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3)

“嗨!披薩小弟,來一份總彙披薩和一份夏威夷披薩,請送到‘天理不容’。”

天理不容、天理不容,真是天理不容呀!

剛掛斷手機,天生娃娃臉的“男孩”萬般無奈的戴上獨一無二、有些上了年紀的紅色棒球帽,帽沿壓低怕遇上熟人。

幹這件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待命的苦差事少說有六年光陰,不染歲月痕跡的五官老是不長進的維持二十歲左右,怎麼也難以讓人相信自己的成熟。

一再重申的結果隻會招來訕笑和懷疑的目光,他能不習慣外表所帶來的價值感嗎?

自從六年前初遇她的那一刻,似乎已注定他日後擺脫不開的命運,如同時間巨輪不斷的向前進而不後行,“披薩小弟”成了眾人口中的代號。

是的,沒人知曉他的真實姓名。

他是一個例外:一個得以自由出入聯合女子出租大廈而不受阻攔,甚至非住戶而擁有指紋、瞳孔紀錄的特殊份子。

在以女子為主的居住環境中、“男賓止步”的牌子前,他依然暢行無阻,可見他這個披薩小弟做得多稱職,深受大廈內十二位古怪住戶的偏愛。

住戶們深居簡出,不愛出風頭,不與人親近的怪習在多年後被打破,從第一位男子秦獅的摘花行動開始,陸陸續續的雄性動物一再增加,而他披薩小弟的地位仍未受影響,照常穿梭在各樓層。

隻是,梅花居的長腿妹妹生性粗線條,長相明豔如一朵紅梅,美目圓亮似成熟的梅果,可惜梅心無子看不見眼前的殷勤。

披薩小弟當了六年至今還是披薩小子,一群睜眼瞎子沒人發現他背後的光芒。

“披薩小弟你在看什麼?舞台上有個鋼管辣妹還是鈔票撿?”

取笑聲來自身後,壓低棒球帽的“男孩”如同往常先將一大一小的披薩送上,然後是附送的飲料和炸雞翅,以及別的披薩店不可能供應的新鮮水果。

上次是切好的芭樂片,再上次是超甜的菠蘿派,還有過沾上鮮奶油的草莓,削皮的哈蜜瓜,不用清洗便能吃的進口等等。

而這回送上的是一整顆濁水溪畔生產的大西瓜,足足有三十幾台斤,叫人懷疑他是如何搬運的。

“老板。”

連聲音都像個大男孩,讓人怎不當他是男孩。

“你去搶劫水果攤不成,哪來的大西瓜呀?”悶笑聲出自一位帥得一塌胡塗的俊偉男子。

謝明豔,“天理不容”PUB的幕後老板之一,二十九歲,明豔動人的令天地黯然失色,一頭長發直披背脊烏黑亮麗,令人羨慕不已。

不過高挑如模特兒的他卻有一副冷脾氣,若非熟人難得見他展顏一笑,從不與店裏的女客打交道,冷漠得像一塊燒壞的鐵,處處是紮人的利處。

盡管不少自以為是的美麗女客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加以挑逗,落得顏麵無光地悄然離去,卻留下和傷心同等值的新台幣──酒錢。

所以呢,天理不容PUB之所以天理不容,歸究於這位大帥哥的無情,明明一副桃花相卻拒人於千裏之外,豈不是天理難容。

好在PUB賣的是酒而非皮肉,老板不賣笑就搞笑……呃,是給人歡笑,他特地在店裏規畫了個舞台,提供能歌善舞的人上台表演。

當然,有了舞台自然不能輸給三流的業餘者,天理不容的台柱叫所有人不敢再上台飆歌飆舞,因為“梅”的冶豔和清麗使得天理不容更加天理不容,濁濁紅塵中居然有折翼天使。

店裏的生意因天使歌聲蒸蒸日上,名氣大得攏聚一些星探、經紀人、唱片製作,隻差沒把整個錄音間搬到PUB當場錄音。

“年輕人別老是畏首畏尾地,做了這麼多年披薩小弟沒打算改行?”老吃免費的水果總該給點關心。

幹笑的“男孩”很想頂他一句:我不是披薩小弟。可是……“這工作我做得很順手,暫時不換工作。”

