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懿君,和我熟的人都叫我君君。我媽媽常常責備爸爸說,要是當初我的名字取的女性化一些,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整天和小子們瘋了。
不過,我從來不覺得我現在有什麼不對,或有什麼不好。這個世上也從來都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女孩子就一定要穿裙子,綁辮子,然後文靜的跳繩子啊!
如果要我和院子裏那些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背著小書包去特長班學鋼琴、畫畫、英文什麼的女孩子一樣。我倒寧願每天和阿哲他們在院子裏扇洋片、彈彈珠,玩的不開心了,就拉著對方的領子狂揍一頓,在彼此的臉上留下血淋淋的“鹹菜條”後灰頭土臉的回家讓媽媽臭罵一頓。
每當被我打過的小男生家長找上門後,我就會理直氣壯的說:“那是你家的娃不頂用,還是一個男孩子,居然受一點兒小傷就打小報告,長大了一定是漢奸!”
然後,我媽媽就會一邊向人家道歉一邊暗暗的掐我的胳膊。這時候,我就會衝著書房大喊:“爸爸,媽媽在武裝打壓抗戰英雄。”
爸爸聽到這句話,一定會第一時間衝出來,然後嚴肅的說:“戴倩同誌,你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
媽媽總是不等爸爸後麵的碎碎念說完,就把手裏的炒菜勺子塞進爸爸的手裏。“那麼,請沈林誌中校去廚房解救即將被敵人的火焰燒焦的我軍白菜吧!”
爸爸很笨,每次都真的會乖乖的去做菜,忘記了門口站著一個即將流血又流淚的壯士……
每次,那些男生的家長離開我家的時候,總會對媽媽歎息的說一句。“你家的姑娘太野了,看以後還有誰敢娶她!”
我總會對她們不以為然的扮鬼臉。
那些人一走,媽媽就會關門請掃把。我也不傻,在她拿起來的時候就先行逃跑了。於是,我們就一次次的在屋子裏上演了全武行和三十六計。我一度懷疑我是不是媽媽親生的孩子,她生氣了就掄起什麼來都可以朝我身上扔,值錢不值錢的。要不是我行動靈敏,早就死無數次了。大概,我媽媽也曾經在心裏萌生過很多次想要和我去醫院驗DNA的念頭吧!
最氣人的是,這途中,爸爸就像被屏蔽了信號一樣,呆在廚房認真的炒菜。等他做好所有的菜出來,就會看到狼藉的客廳和氣喘籲籲但還是很警惕僵持著的媽媽和我。
媽媽說,當時看上爸爸就是喜歡他認真的勁兒,不做完一件事從來不會考慮下一件,這樣的男人一定不會出軌。但是結婚以後發現,他不是一般的木訥,幸好他夠疼老婆,不然年輕靚麗的媽媽早就和他分道揚鑣了。
我想,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媽媽真的很愛爸爸。爸爸在名義上雖然是一個中校,但是他當初當兵也隻是因為喜歡軍事,想要一輩子都和坦克什麼的在一起,用他的話來說就是,他從來都沒有想過會住進部隊大院來。所以,生性淡泊的他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像鄰居的叔叔一樣假公濟私,我們的生活在這個院子裏屬於中下水平。但是媽媽從來都沒有像隔壁的阿姨一樣抱怨老公不爭氣,也從來不拿爸爸和任何人比。
在她的眼裏,爸爸就是爸爸,沒有人可以和爸爸比。我想,在爸爸的眼裏也是一樣的吧!
和媽媽深情對望了很久,因為肚子餓,我最後還是被生理需求打倒,乖乖的繳械投降了。當然了,我的屁股也為我的沒出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我們的日子就這樣像DV卡帶了一樣,每天重複的播放著相同的情節。
直到我把比我高一頭的男生打的滿臉是血,他媽媽來我家歇斯底裏的折騰了一番之後,我媽媽才徹底的下定決心不能讓我這樣“自生自滅”下去。
於是,在六歲的那個夏天,媽媽為了改造我,硬是給我穿了裙子、留了辮子、買了繩子卻沒有女孩兒願意和我跳了。
媽媽做了那麼多也隻是為了證明一個人力輕易無法改變的事實——我是女生!