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請人(1 / 2)

雖然來自一個民主社會,但是,買人這個念頭,招弟卻動過不止一次了。

每次累得半死卻不能休息還得支撐著必須把該做的事情做完的時候。

每次想偷懶不想做事但是不能把事情推給妹妹再不情願還是得做的時候。

每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就這樣事情好像都還做不完的時候。

過了新鮮期,每卻不得不砍無數的豬食煮了喂豬的時候。

那又髒又累又臭的活根本不能躲還得搶著做的時候。

招弟就鬱悶的想狂,這坑爹的沒有家政服務的年代,完全不給人一點偷懶的機會!

招弟甚至無數次的打過隔幾換幾個人幫忙,不好給錢就給點東西做報酬,好歹能夠讓自己家的人歇息兩。

可惜這個念頭隻是剛剛冒出就被她自己否定了,這樣能夠輕鬆幾呢?反而容易惹出無數的閑話,山村沒有**,招弟已經對閑話的傳播度歎為觀止了。

再則,她們家的情況完全不適合毫無關係的人進出的,招弟是知道自己家跟別人是不同的,在不知道秘密還需不需要保守的情況下,還是保守著的好。

何況,與其在背地裏成為別人嘲笑身嬌肉貴丫頭身子姐命的談資,還不如擔了這個名也享了這個福坐實了這個事情呢!

反正家裏有錢,放著也是放著,即使多幾個人照樣養的起,幹嘛放在那裏落灰?招弟認真的盤算了買一個人的的可行性,反正自己不做那惡毒的主子周扒皮就行了嘛!

名義上是買來的奴仆,自己把他當成雇傭的員工不就行了?按照員工該有的福利對待他,他有個安身立命的地方,自己家也多了個做事的人,他掙錢,自己花錢買享受,很公平不是嗎?

何況後來做上了生意,勞動強度加大的不是一點半點,即使想請個人幫忙,這時候請人應該也沒人閑話,可是因為技術不好保密,也根本沒有後世那完善的合同跟法律約束對方保密,反而變成寧肯自己多辛苦一點也不敢動這個念頭了。

就連錢芳兒,也隻是做些體力活,所有的準備工作還是得招弟帶弟自己做。不是招弟跟她曾經感歎過的那些敝帚自珍,寧可失傳也不把獨門絕技教給別人的老頑固一樣,而是她得在先保證自己家的人的生活之後,才能考慮到別人。

她腦子中再有無數秘方經驗,市場就這麼大,飽和了以她們姐弟現在的情況,所有的精力就隻有全耗在推廣上了,做一個隻顧別人不顧自己的聖母,咳咳,招弟還沒這麼偉大。何況,她有什麼權利剝奪自己弟弟妹妹原該擁有的幸福生活呢!

所以這時候如果買了這麼一個人的好處就更是顯而易見了,這個時代的法律是保證了主人對奴仆的控製的,逃奴被抓到隻有死路一條,沒有戶籍也讓他無法正常生活,不管怎樣,隻要不危及生命,是沒什麼人會去選這條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