“兩年前也聽過你說這句話,你的暫時比別人長。”人各有誌,他向來不愛插手旁人的事。

但是始終沒讓他看清楚長相的披薩小弟就像影子,看似不重要卻常在左右,一轉身就在那兒,久而久之不免多了一份心。

“我……”他一句話還沒開口響應,大剌剌的豪爽笑聲已然隨一隻玉臂擱上他耳畔。

“嗨!披薩小弟,你真給姊姊我帶西瓜來呀!真感謝你哦!”她想死多汁沙甜的大西瓜,可是沒空上市場去挑。

那個號稱無工不打的小憐憐談起戀愛還真可憐,老見她身不由己的當起過路財神,事少薪高離家近的好差事再也難撈,有心要樓上樓下跑還得看她那口子放不放人。

“男孩”肩一僵的明顯感受柔軟身子正貼靠著他。“你喜歡就好。”

如果他這張臉能成熟些,她絕當不了他的姊姊,那想必她也不會無性別之分地搭上他肩膀,像是當他真是個小弟。

“怎麼會不好,你每次都挑最甜的水果給我,害我都快不好意思吞下肚。”才說完,她吆喝著店裏的工讀生將西瓜拿到後麵切幾片來嚐鮮。

這叫不好意思?“梅,你稍微收斂點,別老占人家的便宜。”

“男孩”來不及搖頭說沒關係,被喚作梅的率性女孩已離開他身側,一拳打上嘲笑她的帥哥胸口,親密的舉動讓有心人眼神一黯。

至少在披薩小弟宋沐風眼中,他們是一對的,所以他甘於守候而不曾表達出一絲個人情緒。

“你這棵夾竹桃少汙染人,是披薩小弟不肯收我錢,又不是我存心賴掉。”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多“凍酸”呢!

夾竹桃謝明豔長臂一勾地橫過她玉頸。“不許叫我夾竹桃。”

“誰叫你名字取得不好,人如其名明豔動人,可是心如夾竹桃一般渾身是毒。”毒得一幹芳心大動的女客們心都碎了,大歎表裏不一。

“去找你媽說理去,名字是她改的。”一提起她任性的母親,他眼中閃過少見的柔意。

吐了吐舌頭,她習慣性一靠向他。“有膽你找她抗議去,夾、竹、桃──”

“小鬼。”他不重不輕地敲了她腦門一下,眼露無可奈何的寵愛。

誰也不曉得他們真正的關係,以世俗的眼光來看,男的俊雅溫文女的美麗大方,同樣的亮眼引人注目,沒道理不是一對令人稱羨的情侶。

尤其是兩人的眼神和肢體動作是如此契合,不用開口便知道對方心裏在想什麼,親密的舉止合該是相戀已久,透露出像“家人”的氣息。

但實際上,他們的確算是一家人,隻是名份未定。

謝明豔是個父不詳的孤兒,長年受人欺淩老是長不高,瘦瘦小小的身子隻有一雙眼睛大得有神,因此在孤兒院內是相當不討喜的小孩。

因為眼有神卻憤世,讓每一個有意領養他的人都因此退怯,沒人願意家裏養個問題小孩,即使他長得像一個可愛的小女孩。

那年他大概六、七歲吧!沒人發現有個行為失序的神父正垂涎他童稚身軀,一次教會招待的旅遊中他被故意調開,邪惡的魔手褪去上帝聖衣準備伸向他。

小小年紀差點失身了,這時剛好大腹便便的幸福孕婦偕同夫婿經過,巧施了援手順便領養了他。

人說有一好便是一壞,他的好運隻維持到十歲,幸福孕婦成了不甘寂寞的少婦,和疼愛她甚過自己的夫婿離了婚,追求自己的理想。

想當然耳小男孩是她執意領養的,自然她離開時也帶他一起走,過著亦母亦友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