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3)

結婚十周年那日,下班,我驅車去買了五十朵玫瑰花,然後開車回家。一路上塞車,但心情好得無與倫比,一路哼著歌,從《蘭花花》到《日升之屋》。

到家已是一身臭汗,我那輛自動排檔的福士威根並沒有冷氣。

我用鎖匙開大門,女傭人正抱著小兒子在窗口看風景,她稱呼我,“先生。”然後叫小宙看我,“看看,爹爹回來了,叫爹爹呀。”

小宙才一歲大,咿咿咿咿的喚我。

我充滿幸福感。這是我的家,是我一手建立的家。

“美眷!美眷!”我喊。

女傭笑,“太太在廚房做明蝦沙拉。”

美眷推開房門,笑問:“什麼事?”

“美春!”我把花擱在桌上,“祝你快樂,希望我們還有許多的十周年。”

“揚名,”她完完全全的被感動,“這麼多的玫瑰。”

“來,讓我們做一個擁抱。”我說。

她張開雙手,我們擁成一堆,美眷哈哈的笑個不停,女傭佯裝看不見,抱著小宙進房間。

我坐下,把雙腿擱在茶幾上,舒出一口氣。

“美眷,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我盡量放鬆聲音。

“嗯!”她早已揚起一條眉。

“是,是的,”我說,“我已獲得升職,今天宣布的。”

“揚名!”’她尖叫起采,“噢,太好了,太好了!”

我笑起來,“我不是說過嗎,我知道他們會升我的!”

“可是這麼快!你理在職位是什麼?”她狂喜,“告訴我!揚名,告訴我!”

“創作部主任。”

“揚名!”她親吻我。

“而且加了薪水。”我說。

她笑得像個孩子似的歡愉。

我在這一刻覺得生命還是有意義的,我的勞苦得到了報酬。

靜下來的時候我問:“小宇呢?”

“外婆家。”美眷說,“今天晚上隻我們兩個人去慶祝,是不是?”

“當然。”

她把玫瑰花插在一個瓶子裏。

瓶子深藍色,有金色的花。我從未見過這件東西。我問:“這花瓶是你買的?”

“是。”美眷抬起頭。

“下次買水晶的,水晶玻璃好看。”

“太素了,揚名,”她責備我,“你最好什麼都黑白兩色,沒些喜氣。”

我笑笑。“小宇這次測驗如何?”我問。

“差透,錯字極多,”她答,“三年級功課就這麼深,就快全部英語對白,我根本應付不來了。”

我點點頭。“我們吃完晚飯去把他接回來。”

“我去換衣服。”她說。

美眷進去準備。

我躺在沙發上。

我會有一間私人寫字間,有專用電話,有女秘書替我寫信。我得意地微笑,雖然工作又重又繁,人事關係複雜,到底任何人說起香江電視公司,也得提到施揚名這三個字。

我雖然不是一個自大的人,此刻也有點暈陶陶。我決定縱容自己,好好的陶醉三天,然後再從七重天走下來,從頭苦幹。

美眷換好衣服,她穿一件花襯衫,配條鮮黃色褲子。

“穿長褲嗎,”我詫異,“我們還要去跳舞呢。”

“長褲也可以跳舞。”她說。

“換裙好不好?”我建議。

美眷笑著說:“真嚕嗦,在公司升職,回家也想升職。大兒子都八歲了,你還管我穿什麼衣服。”

但是她還是進去換好裙子出來。

我告訴美眷:“將來我的工作會很忙很忙,你不要疑心,也不要擔心,你要了解,這是我的事業,我要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

美眷說道:“你知道我從來不是一個多疑的人。”

“美眷,”我說,“多謝你把家裏管得頭頭是道,這十年來,十年了,美眷,我們結婚竟十年了。”

我們選有燭光的夜總會,吃法國菜,我還點好香檳。

十年的婚姻,我們吵過架,鬧過意見,生活上不愉快的細節,不順利時的風浪,我們都一一克服,真不容易。

美眷嫁我時才十九歲,我二十三,剛剛升中文大學。

為追求她,幾乎升不了級。

我微笑,“那時多少人追求你。”

美眷笑問:“是嗎,你認為是?”

