、瓷器等商品銷售後,從印度購買價值10萬元白洋的外國商品,運回西藏,從西藏用200頭犛牛馱運到臨夏銷售。一時,外國的呢絨、香料等貨物大量出現在臨夏市場。臨夏的回族與中亞、西亞各阿拉伯國家有著悠久的交往和經濟往來,如臨夏回族去麥加朝覲,回來時從阿拉伯、斯裏蘭卡、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購買精致的工藝品及各種名優產品,帶到臨夏銷售,為臨夏回族消費者所稱道。同時,一部分臨夏商人還去新疆的哈密、迪化(今烏魯木齊)經商,將新疆的葡萄幹、杏幹、雅爾緞(一種絲綢織品)及俄國的“燈芯絨”、“貴子皮”等商品販運到臨夏。
大宗的商品較多是由一些大的回族中間商們壟斷經營,而其他的一些數量稍少的商品,也由回族商人們在做著轉手貿易。例如,白糖與布匹是從成都經鬆潘轉運到夏河拉卜楞。猞猁、狐、水獺、豹等類獸皮,大多產於西康,回族商人們從那裏進貨,在拉卜楞、臨夏等地轉手銷售。藏民使用的哈達,其生產地是成都,也由回族商人調入,出售給藏人。這種類型的中間商,在曆史上的邊地藏區比比皆是。舊時由於邊地藏區的地勢邊遠,交通不便,主要的運輸工具就是依靠畜力——馬、騾、犛牛,來完成長途貨運任務。甘青川省的回族商人們跋山涉水、風餐露宿,冒著隨時會被土匪打劫、生命遭遇不測的危險,經年累月地走在崎嶇不平的山路上。
回民中還有一種小的商業中介人——牲畜“牙客”(經紀人),在拉卜楞及臨潭有不少,牙客們為外地來的牛馬販子充當中間人,這些牙客“熟諳漢藏二語,並熟悉商業情形,他們的職能是周旋買賣雙方,使交易得到成功”,臨潭“舊城的行傭,隨時儀定”。在邊地藏區貿易路線經過的交通要道許多集鎮,都有一種“歇家”,又稱“行戶”,類似於今日的貨棧,主人不少是回民。它的職能是:接待過往商人並為之存放貨物,代理政府收稅,為買賣雙方充當中介、收取費用,為客商代辦駝馬運輸。仔細觀察這類“歇家”,可以看出它所具有的典型的商業中介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