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愛情的謬誤(2)(1 / 3)

現代人麵對生活似乎多了許多理智,而愛情中那些海誓山盟披肝瀝膽死去活來統統留給了“布爾喬亞”,人們不再保留這類愛的誓言:砍下我的頭顱,那帶血的身子還陪著你呢。人們希望婚姻穩定、白頭到老,可又怕跌入陷阱,弄得個“女兒愁,洞房鑽出個大馬猴”。於是,為了愛,也是為了幸福,試婚——這似婚非婚,令人費解的新提法,竟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婚戀場上。

試婚算不算新生事物,可能不大好說,但試婚作為婚姻的前奏,畢竟有其存在的現實意義。什麼叫試婚,這似乎不必下定義,就是在未與某位異性定終身之前,先與對方按照已婚的方式生活在一起,當然也包括性的嚐試。如果對方讓自己稱心如意,方才決定是否許之以終身。這樣做,有人說是拿婚姻當兒戲,也有人說,若不這樣做,才是把婚姻當成了兒戲。兩種說法觀點相悖,孰是孰非,難做定論。其實,世間的東西很難分出個是非曲直來,所謂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試婚有時偏偏不為這“是”與“非”而存在,試婚者自有試婚的理由和樂趣,但樂趣的後麵還有難以言狀的苦澀。

某雜誌社通過全國性文明調查網絡對1731人進行的問卷調查顯示:38%的人對試婚這種婚姻序曲表示理解,46%的人反對試婚,另有16%的人不置可否。

小艾,上海某學院三年級學生。她的羅曼史挺長,男友是數學係的高才生,他倆從小青梅竹馬,現在雙雙出入同一扇校門,自然相親相愛。兩年前,她同男友租借校園旁的一間農家小屋同居,盡管生活條件、住房設施不怎麼樣,但他倆卻其樂融融。

“學校裏知道你們同居嗎?”記者問。

“知不知道無所謂,我們又不在學校裏住,他們管不著。”小艾不屑一顧。

“你們是有文化的大學生,這樣做覺得合適嗎?”

“正因為我們有文化,才懂得愛情的可貴和婚姻的重要性。我們不願像父母們那樣為婚姻而生活,也不是為愛情而存在,要知道,婚姻並不等同於愛情。”小艾無所謂地聳了聳肩,似乎充滿了勇氣和自信。

小葉,上海某大學四年級學生,一個來自大巴山的農家姑娘,和男友同居一年。

“男愛女,女愛男,這是愛情,是情感上的事,而婚姻卻又是非常現實的。如果兩個相愛的人,不會生活咋辦?性格不合又咋辦?有情人未必能成眷屬,生活便是辯證法。我們現在生活在一起,就是婚姻的序幕,愛情的中轉站,生活的試金石,行則行,不行,拜拜!”小葉顯得頗瀟灑。

“有你這樣想法和做法的人,在你們同學中能有多少?”記者問道。

“我所熟悉和知道的同學中,十有八九都這樣。”

聽了這段對話,我們禁不住為之咋舌。

在試婚一族看來,試婚可以試出雙方是否真正相愛,找出個性的最佳“配製”。美在於和諧,和諧就建立家庭,相反就友好分手。這很像橋牌中的叫牌,是打自然,還是打精確,搭檔之間總要默契才是。

有人說婚姻本身是一種契約,即雙方要有責任和約束力,試婚旨在淡化這種契約,使婚姻變得朦朧——“似花還似非花”、“像霧像雨又像風”。在試婚一族看來,婚姻缺少了這個“朦朧”,或真的朦朧下去了,或加入離婚大軍的行列,或弄得個婚姻質量不高的結局。於是,他們比較了父輩的“悲劇”之後,開始小心翼翼地規劃著自己的婚姻。

重要的是要認識到在暫時的伴侶身上你最需要的是什麼,在終身伴侶的身上,你最需要的又是什麼。隻要你能正確解釋自己的感情,那麼自己的感情就是戀愛的指南。

如果你婚前與情人發生性關係,你會得到什麼?男子得到的是性衝動的即刻發泄,姑娘可能得到的是自己令情人渴望、令情人稱心的感覺。他倆都能令自己無節製地發展下去,而無需顧及傳統規範的限製。他們至少在婚前就開始試驗自己的協調性。他們可能會發現,由於在婚前得到性的表現,他們的愛情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強烈。

然而,對每一個可能的獲益,都有一個可能的損失。由於發生婚前性關係,男子可能並且尊重自己的情人;也可能不愛、不尊重自己的情人。他可能發現,由於已經在性上得到了她,他對情人的感情不再那麼熾熱。他們結合的神秘性質可能會使他感到不稱心。他可能擔心姑娘懷孕。他擔心姑娘是在他沒有準備好之前,引誘他陷入婚姻之中。也可能他為占有情人的愛情便宜而內疚,尤其當她還是處女的時候。

姑娘可能會因為跨越了貞操的界限而感到稱心,也可能會為此而感到可恥。她可能會經曆巨大的精神衝突,對自己已經做的事情後悔不已。盡管她順從了情人的要求,她仍可能擔心情人最終會拋棄自己。相當一部分美國男子要與處女結婚——很多姑娘已從自己的經驗中發現這個趨勢。她愛自己的情人,屈從於他的要求,結果發現自己這麼做總有一天會失去他。

專家們估計,有40%到50%的同居者最終並未與對方結合。1985年,美國一所大學的研究發現,僅有19%的男性最終與他們同居的女友步入婚姻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