“當然,上門來求的人太多,門限為之穿,”我笑,“我都不知道排臥排在什麼地方,幾乎有種差士比等黛菌的感兌。”

“你以前也就是那十祥於!”美眷橫我一眼,

‘稅活隻有自己明白,咕啥咕啥,采了就不走,賴在那裏跟我弟妹同,除奶奶外,淮也不喜次你。”

“我是很感激奶奶的。”我笑稅。

“後來是怎麼嫁給你的呢?”美眷罕納的ful。

“我有沒有恐聽你稅要自係?”我同。

“才不怕。”她況著一也笑。

我向她求婚,她不答血,那寸她與一十抄「小開走得很近。那小開天天開著雷皂跑牢去接她。我也不知道是怎麽嬴得她的芳心的。

反正她自寸嫁我是真的下嫁,她柱得美,年糧的寸候像小洋娃娃,十九步坯沒有中孛半止,功保級差,但是她品性溫柔,真像依人小島。

我們桀婚並不鋪張,也沒有*石劄金,她真是十好女孩子,一原也沒有做奇貨可居狀,就這麽跟定了我。

她村大事小事都沒有主強,我稅什麽,她依賴性非常的重,同財也並不是十好主汨,她缺乏弭敬能力,不懂家努,因此我們一直有傭人。違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美春令我知道我的研毒所在,因力我必需要照願她的精神與物琦生活,所以我不得不做下去,每十月終岌薪水的財候,我非把理金支票交到她手中不可。遠使我有種大功告成的感筧。

美眷。

如花美春,我的爰妻。

她的溫馴永遠是我的強心劑。

一個楚楚動人的小婦人,到現在為止,也不是不像一個孩子的,很多時候,我並不忍把我的勞累告訴她,她不會明白,我也不要她明白,我是男人,她的丈夫,一切應由我負責。如此便十年了。

飯後我們跳舞盡興。

美眷的舞步並沒有退步。

我問:“記得嗎,當年我接你放學,然後去跳舞。”

“是的。”她笑,“然後有一天你說零用錢花光了,替人補習的酬勞也用得一幹二淨,我們才到公園去坐。”

“為什麼嫁給我?”我問。

“十年後才問?”她笑。

“當時太驚喜交集,十年後才鎮定下來,真的,為什麼偏偏選中我?””媽媽說你最好,覺得你是有出息的,小兩夫妻要相敬如賓,她說,嫁有錢人家未必有幸福,媽媽一向覺得我比較鈍胎。”

“你才不鈍。”我說。

“中學都沒念好。”她笑道。

“沒關係,有什麼遺憾呢?做妻子與母親並不需要學曆,需要的是愛心。”

“揚名,你說話別這麼文謅謅的好不好?”

“我買給你看的書,看了沒有?”我問。

“沒空,我到三姨家玩牌去了。”她說。

“那兩本張愛玲實在很好,你不是鬧著要看書嗎?”

“有空時看,小宙鬧肚子,我晚上沒睡好,沒精神看書。”

我瞪她一眼,她嬌俏的笑。

“揚名,你別像逼學生似的好不好?”妻說。

“隨得你,老周小王他們說起張愛玲的時候,你別吵說我不叫你看。”

“張愛玲?”她喃喃地,“名字一點也不像個作家。”

我忍不住笑,“你懂什麼。”

“噯,探戈哈騷,揚名,陪我跳這個。”

“我跳不好。”

“來,別怕。”

“好好。”

美眷稚氣還是很重,這是她特點。

過了節日。慶祝過後,我又打回原形,開始變本加厲的忙。

創作組的工作無窮無盡,屬下的每個職員都有點脾氣,很難侍候,整天我就低聲下氣的哄著他們,幸虧工作進度很好,雖然如此,上任以來,我從沒有準時下過班,常常留到七八點,然後與同事出去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