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喜歡一個人,可以不問理由,因為喜歡了,就是喜歡了。就像有時候看到一個人出劍,也不需要詢問理由,因為那個人的本身,就是最充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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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清歌問劍
聽雨之情,飄渺若仙,至情重義的性格體現在每一個弈劍弟子身上。
那天是奕劍門掌門人廣成子三十歲的壽誕,雲麓山大師姐陸清歌受家師之命前來祝賀,本是極好的喜事,沒想到在途中遇到一群可惡的山賊。
山賊們見陸清歌身型完美,充滿了渴望,一上來便出言猥褻道:“小美人,陪大爺們樂和樂和怎麼樣!”為首的壯漢正說著,那一群其貌不揚的山賊便摩拳擦掌的將陸清歌團團圍住了。
陸清歌環顧四周,見四下空曠,離奕劍門不過一個時辰的腳程,隻要自己施展法術,瞬間便能抵達,但是轉念一想,這群惡賊光天化日之下便敢調戲良家婦女,雖然雲麓山向來秉持著飄然灑脫,與世無爭的嫻靜心態,但若不給這些人一點懲戒,想來他們將會禍害更多的良家婦女。
於是陸清歌衝著那為首的壯漢輕蔑一笑,攤開手臂道:“你們想樂嗬是吧,來啊。”
那群山賊見陸清歌竟如此豪氣大方,麵上絲毫沒有懼色,甚至像是充滿了期待,一個個臉上浮現出激動而急切的邪笑。
尤其是為首的壯漢,更是寬衣解帶,毛毛躁躁的衝向了陸清歌,愜以為馬上就能攬美人入懷,然而,在剛剛觸及到陸清歌那光滑細嫩的肌膚之時,立時感到身上的血液如翻開的開水一般開始翻騰起來,全身的皮膚都開始大片灼傷。
“啊!”
好一聲慘叫,令每個在場的山賊的臉上都呈現一抹驚恐之色。
“一定是妖法,這女人是妖怪!”
他們驚慌失措的四下逃竄,然而陸清歌卻並未打算放過他們,掌心憑空一握,竟在虛空中抓住一條泛著藍光的九尺法杖。
法杖的長度足有九尺,手腕一般粗壯的杖身呈烏黑之色,並刻有一條栩栩如生的龍紋,法杖的頂端鑲有一顆拳頭般大小的藍寶石,原來那藍光,正是由這顆藍寶石所發出。
那熠熠的藍光冷然一晃,陸清歌的口中念念有詞,大喝一聲“風刃散”,隻見天空中頓時烏雲密布,傳來“轟隆隆”一陣側耳的巨響。
那群山賊已經嚇得全身戰栗,竟還有人尿了褲子。
陸清歌見狀想笑,心中也頓時有了些不忍,但掌中的法杖藍光一閃,便已經來不及收招了,無數條巨大的蒼雷被成功召喚,鋪天蓋地的向著那群山賊追擊而去,山賊們見狀想逃,但那巨大的蒼雷都像是長了眼睛一般,緊追著那群山賊而去。
眼看那群山賊就要被那巨大的蒼雷打中,卻見虛空之上出現一道綠芒。
“轟!”
好一聲巨響,那綠芒化作數十道紫色氣波,竟成功攔截下陸清歌的攻擊。
“是誰!”
陸清歌見狀大怒,定睛一看,竟發現林間出現一柄紫色長劍,立時頓悟。
“那不是奕劍門的掌門人之劍麼。”
然而四下環顧,除了那柄紫色長劍,竟看不到半片鬼影,連那群山賊都跑得無影無蹤了,於是緊握著法杖狠狠朝著地麵一跺,冷哼一聲道:“藏頭露尾,奕劍門掌門就是這樣歡迎客人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